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澍没有立刻回答。
这一堆屁话里他只同意一句,那就是林听雨真的很固执。
刀枪不入。
“我会走的。”沉默须臾,陈澍忽然开口。
“别回来啦。”林听雨毫不意外地笑了笑,眼里却有一丝落寞迅速掠过。
“那你……”陈澍犹豫了一下,还没想好这句话有没有什么不妥,话已经自己溜到了嘴边,“不和我一起吗?”
听到这句话,林听雨意外地顿了顿。
“和你一起……”他自言自语般,低声重复了一遍,才反问,“陈澍,我能去哪儿呢。”
陈澍没说话,只是很沉默。
“陈澍,你先回去吧。”林听雨叹了口气,他转开目光,没有看陈澍,声音放得很轻,“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今天就不跟你一起走了。”
明明等了他一个晚上,怎么又让他自己先回去?
“是不是我说的话冒犯到你了?”陈澍蹙眉,语气虽然有些无奈,却缓和了下来,“我道歉。”
他向他投降。
“不不不,没有,你不用跟我道歉。”林听雨摆了摆手,“我只是……脑子有点乱。你让我自己想一想,好吗?”
陈澍看了他一眼,轻轻叹了口气。
“早点回去。到家给我发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陈澍:我对你投降。
让傲娇澍澍把“你不跟我一起走吗”这种相当于变相表白的话问出口,简直相当于要了他的半条命(。
可惜听雨听不懂哈哈哈哈哈哈(?
下一章是大甜章哼哼哼,明天见ovo
第52章 第十四话 讨厌你(2)
陈澍先走了。
林听雨拎着书包, 站在座位边上发了会儿呆。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回放着刚才陈澍对他说的那些话。
就在这时,有人忽然靠近。
林听雨警惕地转头一看, 却是是沈青梅。
林听雨绷紧的肌肉这才放松下来。
沈青梅靠在教室门边,手里拿着一杯水,杯子是白瓷的,工艺非常考究。
“刚才陈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她看着林听雨, 神情很平和。
或许是因为常年信佛的原因, 沈青梅的五官透着一钟温和的神态,让人有种很容易亲近的感觉。
林听雨觉得自己的心就像刚从冰箱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冰块, 只不过冰块散发的是丝丝寒气,而他的心散发的是一缕缕黑色的毒雾。
他连血管里都流淌着剧毒。
林听雨其实很愿意和沈青梅聊天的。
他觉得, 只要跟沈青梅在一块说说话,自己心里压制不住的戾气总能消散那么一些。
沈青梅和他妈不一样, 和于荣霞不一样,和别的大人都不一样。
她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林听雨,不会像观赏马戏团里的小丑一样探究他的性取向。
她愿意和林听雨聊天, 愿意耐心地教导林听雨学英语,愿意在林听雨曾被人围殴的时候将他庇护在身后。
在沈青梅这里,林听雨只是一个普通的十七岁男孩,他的身上没有任何其他的标签。
林听雨没接话。
沈青梅接着说:“听雨, 我觉得他说的对。”
“……我知道。”林听雨叹了口气,声音忽然变得很低,“可我害怕。”
“所以你就一直逃避吗?”沈青梅的语气里没有一丝责备, 声音很温柔。
“按照目前来说,是的。”林听雨转过眼睛,望向悬挂在墙上那副画上,“我畏惧,所以我退缩。不去抱一些不切实际的希冀,我就不用尝到失败的滋味。”
失重的少年,身体在漆黑的宇宙中漫无目的地漂浮,没有重心,没有支点,什么也抓不住。
其实也无所谓啊。
反正他也不需要。
在林听雨小小的宇宙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
别的什么,都不奢望。
反正也得不到。
他之所以被陈澍吸引、想要去接近陈澍,就是因为陈澍身上有一种百折不屈的韧性。
就好像站在陈澍身边,林听雨自己也仿佛跟着他一起变得坚强了一些。
但他毕竟不是陈澍,也比不上陈澍,陈澍能做到的,他做不到。
林听雨觉得自己就就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
他只要仰望陈澍就好了,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有任何奢望。
自周一晚上在沈青梅家里,陈澍对林听雨说了那些话,林听雨表现出了强烈的抗拒情绪后,两个人为此尴尬了两天。
就是很别扭的感觉。
白天在学校也不说话不打招呼,晚上也不一块儿去沈青梅家了。
一到九点钟,林听雨就像逃命似的,抓起书包就走。
林听雨以为陈澍生气了,可他却不知道,陈澍也以为他生气了,还为自己的莽撞而懊悔了两天。
连着两个晚上,林听雨拎着书包匆匆离去时,坐在座位上写题目的陈澍都会停下笔,沉默地望着林听雨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门口。
……该怎么做呢。
陈澍不知道。
直到第三天早上。
天气越来越冷,林听雨也变得越来越嗜睡。
他本来晚上就失眠,到了冬天更难起床,每天早上都要挣扎很久才能把自己从温暖的被窝里剥离出来。
慢腾腾地起床洗漱后,林听雨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下楼,却在楼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林听雨的心好像被一头欢快的小鹿撞了一下。
是陈澍。
陈澍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短款毛领派克大衣,背着书包站在路灯下。
他一只手拿着一本知识点背诵小册子,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凑在嘴前呵气取暖,嘴里还念念有词,低声背诵。
步入深冬,七点以前的天仍然漆黑一片。
林听雨记得,从陈澍家到他家的路上,有一段路是没有灯的。
陈澍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一双长时间暴露在冷风中的手冻得通红。
“……陈澍。”林听雨感觉到自己的喉结滚了滚。
他低声叫陈澍的名字。
陈澍停止背诵,转过头看他。
林听雨借着路灯微弱的光线,看到陈澍连鼻尖也冻得通红。
他想也没想,飞快地跳下台阶,迅速跑到陈澍跟前:“你怎么在这里?站了多久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没多久。怕你还在睡,所以没打。正好背背书。”陈澍抬起手背蹭了蹭冻得僵硬的笔尖,顺手把小册子塞进大衣口袋里,“一块吃早饭吧。”
没有提那天晚上的事情。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好。”林听雨盯着陈澍冻得发红的手看了几秒,忍住了想要一把拽住他的手往自己口袋里塞的冲动。
两天的别扭和郁闷,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吃早饭的时候,林听雨本来想顺着陈澍,去吃一些陈澍喜欢的东西,或者买一些方便的速食节省时间。
没想到,陈澍却把他带到了刘飞扬家的米粉店。
刘飞扬家的米粉是林听雨最喜欢但是很少吃到的早餐。
原因很简单,因为起不来。
看到林听雨和陈澍,刘飞扬的父母很高兴,往他们的碗里加了很多米粉和肉。
林听雨做事向来简单粗暴,从他残暴的砍菜方式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
就连切西瓜,他也要说:“等会,我去拿把刀杀个西瓜吃。”
虽然陈澍明明知道“杀个西瓜”是小破县城的方言,是“切个西瓜”的意思。
但是“拿刀”和“杀”这种话语从林听雨嘴里蹦出来,对象还是无辜的西瓜,陈澍总觉得有些迷之血腥感。
除此之外,还有吃米粉的时候,林听雨喜欢往碗里堆配料,还要放很多的辣椒。
因为堆得太多,每次吃之前拌米粉时,他总会不小心把汤和配料洒到桌上。
往往这个时候,陈澍的强迫症就会发作,恨不得马上抽出纸巾,把被林听雨弄脏的桌面擦干净。
次数一多,下一次一起吃米粉时,陈澍就赶在林听雨拌米粉之前开口:“我来帮你拌吧。”
林听雨刚打算插进米粉里的筷子顿在了半空中。
陈澍把他的碗端过来,又自然而然地从他手里接过筷子,帮他拌米粉。
浅色的筷子插进堆得高高的配料中,一直伸到米粉和汤里,然后陈澍的手开始用力。
白的米粉,红的辣椒,青色的酸豆角,金色的炸黄豆儿,浅色的酸笋条,深色的浓郁汤汁,全都在那双筷子下翻来覆去,均匀地被搅拌在一起。
陈澍的动作有条不紊,一滴汤一颗料都没洒出来,熟练得仿佛一个职业拌粉工人。
米粉拌好后,陈澍便把碗筷端回林听雨面前:“给。”
接着才开始拌自己的米粉。
发现陈澍在这方面有些偏执的强迫症后,林听雨每次都故意装作拌不好米粉的样子,然后等着陈澍皱着眉过来帮他拌。
本来林听雨掰完一次性筷子后是直接用的,后来有一次陈澍拿他的筷子帮他拌米粉时,被竹筷上的毛刺扎到了手。
从那以后,林听雨每次掰完一次性筷子,都要仔仔细细地把筷子上的毛刺刮干净,再递给陈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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