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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我方反派剧本/保护我方奸臣剧本(你的荣光)


“啊啊啊不要提那个电视剧!把我男神拍的那么老,我恨不得把他们整个剧组都举报了!”
“你说的谁啊,崔冶还是孟昔昭?”
“两个都是!我想不通,二十五岁难道是半只脚迈入棺材的年纪吗,贴那么长的胡子,鬓角还有白发,他俩是要退隐了,又不是要过六十大寿了!”
“哈哈哈哈那个造型是有点糟心,演孟昔昭的人那么多,就那个被骂的最惨。”
“要说演孟昔昭演的最好的,还是《苏若存传》那个演员吧,好好看,而且把孟昔昭的桀骜不驯都演出来了。”
“啊,那个确实拍的好,每个演员都好厉害,从苏家倒台开始演,一直演到苏若存登基,不过说是苏若存传,其实苏若存戏份只占了二分之一,权谋占了大多数。”
“我跟我妈一起看的,我妈喜欢詹不休,她说他和苏若存是真爱,但我喜欢臧禾,苏若存一辈子杀了那么多人,就对臧禾几次二番的手下留情,他俩肯定是一对。”
“额……只有我喜欢南诏太子吗,他长得好狂野,胸肌都快爆出来了,女皇就该配这种男人!”
“没错,只有你。”
“……”
“南诏太子就是炮灰啦,出场二集就完蛋,你提他不如提孟昔昭,苏若存和孟昔昭在南诏可是相依为命过的,好多史书上都有记载,说苏若存能回国,是孟昔昭帮了她,孟昔昭就像吕不韦,为了自己的前途,把自己的女人,献给了皇帝。”
这位同学自信满满的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结果所有人都沉默的看着她。
“……干什么?”
其余人默契的对她翻了个白眼。
“你是从哪看的野史,孟昔昭对苏若存只有知遇之恩好不好,孟昔昭和崔冶是板上钉钉的一对,孟昔昭出事的时候,崔冶还是太子,他亲自跑去南诏救孟昔昭,从那以后他俩就再也没有分开过,为了自证清白,齐文帝连后宫都空了一辈子,你一句话就给人家戴绿帽了,你不怕他半夜来找你啊?”
“……我不就是这么一说嘛,史书真假纷纭的,谁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这倒是,正因为史书记载的太乱,再加上苏若存的一生太过传奇,所以人们对她的私生活一直都很好奇,关于她最爱谁的理论,就没断绝过。
但对于崔冶和孟昔昭,就没那么多说法了。
毕竟这俩秀恩爱秀的太猛,后人想造谣,都找不到什么机会,而电视剧嘛,娱乐刺激为主、符合史实为辅,在大环境之下,他俩要么沦为男配,要么彻底去掉爱情线,才能一起出现在大荧幕之中。
不过大环境也是一直在变的,这几年流行大女主,前几年又流行大男主,有时候流行绝对符合史实的同人小说,有时候又流行魔改彻底的穿越网剧。
而孟昔昭和苏若存,这俩人是其中的重灾区。
苏若存不必说,艳史太丰富了,浑身上下全是素材,至于孟昔昭,他没有艳史,同性恋的身份还给他减分了,但他的经历,在历史上也是数一数二的传奇。
扮猪吃老虎,一生放荡不羁,从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胆大妄为,几乎那个时代的每个厉害人物,都跟他有点关系。
从兴明到崇吉,这五十年被称为全明星时代,天才一个接一个的往外蹦,每个人单拎出去,都能担任独立主角,百花齐放的绚烂,令无数中国人都怀念那个时代,并拚命的想要把它复刻出来。
国内为这个时代创建专门的研究所,国外为这个时代开设专门的学科,那些早就被时光埋没的日子,还有无数人前仆后继的把自己的人生贡献在其中,就为了能够拭去上面厚厚的尘埃,让活着的人们,可以窥见更多的繁华一角。
至于普通人,他们没有想那么多,所谓的历史价值,他们也感受不到,可是这些名字,他们都知道,也知道,这些人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是每个活在这片土地之上的中国人的灵魂碎片之一。
十分钟之后,上课铃声又打了,刚刚还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学生们,瞬间都跑回自己的座位上,什么孟昔昭、什么苏若存、什么电视剧,通通放到脑后,因为这节是要命的数学课,数学老师可没有历史老师这么好说话,要是不好好听讲,是会被老师点名的。
课代表拿著作业本往下发,没收起的历史书自然而然就被垫在了下面,大家或愁眉苦脸、或聚精会神的看著作业本,渐渐的,教室里就只剩下纸张翻动和写写画画的声音了。
而在一个个方程式的下方,油墨印着孟昔昭、和他认识的那群人的名字。

第169章 番外:现代反穿
詹不休称帝的第六年,帝后矛盾爆发,皇后被詹不休禁足,皇后的同胞兄长,也是和詹不休关系极好的当朝丞相,被贬到千里之外,外戚权力大打折扣,京中风雨欲来了一段时日,在皇后哀泣求和之后,才恢复正常。
但那是对外人而言。
崔冶活了三十年,一生中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生死危机,他看的出来,这一次的和好,不过是粉饰太平罢了,早晚有一日,皇帝和皇后会走到兵戈相见的地步,而清算了皇后一党,也不是结尾,还有更多的人,等着被清算。
崔冶在沉思了一夜之后,决定离开。
詹不休是信任崔冶的,因为崔冶总是对他说实话,这次也不例外,他直接就告诉詹不休,说自己想走了,果不其然,詹不休皱着眉,要挽留他,但发现他决心已定之后,也没有强求,只是叹了口气。
三日之后,一切就安排妥当,崔冶走的时候,谁都没有带,张硕恭在几年前,为了保护他,已经死了,郁浮岚还有家族要照顾,所以留在京城,而崔冶唯一放心不下的舅舅,他把他托付给了詹不休,詹不休不会对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家做什么,况且,让他待在詹不休的眼皮子底下,对舅舅来说,才是最安全的。
名为崔冶的牌位一刻好,崔冶这个人,就在这个时代里消失了。
即使还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活着,也没人会承认,他就是那个前朝太子了。
带着细软,走出京城,来到旷野之上,崔冶站在岔路口,却茫茫不知,自己能走到哪里去。
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他,他所拥有的东西,一样接一样的从指缝中滑落,世人崇敬两袖清风,可真到了这个地步,那种毫无着力点的、漂浮的感觉,只会让人思考,这样的日子,究竟有什么意义。
不过,这个人是崔冶。
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不懂自己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的崔冶。
旁人或许接受不了这种事情,可崔冶只是沉默片刻,就随意的选了一条路,继续往前走了,他一直都是这样过的,那么,再继续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走累了,便找一家客栈住下,睡醒了,便继续走,身后有没有人跟着自己,他不知道,也不在意,至于走到哪里才算停,他同样不知道,同样不在意。
他想,总有走不动的时候,到那时候,再停下吧。
他是这么打算的。
但在他离开京城的第四天,他照旧找了一个客栈住进去,睡前,他放空自己的心神,什么都不想,却依然过了两个时辰才睡着,入睡困难已经困扰了他好多年,他也习惯了。
只是往常,他在醒来的时候,都没有感到这么艰难。
眼皮好像粘上了,想要睁开,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四肢仿佛消失了,他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下意识的觉得不妙,自己可能是遇上了匪盗,也可能是詹不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放过自己,但不论如何,崔冶都不想任人鱼肉。
他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可这不代表他愿意受人折辱。
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心气,崔冶猛地一用力,总算是睁开了一条眼缝。
然后,他就看见一个浓妆艳抹、披头散发,如同千年厉鬼的中年女人,发出一声快要穿透屋顶的尖叫。
“我的儿啊!!!你总算是醒了,你都快把你妈吓死了啊!!!”
崔冶:“……”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个女人,心想,果然是时日太久远了吗,印象中温婉美丽的母后,原来生前的长相是这样的吗?
这倒是可以解释,为何崔琂眼瞎成那样,死活都看不上母后了……
在崔冶思考着为什么阴曹地府如此明亮的时候,那个女人的尖叫还没断过,她上蹿下跳,以不符合自己年龄的灵敏度,到处找人。
“护士!护士,快过来啊,我儿子醒了!”
“大夫呢,赶紧把大夫也叫过来!”
“还有我的死鬼老公,天天就知道签合同,儿子都这样了他还有心思工作,小李,赶紧把他给我叫回来!”
“呜呜呜我的儿,你瘦了好多,你放心,妈妈把全国最好的厨师挖过来,一天给你做七顿饭,一定把你养回来!”
小李:“……”
七顿饭,会撑死吧。
无意中听到这句的崔冶:“……”
这真是我的母后吗?
三个月后,崔冶终于出院了。
这三个月来,每天都要做康复训练,每天都要应付他那母爱如山的新母后,一天七顿饭都不算什么,魔音贯耳才是最大的折磨。
好在这三个月里,他已经弄清楚了现状。
他这个情况,应该是借尸还魂了。
被他借的这个人,也叫崔冶,但跟他不一样,此人家庭美满,家境殷实,父母感情极好,唯一的问题,只出在原先的崔冶身上。
嗯……用这个时代的话说,这人是个重度社恐。
此人不喜欢和任何人交流,包括自己的父母,在成年之后,他就搬了出去,普通工作他无法驾驭,便走了学术的道路,因为家中财产颇丰,他自己建了一个实验室,整日和仪器们打交道,雇佣的员工因为从他这里拿工资,也全都听他的,几乎不会来到他面前。
他就这样过了整整三十年,如果不出意外,还能继续过到死,而在半年前,他表哥结婚,软磨硬泡让他一定要参加婚礼,他拗不过,就去了,但因为从不出现在人前,一出现,就惊艳了一众亲朋好友,年轻的想推销自己,年老的想推销家里人,一群人朝他跑过来,把他吓得夺门而出,结果没有注意到门口的一个施工工地,一脚踩空,掉下去摔到脑袋,变成了植物人。
他的新母后一怒之下,把表哥、催婚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工地老板,全都告上法庭,不过,因为还没开庭他就醒了,所以现在已经撤诉了。
有这么一出,连他醒了以后,都没人敢来探病,全是通过手机问候他的病情。
也是因为有这么一出,刚醒来的崔冶不知情况,没说过话,也没人觉得有问题,反而是他道了一声谢,把他的新母后吓个半死,差点拉着他再去做一遍检查。
这倒是省事了……
不用费心思模仿原主,也不用想办法独居,刚出院,司机就善解人意的把他送回了原来的地方,父母一天三遍的在手机上问他吃没吃、睡没睡,却不会突然来到他面前。
但这种情况不能一直持续下去,他是正常人,没有社恐的习惯,他也不想一辈子都这么装下去。
虽然还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际遇,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他的本意就是找个地方随便的活着,到了这里,一样能实现。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手机在高强度的使用之下,他已经会了大半的功能,但社会风俗、人文科技,他懂得太少了。
更别提他还有个致命漏洞没有补上。
原主是生物学博士,而他,连生物是什么都不知道。
要命啊。
安顿好住处,每天早上五点,崔冶准时醒来,下楼掏出人民币,在小贩默默的注视下买一份粥,喝完了,才走向图书馆。
到这的时候大约是六点,这个图书馆因为离大学很近,七点开门,而六点,确实也有很多人在这里等了。
一众水汪汪的大学生当中,突然混进来一个成熟雅致、穿着高定衣服的社会青年,会发生什么,大家都知道。
“叔叔,我们五点半就在这里等座了好吧,你来得晚,去后面排着。”
崔冶:“……”
“好的。”
七点一到,图书馆大门打开,前面的学生顿时跟投胎一样的疯狂往里跑,崔冶吓一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跟着往里进。
后来他才知道,这些人都是去里面上自习的,他们要抢座,而自己一个进来看书的,用不着跟他们一起排队,来得太早了,还容易被他们当成竞争者。
现代生活真是不容易,处处都是坑。
又过了一段时间,崔冶总算是摸清了规律,他还是五点起床,但是他会在家里看两个小时的电视节目,然后才去图书馆补充现代常识。
也是改了这个作息之后,他才在图书馆外面,遇见了那个每天固定要在这里买一杯咖啡的人。
对方看起来比他年轻几岁,打扮的和那些年轻男人别无二致,但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个人,每回出现的时候,都会让崔冶情不自禁的看过去,直到他离开,崔冶才会收回目光。
一开始只是偶遇而已,十天里,能偶遇五天,后来,就变成崔冶早出门,并且抛弃了那个小贩,而是到这来吃他不太吃得惯的三明治。
崔冶发现,这个人通常是八点到八点二十之间,来到这里买咖啡,但也不乏心血来潮的时候,比如某一天,他七点半就来了,又某一天,他九点才来,但不管什么时候来,他总是笑着,一双桃花眼看着人的时候,会给人一种自己很受重视的错觉,咖啡师会多给他咖啡,卖面包的女孩也会给他多放一个蛋挞,或者把自己带来的零食分给他一些。
而其他客人都见怪不怪,他们觉得这个人应该是服务员的亲戚或者朋友,但只有崔冶知道,他们是陌生人,这个人,就是这么会讨人喜欢。
崔冶的生活一成不变,他就是孤单的坐在这,吃他的三明治,而这个人,有时候他自己来,有时候跟朋友遇见,一起来,又有的时候,他会在这认识新的朋友,然后说说笑笑着一起离开。
通过他跟别人聊天的内容,崔冶拚凑出来,这人叫孟昔昭,今年二十六岁,他在这个城市上的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在这找的工作,租了个房子,离崔冶住的地方有八百米。
哦对了,他是个翻译,他会一种叫斯瓦西里的语言,还会几种别的语言,他在大使馆工作,只要大使不开会,他的空闲时间就很多。他喜欢这个工作,因为他的业余生活很丰富,他还喜欢画画、喜欢旅游、喜欢很多新鲜的东西,但是说到这里,他会不好意思的笑一下,因为他的耐心不高,很多东西都半途而废了。
极其偶尔的时候,他会坐下来,跟别人说一会儿话,这时候崔冶会听到关于这人的很多信息,例如,他父母不在这个城市,例如,他昨晚去了哪里聚餐,例如,他还没有女朋友,但是同事想给他介绍。
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孟昔昭看起来总是很苦恼,他说他想谈恋爱,可是遇不到合适的,他会自嘲,说自己没人喜欢,性格又不好,太幼稚了,可能会单身一辈子。
听了这话的友人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知道对方不信,孟昔昭还很大声的说了一句这是真的,对方依然不信,而坐在他们斜对角的崔冶,轻笑一声,同样摇了摇头。
他也不信。
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孟昔昭是其中最好看的、最和善的、最会讨人欢心的,并不是没人喜欢他,是他没发现过有人喜欢他,前段日子是情人节,卖面包的姑娘给他的袋子里放了一盒巧克力,他道了一声谢,高高兴兴的走了,把人家姑娘晾在身后,目瞪口呆了半天。
如果换做别人,姑娘可能从此就不理他了,但孟昔昭就有这种本事,第二天照样来,照样把姑娘哄得开心,而且让她自我开解,认为他们没有缘分,做朋友也挺好。
就这样,日复一日,在冷眼旁观了六个月以后,某个明媚的夏日清晨,今天大使馆又没有事情,在孟昔昭不着急走的时候,崔冶对着转过身、即将要出门的他,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嗨。”
孟昔昭一愣,左右看看,还以为崔冶在叫别人。
他眼神没问题,六个月来天天都在同一家店相遇,他当然也注意到崔冶了,只是六个月来都没说过一句话,崔冶又从内到外的散发出“独”的信息,他就以为,他不会搭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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