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忍还是问:“你弟弟跟霍小姐怎么了?”
叶书清对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没怎么,他说他跟霍小姐日久生情。”
谢天骄没听出来这句话的弦外之音,说:“那不是挺好。”
“他们大概也希望我们能日久生情吧。”叶书清闻言勾起唇角,冲他邪笑了一下,“可咱们又不一样。咱们都没得日,哪来的情啊。”
谢天骄这下才听明白是什么意思,一张白皙的脸瞬间红透了,神色语气却都变得冷冷的:“那你想试试?”
“试?”叶书清突然靠近,一手撑在沙发边缘,眼睛一眨不眨端详起谢天骄的脸。
“你干什么——”谢天骄不防他突然凑近,吓了一跳,却又无处可躲,几乎用尽全力才勉强维持住面上的冷静。
谢天骄的脸是很好看的,轮廓大体继承了谢家人的端正清秀,但因为有遗传自母亲的四分之一混血,他的皮肤白皙,五官更加精致而立体,显得挺鼻樱唇眉目如画。
小时候是个花骨朵一般鲜嫩的美少年,长大了少年感弱了些,美貌度却是持续上升,变成了神清骨秀的大美人。如果不是因为长期一副不会笑的X冷淡表情,怕是早就桃花泛滥。
叶书清坐在茶几上,本来就离沙发上的人比较近。再这么身体前倾一伸手,几乎就是把谢天骄整个人笼罩在了自己的臂弯里。
太近了,这个距离实在是太近了。彼此呼吸的温度、心跳的声音、身上的味道……都清晰可感。
谢天骄受不了了,终于还是在叶书清伸出魔爪打算捏他脸的时候一把推开了他。
叶书清也不恼,坐直身体笑着说:“我发现甜椒你长得还挺好看……不过,我果然还是更喜欢女孩子。”
谢天骄没有顾得上搭理他。
他微微垂着头,光是平息对方靠近时自己从身体到内心的躁动就已经几乎用掉了他的所有自制力。
叶书清话说得斩钉截铁,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他第一次产生了怀疑人生的念头。
这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地点是他熟悉的叶家别墅花园。花园是露天的,梦里不知为何,却是外面风雪交加、唯独花园里温暖明亮。
各种各样的鲜花一齐盛放,五颜六色大朵大朵覆盖住了翠绿的草坪。空气里是花朵的甜美与草木的清新交织出的香气。
四下一片寂静,平常照顾花园的工人都不见了踪影。
叶书清从只能通过一个人的小径穿过,分花拂柳,看到一个人站在花园中央那棵高大的花树下。
那人看到他,缓缓向他走了过来,靠近他,拥抱他,抚摸他,亲吻他,温柔又热情。
而叶书清很快反客为主,给予了对方更多的回应。
……
树上盛开的玉兰花随着两人越来越激烈的动静簌簌落下,在身下那人白皙中透着粉红的皮肤上铺陈出落英缤纷。
梦里的叶书清始终未曾看清那人的面孔,却清楚地记得对方的左胸口,心脏的位置,刺着一个线条复杂的图腾刺青。
雨收云散之时,一瓣深红色的花瓣飘飘荡荡,自半空落在那神秘图腾的一角,与痕迹遍布的肌肤交织出一种让人触目惊心的美感。
叶书清低下头,将一个轻柔的吻落在那花瓣上。
叶书清成年已久,对自身偶尔的来自本能的欲/望没什么偏见。早上醒来,身体那种愉悦的感觉隐约还在,他甚至闭着眼回味了下梦中的甜美场景。
然而想着想着他的身体却骤然一僵——不仅是因为他回忆起了究竟在哪里看过那人胸口的刺青图案,更是因为他终于意识到,梦里在他身下婉转呻/吟的那人并不是女孩子,而是一个男人。
一个男人。
叶书清:“……”
都怪他那个破堂弟叶碎星!
好端端非要提什么见鬼的日久生情!
第23章
叶书清没有纠结太久,很快就自己想通了。
毕竟他们队里的八卦担当张明山同学曾经表示,单身久了,看商场的塑料模特都挺眉清目秀。
只是一个春天的梦而已,也说明不了什么。
时间进入了二月份,农历也跨进了腊月中,即将迎来一年中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春节。
大多数人都忙碌了起来。有的忙着采购年货洒扫庭除准备辞旧迎新,有的赶着年底加班加点冲一波业绩,还有不少人,打算抢在春节之前的情人节领证办婚礼。
这些本来都跟叶书清没什么关系。
毕竟他不算是普通的上班族,过节的准备也轮不到他这个甩手掌柜来做,短时期内更没有将和谢天骄的关系更进一步的打算。
当然,这并不是说明他就比其他人轻松。
这段时间Hills的活动不断,还一早接受了电视台的春节晚会邀请。这些天来除了日常训练和赶通告,还要抽时间配合节目组进行彩排,可谓忙到飞起。
然而就在春节前一周,外地跑通告的叶书清接到了来自叶家的电话。
他的妈妈郑重地叮嘱他,要他和谢天骄一起去参加情人节当天的一个婚礼。
据说婚礼双方都是男人。当然,这倒不是什么稀奇事。
毕竟同性婚姻已经实行了这么多年,甚至同性试管婴儿技术都渐渐走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其中一位新人、也是给叶家发请柬的那一位,是声名赫赫的秦家家主秦爷最小的儿子,人称小秦爷,人美且傲,年纪和叶书清差不多大,但论起辈分来,自己和谢天骄两个人却都要叫他一句叔叔。
不过单从姓氏都不一样这一点,大概也能看出他们和这“叔叔”的关系实在不算亲近。
另一位新人姓沈,年长几岁,是叶书清的朋友的朋友。
圣诞节他们曾接触过一次,男人相貌英俊,气质温文尔雅,倒是看上去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叶书清一开始并不打算去。
情人节当晚有一个通告,时间上来不来得及是一个方面。另一个问题就是,举办婚礼的这一对新人,虽然跟他都是认识的,但真正谈起交情来实在是泛泛。
“我不去。”队友就住在隔壁,酒店房间隔音也不大好,叶书清略微放低了声音,“我跟他们又不熟。”
叶妈妈:“你以为小秦爷的请柬只是请柬吗?人家那是给你面子,不要不懂好歹。”
叶书清说:“有您跟我爸去不就行了?非要我去干嘛。”
“我们去和你去能一样?叶书清,你现在是已经订婚的人,不能让你爸你妈代表了。”
叶书清在床上翻了个身:“那不然,就让谢天骄代表我去。”
“你以为我不想吗?这不是因为你俩还没正式结婚吗!”叶妈妈终于恼火了,“你就不能让我省点心!”
……
最后还是答应去了。
倒不是屈服于叶妈妈的说教,而是因为他们Hills的那位前主唱程岳给他发了消息说自己会去,问他去不去。那位姓沈的新人,就是程岳的好友。
情人节当天,叶书清和谢天骄一起从家里出发,去参加婚礼。
婚礼现场花团锦簇、人山人海。叶书清还没在人群中找到程岳的影子,倒是先看到了他自己的朋友,那位傻子富二代主播陆满满。
陆满满就站在入口的地方一直向外张望,似乎在找人的样子,看到叶书清进门直接冲了过来。
叶书清有点高兴,当然也很诧异,问他:“你怎么也来了?”陆满满算他一派的,跟今天婚礼的这位小秦爷交情也很一般。
“嗯,跟我爸爸来的。”陆满满随口应着,就伸手来拽叶书清,“过来,你跟我来。我有事问你。”
“啊,等会儿。”叶书清脚步顿了顿,看看身边跟着的谢天骄,“甜椒,要不你替我把红包带过去吧。”
谢天骄冷淡地瞥了眼陆满满,说:“行。”又抬手按了下正在下意识摸口袋的叶书清的手臂,“别翻了,你红包不是在家时就给我了?”
“哦,对。”叶书清笑着冲他挥挥手,“那你去吧,我跟满满说会儿话。”
陆满满充满敌意地看了一眼谢天骄离开的方向,带着叶书清穿过拥挤的人潮,七拐八拐,最终站定在一根洁白的浮雕大理石柱之下。
这里已经接近婚礼场地的边缘,四周同样布置了精致的长桌摆放鲜花、食物和酒水,但是来往的人要少得多。
陆满满这才开口道:“听说你跟谢天骄订婚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叶书清跟着他绕了半天,还以为他想问什么呢:“就是你听说的那么一回事啊。你反射弧怎么这么长?”
“我哪里……”陆满满似乎有点烦躁,想反驳又咽了回去,问,“可是为什么?”
叶书清懒得解释:“哪儿那么多为什么。”
“可是,可是谢天骄他,他根本就不可能合你的口味啊!”陆满满满心不解与不甘,“年纪轻轻就那么古板无趣,天天绷着一张脸,生人勿近,像谁欠他一样……”
不知怎的,叶书清脑海中突然就回忆起,那天早晨他夸赞谢天骄笑起来酒窝可爱时,对方那又气恼又羞窘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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