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喜欢的,谢老师……喜欢。”
动作太大,手肘不小心向后碰到了鸣笛按钮,短促的鸣笛声突然在耳边炸开,向初惊呼一声,慌到失去了控制力,他急急地想要堵住性器前端张开的小孔,可还是晚了一步。
他射了在谢时君的高领毛衫上。
就在今早他还暗自欣赏,觉得谢时君穿着它,一举一动都透着禁欲气息。
可现在,眼前的一幕真的不能再糟糕了,浓白的精液尽数浮在黑色毛线的纤维里,乱糟糟地显眼,这就好比撒旦玷污了最纯洁的神祇,向初手忙脚乱地用纸去擦那一小块精斑,鼻翼轻轻翕动,嘴唇哆嗦着,快要哭出来了。
“对、对不起,我错了……”
像个在老师面前低头认错的乖学生,这绝对是个贴切的比喻。
“不哭,”谢时君捧着他的脸,亲了亲可怜兮兮的红鼻头,“要怪我,把你惯坏了。”
向初自己意识到这一点,是在周日凌晨。
他睡不着,因为太遗憾。
天气晴朗的周末,他只想和谢时君在床上滚作一团,在接吻的节奏里做爱,在做爱的空隙里接吻,被弄脏弄皱的床单在洗衣机翻搅时,他们可以倚在震动的机器上交换一个事后吻,完美取代不健康的事后烟,几十分钟后床单被拿出来,他们一人扯住两个角,在阳台上抖一抖,鼻尖便撞上洗衣液的清香。
这是再好不过的周末了,倘若没有谢时君,再好的天气也只能被他关在死气沉沉的房间之外。
他是被谢时君惯坏了,尝过甜,对苦味的耐受力就会减弱,每每贪心一份得不到的甜,就要要罚他经历一次幸福的失眠。
想着一个人,数着绵羊一双一对,把枕头变得甜美。
?
向初失眠到四点钟才睡着,窝在沙发上睡到中午,被多嘴的麻雀吵醒,正打算略过午饭,连着午觉继续睡,突然接到了标注为“饿了么星选”的电话,向初一头雾水,趿拉着旧帆布鞋下楼,取这份天上掉下来的外卖。
拆开一看,锅包肉、地三鲜、松仁玉米,还有一大份米饭,对于一个人来说,实在是超量了。
向初的第一直觉是,这份外卖是谢时君帮他点的,然而当他看到订单备注上写着“不要加葱和辣椒”时,期待和甜蜜一下子落了空,整个人仿佛掉进了冰窟窿,浑身不对劲。
没人知道他不吃葱,除了许怀星。
大学的时候,他因为社恐,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甚至不想和食堂阿姨说自己不要葱,每次都要费劲地一点一点挑出来,许怀星就在他饭卡背面贴了个条,写着:可爱的阿姨您好,不要放葱哦,谢谢您!
虽然觉得许怀星应该不会这样阴魂不散,分手这么久了还来恶心他,但向初还是迟迟不想碰这份来路不明的外卖。
他犹豫要不要直接扔掉时,微信弹出来一条新息。
-收到外卖了吗?记得好好吃饭。
是谢时君发来的。
悬着的一颗心稳稳着陆,甜蜜的滋味失而复得,向初咧着嘴回复消息,大拇指在九宫格键盘上飞快敲点,屏幕上映出一张傻兮兮的笑脸。
-收到了,会好好吃饭的,想您。
向初打开外卖盒,夹了一块锅包肉,酥脆的口感配上酸甜的酱汁,很开胃,重要是上面没有一点葱。
想到这里,向初又有些飘飘然了,他从来没有和谢时君说过自己不吃葱这件事,谢时君却细心地留意到了,他爱吃甜的,谢时君好像也知道,三个菜里面有两个是甜口的,哦对了,谢时君还给他做过糖醋小排,现在猪肉那么贵。
谢时君谢时君谢时君……谢时君真的太好了。
放弃睡一天的计划,向初美滋滋地吃了顿午餐。
从去年夏天开始,他一个人在家的日子,都是在失眠和补眠中消磨掉的,经常昼夜颠倒,睡过饭点,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认真地享受一人食了。
也因为这顿饭,他决定不白白浪费周末的最后几个小时。
来人间一趟,就算暂时还不能和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好歹他要看看太阳。
小区的花园里十分冷清,既没有聊天的老人,也没有嬉笑的孩子,向初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健身器材上坐了很久,顶着太阳,眼睛有些睁不开,他想到家乡那边晾晒在屋檐下的鱼干,阳光能抽干其中的水分,是不是也能掳走他身上的霉味。
他晃悠着小腿,垂眸盯着白鞋上晒黄的印子,直到头顶出现一片乌云,不,是一个人的影子,他抬起头,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怀疑阳光也会晒的人微醺。
“送给你的。”
谢时君将一朵野菊花别在向初耳后,刚好挨着泪痣所在的半边侧脸,他发现原来这颗痣逃脱被泪水浸泡的命运,干净清爽地躺在光里,也是漂亮极的,他心想,以后不要再弄湿它了。
向初傻掉了似的,摸摸耳后那朵花,又摸摸谢时君的脸,终于敢确定这不是幻觉。
穿衣风格一向稳重的谢老师今天很不一样,黑色连帽卫衣上有个米奇的印花,搭配着运动裤和运动鞋,看起来像个大男孩儿,给人感觉他接下来会去篮球场,脱下卫衣,露出背后印有名字开头字母的球衣,然后奔跑、运球、上篮,撩起衣摆擦汗。
确实也没人规定过,三十七岁的男人不能获得一日男孩儿的体验权,而且一日男孩儿让向初很心动。
年少时的许怀星爱穿卫衣,包揽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多巴胺分泌,但这两种心动是截然不同的,谢时君这样站在他面前,他知道是美酒换了可乐的包装,新鲜感引他靠近,但只有里面的内容才会让他醉。
他搂住谢时君的腰,在他身前蹭了又蹭,张嘴咬住卫衣胸前的一根抽绳,抬眼看着他,像小狗终于见到了主人,除了撒娇还是撒娇。
谢时君的左手背在身后,明显还藏着什么东西,向初歪着身子去看,“是我的礼物吗?”
谢时君往后躲了一步,不让他看,“先告诉我,有没有好好吃饭?”
“吃了好多,不信你摸摸我肚子,现在还是鼓的,肯定又要长胖了。”
都说得这么诚恳了,谢时君自然不会怀疑,他拿出背后的花,递给向初,“刚好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卖,我想着你应该不会对干花过敏,就买了些。”
“哇,这是什么花啊?”
向初其实猜到是花,但没想到是自己不认识的花,他捧着花看了又看,注意到花瓣是五角星的形状,小小的,一朵一朵簇拥在一起,和满天星有点类似,但颜色又透着桃花的娇嫩。
“这是干枝梅,”谢时君说,“这种花一旦盛开,就永远不会凋谢。”
向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着手里的花,越看越觉得这花多好,一点不像玫瑰,娇艳浓烈,尖刺里长出骄傲,花瓣是悲情的温床,明明会枯萎也会褪色,情人却总要捧着它,借一瞬的盛放说永远的浪漫。
这花可比玫瑰好看多了,不落俗,不斗艳,粉白色的花瓣里含着小剂量的浪漫,要在漫长到永久的花期里,慢慢说。
“好漂亮。”向初说着又取下耳后的那支野菊,有点雨露均沾的意思,“这个也漂亮。”
谢时君接过花,重新别在他耳后,时机很对,光恰好落在那半边侧脸上,向初在笑,很单纯很轻快地笑,这个样子的他叫谢时君心头酸胀,仿佛一下子跳脱出沉闷的实验室,抖落成年世界的尘,变回色彩明艳的孩子,是谢时君心中,他应该有的样子。
“你戴着,它才漂亮。”
漂亮的孩子要配漂亮的花,谢时君如是说。
向初愣愣地望着他,半晌才后知后觉红了脸,都说暧昧让人受尽委屈,可谢时君给的暧昧这样温柔,情话含蓄又撩人,他的喜欢、不喜欢,他所有会心动的点,都被拿捏的恰到好处,暧昧高手酿出的酒,他要醉死在里面了。
再这样下去,他会由不敢捅破这层纸,变成不想捅破这层纸。
不远处立着一根电线杆,大概是十几年前或二十几年前的作品,烧至焦黑的木头歪歪斜斜地安插在土里,影子被夕阳拉扯得很暧昧。
向初捧着花,也戴着花,他在这个陈腐至极,根本养育不起希望的小区里,看到了很长、很长的未来。
真希望我们能一直顺路,他想。
第21章
无聊过渡章
似乎只在一夜之间,北京甩掉了顽固的冬天,在早春的号角声里醒盹。
玉兰花苞绽开,柳条抽芽,气温骤升,正午时分走在柏油路上,竟会有种被阳光曝晒的感觉。
向初本以为自己会对夏天抱有一种抗拒,他怕夏天会让他想起一个人,几首歌,还有许多冰可乐,布景从日光充沛的海滨城市转到灰蒙蒙的北京,切换成一片艳俗的红,延展为一场漫长的噩梦。
然而当他在充沛的阳光里捡起一朵掉落的玉兰时,他发现自己没有想起任何不愉快,而是预感一场甜梦正在向他靠近。
向初买了一个红色印有大理石花纹的花瓶,用来插谢时君送的干枝梅,两者组合在一起,成了光线阴暗的客厅里唯一的亮点,至于那朵野菊花,则被他塑封成了书签,放在工作台的笔筒里,每次抬眼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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