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等我们的员工回来就给你们送过去,现在人手不太够。”
周明朝牧绥的方向看了一眼,知道他也听到了女孩的声音,示意他自己现在应该怎么办。
牧绥颔首,周明心领神会地侧过头,扫过女孩的打扮,问道:“您也是剧组的人吗?”
乔乔闻言,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晃了晃自己挎包上的小卡和娃娃,说道:“不是呢,我是其中一位主演的粉丝,后援会的。”
周明说道:“原来如此,我看外面站了这么多人,应该都是后援会的粉丝?”
乔乔点了点头。
旁边坐着的大概是来旅游的路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也问道:“里面什么人在拍摄啊,这么多人?”
乔乔笑了笑,温和地说道:“是林知屿。”
“不认识。不过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那人刚开口说了一句,她的女儿就飞快地拍打着她的手,喊道:“妈,是谢云策啊!”
“就是那天我们在家里看的那部剧,让你哭得稀里哗啦的谢云策!”女儿解释道。
“哦哦是那个小伙子,他长得好看的嘞!”母亲喊道,“好久没看到这么赏心悦目的脸了!”
女儿瘪了瘪嘴:“明明他出现之前,你还在说江逾白也好看的。”
“那我还是比较喜欢他这种长相……”
林知屿的国民度大涨,虽然有时候提起名字,稍微上点岁数的人不一定能对上号,但若是说起角色,估计现在没几个人不知道。乔乔弯了弯眼睛,周明都感觉她身后像是有尾巴在摇。
“原来你是林知屿的粉丝。”周明说道。
乔乔点了点头,说:“我们还有事,我得先走了。”
说罢,她正准备转身,就听见旁边传来了一道清冽的嗓音:“你们后援会来了多少人?”
她猛地转过头,好奇地望向来人。
牧绥坐在轮椅上,按着操纵杆,慢悠悠地移了过来。乔乔的目光扫过他身上考究的大衣,又看向他冷峻的面容,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总觉得这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
“也就十几个吧。”她狐疑地说道,“您是……”
牧绥思考了几秒,说道:“我是他的朋友。”
乔乔狐疑地往后退了一小步。
牧绥也没在意,只是继续说道:“本来打算请剧组喝咖啡,既然你们请了,我就代他请你们喝咖啡吧。”
“啊?”乔乔二丈不着头脑。
牧绥给了周明一个眼神,然后又说道:“一会,他出来看到你们,估计也会这么想。”
说完,他就转身操纵着轮椅,去了咖啡厅外面的露台。
等乔乔拎着几袋子咖啡从店里出来的时候,外面早就没了牧绥的影子。
忙完了的陈辰终于赶了出来,把两个人接进片场。
“今天的事有点多,不好意思,让您在外面多等了。”陈辰解释道,“林哥这边应该很快就会结束,但今天后援会组织粉丝来探班,所以他中场休息的时候还得出去,您看您要不要去休息室里待一会?”
牧绥不咸不淡地说道:“我在现场等就行。”
十几分钟后,林知屿刚拍完这场戏,和林昭衍确认过之后,便匆匆地带上了陈辰出了拍摄场地。
只不过在离开的时候,他特意望向了牧绥这边,见后者的视线正好落在自己的身上,林知屿毫不犹豫地抛了个wink过来。
而后,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抬起手比划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姿势,像是什么奇怪的环扣,比划完,他还把自己逗笑了。
“哦,林先生比的这个手势我见过。”周明担心自己“落伍又板正”的老板看不出对方的用心良苦,适时提点道,“就是很早以前一个偶像剧里,男女主分别时,经常比划的’爱‘的手势。”
“没想到林先生搞抽象还挺有天赋的。”
牧绥:“……”
不知道是不是幻听,他走后没多久,牧绥便听到外面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喊。
周明感叹道:“林先生现在的人气好高。”
牧绥笑了笑,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不冷不热地说:“你好像在点我。”
周明摇了摇头,腼腆地笑了一声,说:“怎么会。不过牧总最近的心情倒是也好了不少。”
牧绥没有说话。
周明沉默了一会,又突然开口:“只是他前经纪人那边……最近那个项目要结束了,他快回公司了。”
牧绥说:“我跟他说了,到时候你让他们把账对一下,一起处理吧。”
“好。”
牧绥转了转手上的戒指,下一秒,一抬眼,就撞上了大步流星走进片场里的牧云霁。
他皱了皱眉,正巧,牧云霁也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偏过头,吊儿郎当地看了过来。结果一下子对上了自家大哥掀起的眼,也无声地唾了一句:“晦气。”
然后飞快地把脑袋撇开了。
“他今天和牧云霁一起拍?”牧绥问道。
周明说:“不知道唉,我去问问工作人员?”
这场戏,林知屿确实是和牧云霁一起拍。
是他等待多时的一场戏。
林知屿刚刚和场外的粉丝侃了会天,又签了几张签名,一回来,连气都没有喘,就立刻被抓去化妆间里补了妆。
为表达自己对这场戏的重视,他还特意借了个盆,慢悠悠地洗了个手,就差没在里面泡上草木灰和茱萸之类的东西。
牧云霁在旁边看着他摩拳擦掌,急不可耐的模样,没忍住问了一句:“你就这么恨我?”
林知屿撩起眼皮睨了他一眼,故作诧异地说:“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只不过是在履行一个演员的职责,精益求精地演完每一场戏罢了。”
牧云霁垮起个脸,根本不想相信。
这场戏是许清琢在利用乐师的身份,为他和太子铲除异己,物尽其用之后,亲自送他上路的剧情。
为了让乐师降低警惕,许清琢假借自己刚刚得到一本新乐谱,不懂其中乐符之由,带了好酒登门拜访,请乐师为他指教。
酒里并未下药,迷药藏在许清琢的袖间,他在倒酒时神乎其神地把药抖落进杯中,笑意盈盈地与乐师干了一杯,然后看着他毫不怀疑地一饮而尽。
“许……”乐师支撑着桌子,眼中的光华晃动,像是未尽的情,“清琢,若是能离开太子,你愿意……”
许清琢抬起手,食指轻飘飘地抵住了他的唇。
冰冷的手指把乐师冰了一个激灵,但他的眼睛却直勾勾地落在许清琢的脸上,眸中似乎有火在烧。
“乐长僭越了,勿要妄言殿下。”许清琢的声音又轻又柔,像是春夜的晚风。
乐师晃了晃有些晕乎的大脑,定定地看着他:“可你本可以是端方雅正的君子,何必如此委曲求全于他人……”
许清琢逐渐收拢了笑意,一字一顿地说道:“乐长,我说你僭越了,你是听不见吗?”
跳动的烛火映着酒盏里的波澜,清光倒映在许清琢的眼中,铺开一片彻骨的寒。
他站起身,缓缓从袖中拔出了一把绯红短刃,刹时间,刀刃出鞘,锋利的刀剑递上乐师的喉咙。
“我要做的事,还容不得你来置喙。”许清琢凉凉地说着,语速依旧很缓。
刀刃往里压了几分,脖子的皮肉被割开浅浅的一道,登时渗出了血。
“你要杀我?”乐师昏昏欲睡的神色顿时清明,不可置信地抬头看他。
“当然。”许清琢靠近了,乐师的眼中映照出一张秾丽的面庞,暖黄色的烛火在他的脸上跳跃,眼睛一明一暗,说不出的夺魂摄魄,又让人心生恐惧。
像是地狱里爬出的索命恶鬼,阴冷、狠毒、浓稠。
“本来看在你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份上,我还打算温柔一点。”许清琢说道,“但你的话太多,让我不高兴了。”
他早该知道的,早在帮许清琢做第一件事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的下场。可是他轻而易举地被这个人迷惑,受他驱使,受他掌控,最后又被弃如敝屣。
太可笑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过来,他看到的那个许清琢,不过是对方想给自己看的。许清琢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与同情,他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受到太子胁迫的那一个,但或许这一切都在对方的掌控之下。
刀刃割开血管的那一刻,他已经感受不到痛了,只有无边的冷意漫过全身。
可是溅上许清琢那张脸的血那么炙热,那么鲜红,像是在苍白的肌肤上开出了一朵朵的红梅。
许清琢丢开短刃,用手掌捂住乐师的脖颈,感受着他细微的痉挛与挣扎,流出的血浸透了他的手,他的脸上却勾出了一抹诡谲的笑。
漂亮,又恶毒。
“乐长,你尽管安息吧。”
“您好, 请问您的网名是S吗?”
拍摄结束,林知屿飞速卸了妆,三步一蹦地跳到牧绥的轮椅前。他左右扫视了一下周围的工作人员, 无人在意这边的角落,周明看到他过来,也眼观鼻、鼻观心地走到了一边。
林知屿半蹲在牧绥的轮椅边上,对上他戏谑的目光,笑盈盈地说道:“我是你的网恋对象, 终于见面了。”
牧绥:“……你好。”
他现在这副狡黠又纯良的模样, 同半个小时前, 镜头下毫不犹豫地割开乐师喉咙的许清琢, 简直判若两人。
牧绥甚至一时间没有缓过神来。
“你的朋友圈都不发照片,我还以为这次又要见光死了,看在你长得还蛮戳我审美的份上,我决定原谅你昨天冷了我一个多小时才回消息的事, ”林知屿促狭地说道, “但是你今天得给我补偿。”
牧绥问他:“你想要什么补偿?”
林知屿低头思考了一会, 说道:“今晚找个没人的地方和我约会?”
“好。”牧绥失笑, 他抬起手,指腹擦过林知屿下颌上没有卸干净的血浆。
林知屿怔忡了一瞬,看到他垂下眼扫了眼拇指上的鲜红颜色, 又掏出一张纸擦干净了, 这才缓缓地用手背蹭过同样的地方,有些痒。
“不是故意不回你消息。”牧绥解释道, “是实在有事。”
林知屿嘟囔了一句:“大晚上的能有什么比跟我聊天更重要的事。”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 他俩刚才谈上就被迫分居两地,实乃继牛郎织女后第一大苦命鸳鸯。
原本林知屿还想着, 网恋就网恋吧,忍忍或许就过去了。可没想到自己和牧绥的空闲时间基本凑不到一块,不是他在拍戏,就是牧绥在开会,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大家都空闲的时候,牧绥还能突然来个原地消失,一失联就是好几个小时。
都没货几天,林知屿就觉得自己好像要变成一个机器人。每天早上一醒来,惯例就是发条消息,然后等着做完妆造,正好牧绥回了,他便把今天的装扮发送过去,然后再等上几小时拍摄结束,如此往复。
硬生生地给他谈急了。
但他这句话只是随口的抱怨,本来也没太当一回事。毕竟作为一个工作时间极其不固定、加班时间极其随意的倒霉蛋,林知屿和他的朋友之间,聊天向来讲究一个缘分,能看到就回,看不到就再等下一个轮回。
却没有想到,牧绥很认真QT整理地说道:“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再等一段时间吧。”
林知屿的目光闪了闪,突然就开始好奇起来,他鸽了自己的那几个小时里,到底在干些什么了。
整个影视城里,要说得上没有人的地方,估计只有酒店房间。林知屿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返璞归真,继续回酒店看电影。
他早就两天前就把房间换到了顶楼,就是牧绥那间套间里的另一间卧室。
起因是他房间的空调外机不知道出了什么故障,这几天半夜总是“嗡嗡”地响,在吵了他一个晚上没有睡好之后,林知屿便马不停蹄地搬了家。
但不得不说,顶楼的套房就是住得舒坦一些。
就是现在早上起床都成了一个莫大的挑战。
人真的很难离开舒适区。
晚饭牧绥联系了酒店准备,餐厅旁的落地窗正好可以俯瞰整个影视城的景色,夜色刚刚降临,天幕暗下,外面便亮起了一片璀璨的灯,或金碧辉煌,或流光溢彩。
林知屿有着一个朴实无华的钢铁胃,吃不来米其林餐厅里的高档料理,就喜欢吃大酸大辣的中餐,但牧绥的口味倒是截然相反,他大多时候都只吃些清淡的菜式。所以桌子上的食物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块,一边辣油鲜红欲滴,一边则近乎清汤寡水。
菜是分得分明了,但人并没有。
偌大的长桌上,两个人要是分坐两头,林知屿只觉得疏离又冷清。他吃饭的时候就喜欢和人凑在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出的习惯。
之前在片场吃饭时,也总喜欢拉着陈辰或和其他演员凑在一块。
如今,他也毫不顾忌地驮着椅子往牧绥旁边“咔哒”一放,大剌剌地就坐了下来。
牧绥偏过头瞥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可惜了酒店专门为他们点的蜡烛,也一并被林知屿给吹灭了。
他坐下来的时候带起了一阵风,身上的浅淡味道也一同被送了过来,牧绥换了双筷子,给他夹了一块牛肉,喃喃地说道:“一股草莓味。”
“还不是被那只熊给腌入味的。”林知屿把那块牛肉上沾着的辣椒挑干净了,才往嘴里塞,“您要是再迟点来,还能再入味一点。”
牧绥给他留下的那只等身玩偶熊也一并被他带了上来,成为了他晚上背台词的绝佳靠枕,以及早上赖床时的绝佳架腿挂件。
也不知道那玩偶身上的香薰是什么材质做的,放了这么久,味道非但没有散,还在他的身上留下一股又酸又甜的草莓味,导致最近贺勤和他对戏时,看他的目光都不太对劲。
两人并肩坐着,除了偶尔传来的餐具的摩擦声,就只剩下窗外夜风吹动窗帘的声音。
四月的天气,空气里的凉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柔和的暖。
林知屿的身上套了一件针织毛衣,袖口微微地往上拉起,正好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那块陀飞轮腕表。棕色的表带把他的手腕衬得更白了一些,金色的表盘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牧绥不经意地扫过他的手腕,目光在那块表上停留了片刻,眼中光华明灭,几秒后,才说道:“这块表果然衬你,带起来很好看。”
林知屿才不会告诉他,自己在打开他那天给自己的那盒所谓的“礼物”时,差点没在机场绊倒。他虽然不太识货,但勉强也能分清楚奢侈品的好赖。
就是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钱。
不过,他平时拍戏,没有戴手表的习惯,还是因为今天牧绥在,所以刚刚回卧室换衣服的时候,才匆匆拿出来戴上,以示诚意。
“牧先生这样,我真的很难回礼。”林知屿有些幽怨地说道,“本来说好的下次见面给的,结果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到能送什么。”
牧绥沉默了片刻,说道:“那等这部戏拍完,送我一个月的时间吧。”
“唔……”林知屿咬着筷子想了想,“怎么感觉这也像是对我的奖励。”
“不过,要是拍完这部戏,有时间的话,我确实很想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牧绥问:“为什么?”
“因为感觉最近好像走到哪,都有人能把我认出来。听说附近有家摊位的烧烤很好吃,前几天晚上我和陈辰找了好久,人刚到摊子那,菜都还没点,就被人认了出来,吓得我俩猛窜三条街,当初体测跑一千米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拼命。”林知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支着脑袋惆怅地偏头看着牧绥,“还有现在,我和您出去看个电影,都要经过重重请示,还得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被围困在影厅里出不来。”
“所以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最好是穿着拖鞋T恤上街都没人管,免得热搜里的一些人又要给我编撰故事。”
牧绥笑了一声,说:“那我想想。”
“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这样的地方确实不太好找。”
林知屿眨了眨眼,说:“连您也调侃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电影是林知屿千挑万选的悬疑片。其实他在网络上参考了不少答案,有说看爱情片等气氛烘托一触即发的,也有说看恐怖片等高|潮时小鸟依人的,但他想来想去,一来他对市面上的那些爱情片实在没有任何兴趣,二来他是真怕鬼,到时候高潮一来,别说自然地装出一副飞鸟投林的样子,只怕他连自己是谁、要干什么都能忘了个一干二净。
还不如看点自己喜欢的,来得更有意思。
结果这么一挑,就挑到了一部悬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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