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没意义的,对你对我来说,也是无稽之谈。”
长久不修的路灯禁不住反复使用,还在明暗交织地忽闪忽亮着,暴露出灯罩上扮演的黑色斑点,有小虫却把它当成自己的同类,在灯罩面前依依不舍地徘徊,连带着沈芜弋瞳孔里的光也如水纹般反复荡漾,头顶上坠落下一片代表死亡的树影,一根被拉长的静默的杆,像是午夜兀自站在窗边的情人的影。
远处是灯火通明、喧嚣繁华。
沈芜弋不太擅长说这么一大段的正经话,他不由错开眼,声音也逐渐放轻,还裹着一丝难为情和羞赧:“不过……其实刚刚你说出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的时候,我还是有点……”
虽然不合时宜,但还是有点开心。
耳边静悄悄的,只有男生比起刚刚略显沉重的呼吸。
“听歌吗?”沈芜弋听见男生突兀低声道,然后,耳朵里被塞了一只耳机,有轻柔的音乐流淌进耳中。
低声哼唱的男声沙哑,一字一句之中都裹着浓浓的深情,用歌词编织出了一个感情浓重的告白信。
“有春暖静候着盛放在书页间的花开,
有夏凉小憩着星星点点的漫天萤火,
有秋香缱绻着沾满情思的枫叶红,”
沈芜弋撑在石椅上的手指被拢在干燥温暖掌心,左手中指的指根被缓慢地摩挲着,一下又一下,极具暗示性。
“有冬雪采撷着春天寄给它的红梅情书,”
“宝儿,”余暮渊低声温柔,眸光闪烁,“我真的好幸运。”
“构成了我对你的怦然心动。”
只因我遇见了一个万里挑一的灵魂。
一个不算番外的番外
假如按照现实向来走剧情的话
我又做梦了。
我梦到自己又一次回到高中的那场运动会上,看见了许多熟悉又陌生的面孔,耳边是广播里发出的细微滋滋声和周围直蹿云霄的尖叫欢呼,眼中是随风飘扬的彩旗、一半的澄澈天空、一半你看不见眼睛的侧脸。
我梦见我穿着圣洁的婚纱,你穿一身白色的西装,结实有力的小臂拖住我的腰,抱着我向前走去,玫瑰花瓣如小雨一般摇摇晃晃地落下又盛开,我们好像在婚礼现场的一对新人,在所有来宾的见证和欢呼之下把我们的未来彼此托付。
撞击耳膜的心跳声是如此地真实,皮肤散发出的温度被一层衣料过滤后熨帖地拂过我的侧脸 又像一把握不住的风一样重归于天空,我能清晰地感知到你呼吸的匀称节奏,胸膛起伏的弧度,皮肤被肌肉撑出的形状,温热而鲜活。
我呆呆傻傻地蜷缩在你的怀里,闻着萦绕上鼻尖的那抹橙香,眼眶一热,几欲要落泪。
你来我的梦里见我了。
我不敢动,我怕惊扰了这源于乌托邦的一场梦,但我又好想叫你的名字,听听你的声音,然后在梦醒之前将它一遍遍地在我的骨头上加深痕迹,连时间都无法将它抹去。
在万般踌躇之后,我终于攒出一些勇气,喊了你。
在唇齿触碰你名字的那瞬间,于我而言恍如隔世。
你绷紧的下颌线化为柔软的曲线,慢慢下弯,喉结攒动,看上去是要回应。
再然后,梦就醒了。
一切如过眼云烟,耳边只有指针转动发出的轻微机械声,我仰着头,瞳孔里没有天空,没有彩旗,也没有你。
我张了张嘴,心里又酸又涨,像一团吸了水膨胀开来的海绵,满满地挤在心底那块狭窄的空间里,快要将心口处撑破成一叶破碎的小舟。
我已经隔了好一段时间没梦见你,偶尔想起你的名字时心里也不再会有情绪波动,我伪装的感情几乎就要糊弄过我的心脏,一遍遍地催眠着告诉我自己,我不再爱你,我放下你了。
在今天上午,妈妈来找我聊天时,我甚至都答应了她,会尝试去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再去重来爱一个人。
但直到今天梦见你,我才恍然发现,原来我的心动早已经丢失在我的高中时代了。
我的心跳已经不归属于我,它附着在另一个人身上,随着我的高中时代的结束,它也被你给带走了。
所以是你感受到我都动摇,所以特意跑来提醒我你的存在吗?你真的很坏,但是你成功了。
尽管过去这么久,但是我时常在后悔。
后悔我的感情被我的怯懦胆小自卑所拖累。
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会在你递给我那颗柠檬糖的时候对你落落大方地说声“谢谢”,珍惜每一个和你相处的时间,不再为了接近你而故意考差分数,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样;
在那个台风天的时候,我会勇敢地去询问你是否可以借住,和你看一场弥漫着森林和气泡水味的电影,和你盖着同一张毛毯,桡骨抵着你的手臂,我会把这微小的亲密当成一种偷来的欢喜,而不是集中于所有的感官在犹豫踟蹰之上,或许你会靠在我的肩头睡着,那我就干一点坏事吧,贴上你的唇角,然后吻我的指尖,就好像是你给了我一个吻。
在那个晚上我会心绞痛,对此我感到很抱歉,我并不想让你受惊,也不想让你看见我发病时的病弱模样,但我还是卑鄙地利用你对我的关心以期得到更多的温暖,你会留下来照顾我吧,所以我们又能睡一张床,半边躺着我,半边躺着你,我会抓紧黑夜留给我的时间,光明正大用目光描摹你的轮廓;
等我们再熟一点了,我会带你去我唱歌的清吧,让我唱一首我最喜欢的i wanna给你听,和你分享我的秘密,藏在知了声的夏天里;
我知道你的篮球打得很厉害,因为我曾在窗边看书时,透过薄薄的玻璃看见高三校区简陋的篮球场上你潇洒投篮的身影,所以在课间的那盘赌局上,我不会再犹豫迟疑,我会赢下那盘赌局,然后作出对篮球感兴趣的模样,正大光明地向你讨要一个教我的机会,我会在兜里带上纸巾,因为我知道你有洁癖;
一模过后的篮球赛打得很激烈,来的人也很多,可我知道其中有很多人的视线都紧随着你,那时候我们应该很熟了,我一直没告诉你,你带着黑色护腕眉眼温润的模样清俊又耐看,你会找人帮你拿你换下的衣服,我猜那个人十有八九会是我,所以我会主动帮你接过,然后抱着你的衣服和外套,微笑着对你说声加油,为球场上的你欢呼;
我还记得那家馄饨店,这么多年过去了,陈叔煮的馄饨依然是那么好吃,价格也只涨了一块钱,神奇的是他还记得我,时隔许久之后,他看见我时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记得你,他称呼我为你的朋友;
我也记得那个雨天,你抚摸着大狗的金色毛发,温声和我说以后想养狗时眼底闪烁的温柔,像极了一滴雨还没坠落到地上就散成了雾。如今我也有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寓,是我用自己挣来的钱买的,我在这间公寓里养了一只猫,毛茸茸的加菲猫,我叫她四喜。
至于为什么不养狗呢?因为叫四喜的狗,只存在我记忆中的那一条就够了。
我还记得毕业的那天,你站在主席台上,眉眼英俊,身上的光令人难以企及,耀眼又斯文迷人。
所以一下台,你就被一群高一高二或是高三的女生堵住表白,而周围的人都在起哄,我想我不会再做一次旁观者,我会去帮你解围,然后我们一起拍一张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合照,你眯起眼微微地在笑,那笑容一定很好看。
但我或许还是不敢对你表白,说出我对你的情,我对你的喜欢,我还是怕被拒绝,害怕在你脸上看见你厌恶和惊讶的表情。
所以这样就够了,把我的人生重新活了一遍。
我不去想你如今的生活状况,或许你有了喜欢的人,有了幸福的婚姻,有了美满的家庭,但我统统都不想知道。
唯一庆幸的是,在某一天曾经谈起未来时,我说,如果有一天你结婚了一定不要邀请我。然后你问我为什么,我以开玩笑的口吻回你:因为我怕那时候我还单身,容易受刺激。于是你就不说话了,估计是觉得我是个很奇怪的人,明明那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差,但也没那么好。
事实上,我只是怕我忍不住去做那唯一的抢婚人,带着新郎私奔到教堂,在神父面前举办另外一场婚礼,我多想面对着你,在空无一人的教堂里,在圣洁的耶稣神像面前,对你说我愿意。
脸上传来毛茸茸的触感,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抱住趴在我枕边的小猫,摸了摸他,对他说我没事。
他叫了一声,拱了拱我的手指,然后趴在我的枕边蜷缩成毛茸茸的一团。
当思绪重连时,我却再也想不起刚刚梦见了什么,留下的只有残存在心尖上的悸动和思念。
好吧,好吧,我知道是你在唤我去睡了。
于是我选择像以前一样,乖巧又听话地闭上我的眼。
我希望待会能再看见你。
约定梦里见。
第54章
大概是倒数第三章
在两位家长见过面后,第二日,林婉便要赶飞机飞回德国。
沈芜弋十分在意两位家长商谈的结果,于是拐弯抹角地去探林婉的口风,但无论他怎么旁推侧引地询问,林婉都闭口不谈,在这时候,她终于展现出属于大人的圆滑来,以看似认真回答的态度敷衍过沈芜弋的一次次试探,并娴熟地转移话题,让沈芜弋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带偏了方向,最后潇洒地对沈芜弋说,妈妈要关机了,好好照顾自己,替我向小渊问好,爱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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