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费什侦探,布雷斯更喜欢福尔摩斯侦探,不只是因为对方瘦削的脸颊跟锐利的灰色眼镜,更因为对方仔细的观察力跟聪慧的大脑。
虽然费什侦探自己也写侦探小说,不对,应该说是科普类侦探小说,但是他的侦探小说一般相对于华生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说更注重科普,趣味性戏剧性并没有华生的那么高。
虽然知道华生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定程度的虚构,许多剧情都为了有趣跟戏剧服务,但也基本上将福尔摩斯破案的过程全都还原了出来。
这样特立独行头脑聪明喜欢阴阳怪气的侦探,才是他最喜欢的侦探!
才不是因为他最早认识的侦探就是福尔摩斯,还最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原因呢!
福尔摩斯侦探是最棒的!
而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销量依旧是整个欧洲侦探小说卖的最好的,即使是费什侦探写的名侦探养成记出单行本之后有他自己的名声跟福尔摩斯的名声在做宣传,销量上能够排上侦探小说的前五,却依旧比不上福尔摩斯探案集。
能够打破自己销量记录的只有福尔摩斯探案集自己!
就是最近几年华生医生因为结婚从贝克街搬出去后与福尔摩斯的接触较少,再加上自己忙于诊所的工作,所以写书的速度慢了许多。
不过费什侦探也因为忙于侦探事业,写作的速度更慢。
这么想着布雷斯都有一些怨念起来,你们这些作者就不能专心当作家吗!明明小说卖的那么好,凭借小说赚的稿费完全能够财务自由,为什么还要干其他职业!!!
尤其是华生医生,明显是当作家比当医生更有前途啊!
费什侦探就别费那些力气去写警察学院的教材了,将精力放在写科普小说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些知识啊!
就在布雷斯脑子里疯狂咆哮的时候,那边的两个侦探已经开始询问上台的那些工作人员被害者的具体情况。
“费什侦探好帅啊!”珍妮在一旁感叹。
布雷斯立马严肃起脸来:“福尔摩斯侦探才是最帅的!你看他的灰色眼睛多锐利,感觉被看着就要将自己的所有秘密全都说出来了!”
“费什侦探才是最帅的!虽然费什侦探的神情没有福尔摩斯侦探的那样锐利,但是在对方柔和目光逼视下,有谁能够不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全都说出来?”
眼看自己跟女朋友就要吵起来,布雷斯的情商还是在线的,尤其是周围还有这么多人,这个时候吵起来的话绝对会吸引所有人的视线。尤其是他们还是在舞台上,虽然是有人群的遮掩,但他已经能感受到下面座位上的不少人都朝他们看了过来,就因为他跟女朋友刚刚吵架的动静。
所以布雷斯立马偃旗息鼓:“我们不要浪费时间吵架了,用这些时间仔细观察两个侦探才是最重要的,毕竟看一眼少一眼。”
珍妮还有些不高兴,但听自己男朋友说的话又觉得很有道理,最终还是愤愤地瞪了他一眼,转头目光直直落到费什侦探身上。
这样神情温和充满压迫感的费什侦探简直太帅了,感觉被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盯着,自己会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全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一会儿应该会询问到他们吧?一想到自己要被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全神贯注盯着,珍妮就不由自主的兴奋起来。
唔,不过按照两人选择的不同方向的询问人员应该是福尔摩斯侦探过来询问他们。
这么想着珍妮又瞬间沮丧起来。
不过看着这个时候已经舒展开眉头,眉宇间甚至带着些许轻松的福尔摩斯侦探,对方的眼神依旧锐利,却并不像是刚刚那样仿佛剑一样刺伤人。
是不是对方已经发现了真凶到底是谁?
不得不说,虽然她觉得费什侦探真的很帅,但是福尔摩斯这么看也很引人注目,怪不得有不少人因为福尔摩斯侦探给柯罗诺斯手表打的广告而购买它,广告图拍的确实很帅,真人比广告图更帅!
费什侦探虽然没给自己拍广告图,但是就冲着福尔摩斯生日款的手表是他自己设计的这件事,珍妮也买了同款手表戴在自己的手上。
就是福尔摩斯的那一款是男士手表表盘比较宽大,并不怎么好搭配她的衣服,她只能选择同款的女士手表。
不过女士款也是费什侦探设计的,反正珍妮又不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就在珍妮疯狂走神的时候,这边福尔摩斯在询问过几人之后,并没有往这边再询问,直接将剩下的人全都忽略,转头与费什会合。
就让布雷斯瞬间有些遗憾起来,没办法跟大侦探近距离接触,他好想亲口跟对方说说话啊!
布雷斯隐约听到了台下传来的喧闹声,循声看过去的时候已经看到了身着警服的一队警察快速穿过礼堂的人群朝舞台这边跑得过来。
等到这些警察终于上台,台上的两个侦探才终于有人开口,是费什侦探:“你们正好来了,我们刚刚分析出凶手到底是谁了,说完分析你们直接将他带走吧。”
周围人几乎全都是一脸懵然,完全没想到他们只不过简单询问了几句话就已经确定了谁到底是凶手。
还是那些警察反应迅速,布雷斯觉得这些警察已经受到两个侦探的折磨习惯了,所以反应才这么迅速。
“也就是说凶手还在现场,并没有离开?”
费什侦探点头:“是的,还在现场,他可能觉得自己做的如此小心,应该不会被人发现任何问题。”
这话一下子让周围的人全都人人自危起来,不由自主地看向四周搜索着谁可能是凶手。
尤其是这个时候上台的布雷斯跟珍妮,他们两个知道自己跟这件事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他们根本就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只是观众而已。
本来他们只是想上来近距离看一看两个侦探现场破案,但现在却发现自己好像遇到了危险,凶手居然就藏在他们身边,那不会抓住他们当人质威胁吧?他们想起了自己看过的侦探小说的套路。
这让两个人不由自主的靠近,布雷斯已经握紧了自己女朋友的手,一旦发现不对,就立刻拉着自己的女朋友往台下冲去。
而舞台下面原本向舞台边缘靠拢,想要凑近看热闹的那些观众们此时听到费什侦探的话,瞬间向后一个大退步,害怕的人甚至已经向人群后挤去打算偷偷溜走。
不过周围这么多人,还是胆子大的人更多,他们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好奇,所以即使后退了这么多却并没有离开,依旧留在附近,打算将这件事完整的看完。
毕竟在这儿等了半天了,马上就要看到结局的时候离开的话那岂不是太亏了?
“凶手是一个对死者习惯极为了解的人,他知道死者有给自己的指挥棒抹保养油的习惯,所以将毒药混在了保养油里。表演之前的彩排,再加上后面候场的时间,几个小时一直握着被加了毒药的保养油的指挥棒,毒素终于彻底击垮了被害者的身体,让对方在舞台上当场死亡。”
比利说着叹了口气:“其实在中毒的一开始应该有一些症状的,不过很可能对方对于表演太过全神贯注,加上本身自己之前就有一些身体不舒服,所以死者将这些全都忽略掉了,最终才导致中毒逐渐加深,最终死在这里。”
听到这些话,当即就有人跳出来说道:“那这个人绝对是院长的助理!只有他清楚院长的指挥棒放在哪里,能够接触到院长的保养油,还能在里面加东西!”
站在台上的院长助理瞬间被所有人盯住,整个人慌乱起来:“怎么可能是我,院长可是我的舅舅!”
“就因为院长是你的舅舅你才会这么干!因为院长跟你父亲的关系可不怎么好,而且还跟你母亲不清不楚的!”
助理瞬间面色大变:“你说什么?!!!这件事我怎么不知道!你给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气愤的助理瞬间朝着说话的那个人扑过去,就要拽住对方的领子逼问对方实际的真相。
但是在这之前警察瞬间冲上前将助理抓住,没让舞台上的闹剧持续下去。
布雷斯听到了福尔摩斯略微有些不耐烦的声音:“凶手就是死者的儿子,因为没有办法从自己父亲那里拿到大量英镑,再加上自己父亲限制自己的经济来源,沉迷酒色的他没有办法忍受这样拮据的生活,干脆下毒将自己的父亲杀死,想要直接继承他遗产。”
这个简单直白的理由让所有人都震惊了,儿子杀死自己的父亲就只需要这样一个简单的理由?
布雷斯甚至感觉有些毛骨悚然,这可是自己的父亲,把自己养育大的人,只为了对方的财产就这样痛下杀手?
所有人的目光已经落在了站在舞台上那个面色苍白,眼底还有着浓重黑眼圈的人身上,一看对方那虚弱的面容都能看出来对方是一个经常熬夜还被酒色掏空身体的年轻人。
确实对方的容貌跟死去的死者有着几分相似。
布雷斯注意到,这个人的站位是靠近费什侦探的那边,当时询问的也是费什侦探。
但福尔摩斯侦探好像已经什么都知道了,不愧是世界第一侦探!
惊慌的对方还没开口反驳,费什侦探就有些无奈地开口:“夏洛克。”
布雷斯看到福尔摩斯侧头看向费什侦探:“快点结束吧,这个案子实在太无聊了,还不如回去看那些读者来信。”
布雷斯总觉得这个福尔摩斯侦探有点怪怪的,跟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性格有些不太一样。
怎么说呢,有种不想自己的主人被别的事情吸引注意力的可爱小狗狗的样子。
不对,他怎么能够这么想?
福尔摩斯侦探只是因为这个案子太无聊了,所以才催促费什侦探赶紧结束这一切的!
像他这样的大侦探当然更喜欢复杂的案子,这种案子好像比较简单,又没有什么高超的犯罪手法,又不是什么知名的罪犯,当然会觉得不耐烦。
不过即使是这样不复杂的案子,布雷斯也根本没有猜到谁是凶手啊。
果然普通人跟侦探是有着很大差距的,尤其是跟世界第一侦探!
两个侦探之间轻松的像是闲话家常一般的对话,让周围的人这个时候不由自主地放松了不少,但也有人忍不住小声嘀咕起来。
“谁是凶手真的有这么明显吗?我完全没有看出来啊。”
“刚刚两个人的询问我也全都听到了啊,完全没有猜出来谁是凶手,真的是院长的儿子吗?但这凭空猜测要有证据吧,我完全没有看出来哪里有证据啊。”
就在这个时候费什侦探无奈应声,随后直接抬起头来看向大家:“至于为什么是院长的儿子,其实线索已经很明显了。能够接触到保养油的只是那几个人,而通过询问可以知道这个保养油是你送给你父亲的。如果只是你送的保养油也有可能中间被别人调包,但是你手上留下了明显的证据。”
费什侦探的话音刚落,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院长儿子的手上,这让对方瞬间将手缩进了衣服里。
不过费什侦探一点也不在意,继续平静说道:“这个保养油里添加的毒药应该是植物碱吧,而且是褐色的,完全能够与油融合,所以一般人看不出什么端倪来,毕竟保养油本身也是这种颜色。但气味之间确实有区别,添加了这个植物碱的保养油正带着一股辛辣的味道。当然你借口说是好不容易找到的效果更好的保养油,毕竟一般人真的不会在意味道的区别,所以你父亲也没有在意这件事。
“至于你留下的线索,就在你手上留下的褐色痕迹上。这种植物碱是你亲手提取的,虽然用橡胶手套做了保护,但是显然你对于提炼这种植物碱并不熟练,手套还是破损了,褐色的痕迹粘在你的手上,并不能轻易的被洗干净,所以就明显的留下了线索。”
费什侦探的话音刚落,一旁一直等待的警察们已经冲上去,直接强制按住了他的身体,将他的手掰了出来查看情况。
确实上面有褐色的痕迹。
对方还要强词辩驳,费什侦探继续说道:“只要你们去他房间里搜查,就能搜查到提取这些东西的工具,上面恐怕还残留着这种植物碱。”
被揭露一切真相的院长儿子这个时候终于面色灰白地交代了事情的真相,他使用的是乌头,这种东西根本不用用特殊渠道购买,野外就有生长的,有时候还会被人误食。
找到乌头并提取出乌头粉末就可以,不用特意用化学工具提纯,本身它就够毒。
不溶于水却容于油的乌头粉末能够轻易地与保养油混在一起,不会被发现任何端倪,将乌头粉末与保养油混在一起之后,他就将它送给了自己的父亲,果然一切发生的就跟他预料的那样,父亲终于死掉了。
但为什么会这么凑巧的遇到两个知名侦探在现场?!
不然他就是完美杀人了!!
伴随着凶手被抓走,尸体被挪走,礼堂中的人终于开始散去,几乎所有人都露出满足的神色。
他们可是现场围观了知名侦探破案这件事,这可是极为少见的事情,而且这破案破的好迅速,简直就跟事先知道结局一样!
果然侦探跟侦探是不一样的。
他们之中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侦探的,因为福尔摩斯第一侦探的名头如此之大,本来就有无数人跟随着他的脚步成为侦探,后来又出现了费什侦探这个甚至能够教导警察破案的侦探,那想要当侦探的人就更多了。
但他们见到的侦探几乎都需要耗费不短的时间破案,即使是这种简单的案子他们也要来回收集证据线索,完全不会像两位侦探这样,只不过在一个小时之内就轻松破掉了案子。
真的是太牛了!!
珍妮看着离开的费什侦探简直快要两眼冒星星了,这样的费什侦探简直太帅了!
布雷斯也一本满足,虽然讲解的都是费什侦探,但是明显看出福尔摩斯也早就知道了真相,只不过对于简单的案子没有什么耐心,所以才让费什侦探讲解告诉大家真相而已。
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可真的好啊,到现在已经成为这么知名的侦探了,还依旧一起住在贝克街221b。
布雷斯听说两位侦探每年都会随机休假一个月,离开贝克街去欧洲其他地方旅游,听说是一起钓鱼去。
这真的是挚友吧,才能如此关系好到一年365天都待在一起。
就是听说福尔摩斯侦探的钓鱼技能实在不怎么样。咳,毕竟人无完人,即使是知名侦探,也会有缺点的嘛。
但是好像福尔摩斯侦探都已经快四十岁了,却依旧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就算了,却连一点暧昧传闻都没有,不愧是只喜欢破案的福尔摩斯,布雷斯感觉福尔摩斯侦探是完全将破案作为自己人生目标的人,可能在他看来,结婚或者谈恋爱什么的对他来说都是累赘。
至于费什侦探现在也依旧没有结婚这件事,对于一个才22岁的年轻人来说,这件事还是太早了,等到福尔摩斯那个年纪没结婚再说吧。
顺利的登上出租马车,福尔摩斯有些不开心地抱怨:“今天的运气怎么这么不好?好不容易出来看个表演还死人了。被谋杀也就算了,凶手居然用这么粗陋的技巧杀人,根本没有任何一点挑战性!”
比利对于发牢骚的福尔摩斯有些无奈。他当然知道为什么福尔摩斯会这么不开心,完全是各种事情积累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个人这几年一直专注破各种疑难案子,尤其是经常待在伦敦,比利感觉那些凶手都有一些惧怕待在这里的他跟福尔摩斯,根本都不敢在伦敦犯案。
这就导致了他们是每次都是要等别人的委托,而那些案子基本上都不在伦敦,需要跑到其他地方,甚至需要跑出英国去往欧洲其他地方。
但有委托就代表有案子可破,但这种委托就是时间很不固定,毕竟谁也不能预料到凶手什么时候作案,而委托人会什么时候给委托。
最近他们就陷入了无聊的境地,已经有一个月时间没有接到任何委托了——也不能说是没有任何委托,还是有人写信找他们两个的,不过大都是一眼能够看出凶手到底是谁的案子,比利直接给写了回信。
福尔摩斯现在是无聊到发疯,整个人颓废的只想待在贝克街221B的床上不起来。
这也就算了,为什么福尔摩斯会把他也按到床上不让他起来啊!!
比利感觉自己的腰都要断了!
福尔摩斯今年是38吧不是28吧?也不怕X尽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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