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临说了声“龙爷失礼了”,一脚蹬上龙爷的屁股,将其生生踹了过去。
龙爷不知傅临用的是脚,难堪地闷哼一声,在盛煌老总与中年女人的搀扶下站起来。另外两位目睹全程的老朋友自是不敢说,在心里偷笑。但此时实在不适合嘲笑别人,他们连忙也钻了过去,还好体形不像龙爷那么“丰腴”,不用傅临对他们“失礼”。
保镖接二连三也钻出来,而警察也赶到了,留下几人与之周旋,龙爷带着老朋友与傅氏兄妹,往山林中逃去。
山路崎岖,林木茂盛,夜里黑布隆冬的,警方要想再找到他们,就比较难了。
龙爷身宽体壮,近些年又不常锻炼,尽是享受别人的阿谀奉承了,就算有逃的时候,也不像今夜这般狼狈!他心中愤恨,体力急剧消耗,跑了不到半小时就一脑门的汗,活像刚从桑拿房里出来。
“小、小兔子……”
傅临扶着自己眼盲的妹妹,“龙爷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
当初将“聚会”设立在这里,就准备好逃脱的安全路线,而龙爷每年来,也会派人在路线尽头的道路待命,以防东窗事发,可巧今年就派上用场了。
但他没想到居然这么远!早知道就规划一条近路,这路又不好走,简直快要了他老命。
没被警察抓住,山里弯弯绕绕的小路把他累得够呛,这叫什么事呀。
傅情身体不便,与傅临落后几米,她边走边小声问:“哥哥,龙爷说‘你那两个朋友’,什么朋友?”
傅临胳膊被枪弹划伤,还要用力扶着自己妹妹,防止她摔倒,疼痛与血水让他整条胳膊发麻,他面不改色,另一只手用手电筒照射前方藏在影影绰绰林木间的小路,淡声道:“没什么。”
“哥,你在瞒着我事。”
“你瞒我的也不少。”
傅情默然,抓住自己哥哥胳膊的手指收紧,涩声道:“哥,无论我做什么,都是为了你。”
傅临不置可否,只说:“小心台阶。”
穿过山林,几人来到山后隐蔽的一条马路上,那里已经停好三辆车。
龙爷与傅临傅情一辆,盛煌老总与中年女人一辆,两个老朋友一辆。保镖人数在逃跑的过程中因为殿后与警方交战,一路递减,只剩两人,加上此处留守的保镖,总共五人。
到了此时,龙爷脑中方才警铃大振,连忙道:“快走!”
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
傅情的胳膊被一只熟悉的大手握住,而后拍了怕。傅情总算松了口气,尽管看不见,但她知道,她最得力的助手回来了:“丁力。”
丁力沉默地又拍了两下,表示“是我”。
傅情唇角冷冷翘起,要“卫伦”来的时候她就知道会带来警察,她就是要这腌臜地方被一锅端。但她没想到警察会这么快找到庄园,差点破坏她的计划。还好,变化并未赶得上计划。
车一路行驶,远离郊区,往荒无人烟的地方开去。一小时后,停在一座废弃的厂房前。
傅临打开车门,彬彬有礼道:“龙爷请。”
龙爷下了车,茫然四顾:“这是什么地方?”
黑夜里,傅临的眼睛忽然顾盼生辉,近乎柔情地将目光投向厂房,喃喃道:“我们的坟墓。”
风有些大,龙爷没听清:“你说什么?”
傅临淡淡一笑,往后看去,车门相继打开,盛煌老总及其余三人下来,看着眼前的景色,表情一致困惑:“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傅临胳膊上的血还未干透,他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了尝,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血是甜的,而非污臭不堪。
血迹在他唇上留下一抹艳色,如果世上有蛊惑人心的恶魔,无疑,现在的他就是。
“我们去做点快乐的事。好吗?”
没人拒绝得了他,没人。
几人昏昏沉沉往厂房走去,到了门口,龙爷多年游走在刀口上的警惕心猛然惊醒,对傅临说:“现在就去邻市。”那里也有他的势力,然后设法前往边境,于他而言这才是最稳妥的。
傅临轻轻一笑。
紧接着,“砰砰砰砰”四声枪响,四名保镖还未来得及拔枪,就被爆了脑袋。
一人脑浆溅到中年女人身上,她抱头尖叫,嗓音如同一把锥子,往人脑壳里钻。
丁力若无其事将枪插回后腰裤带。
龙爷大惊失色,瞳孔放大,嘴唇哆嗦半晌才吐出一句完整的话:“傅临,傅情,你、你们要造反?”
“造反?”傅情冷笑,“龙爷,你真以为你是真龙天子,是皇帝?”
龙爷这时居然还沉得住气,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拼命从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间挤出慈祥,强笑道:“小兔子,你别开玩笑,杀几个人消消气也就罢了,以后我跟你还和从前一样。”
“别叫我哥小兔子!恶心!太恶心了!!”傅情猛然举起手杖啪一声抽打在龙爷脸上,“给我闭嘴!你这个恶心的老变态!”
一杖抽来,龙爷但觉自己半张老脸都麻痹了,痛叫一声,踉踉跄跄差点摔倒,他惊惶地看着这对兄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什么叫风水轮流转。从前都是他决定别人的生死,而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也许这就是报应。
……
龙爷逃跑,警方全力缉捕的同时,乔今也在关注事态的发展。因为傅临为陆声做的一切,他暂时没有把傅临供出来。
将近一天一夜没有休息,乔今困得上下眼皮打架,他走出警局后只见燕玦还在等自己,笑道:“哥,我已经没事了,你回去歇着吧。”
燕玦欲言又止。
“哥?”
燕玦轻声道:“你见到傅临了,对吗?”
乔今以沉默代替回答。
“如果有他的消息,告诉我。”
“哥。”乔今叹了口气,“你又何必……”自讨苦吃。
其实做人,哪有不自讨苦吃的?明明知道该忘了,该断绝,就是无法忘怀,无法了断,剪不断理还乱。
乔今不是燕玦,没有经历过燕玦经历过的事,没有对傅临产生过感情,他又有什么资格替燕玦决定该忘了,该断绝?
纵然他知道这是一件好事。燕玦自己也知道。
但就是,会出于本能地自讨苦吃。
人是复杂的动物。不是吗?
月落日升,早八点,警方经过彻夜搜查追捕,终于锁定龙爷一伙人藏匿的地点。正要进行包围,忽然接到线报,说龙爷与其同伙被绑架,需要支援。
不管怎么说,龙爷就是犯了滔天大罪,如被绑架,警方依然要不遗余力地进行解救。
而绑架龙爷的人,竟然是当红影帝傅临与其慈善大使的妹妹傅情。
乔今没有瞒燕玦这个消息,二人跟着警方前往荒郊厂房。
燕玦一路沉默。随着周围的景色愈发荒芜,他的身体隐隐颤抖,就像坏掉的牵线木偶,快要支撑不住,行将散架。
他的脑海里翻来覆去都是一个熟记于心的号码发来的信息:
——对不起。
——好好活着。
第119章 回忆
燕玦第一次见到傅临, 是在话剧社。
十八岁的傅临还没完全长开,眉目秀美,鼻梁细挺, 唇瓣殷红, 肤白如雪。一眼看去,恍然是从画中走出来的。
他安静地坐在窗边的椅子上, 活动室还有其他人, 少说二十多人,燕玦却一眼就看到了他。真的很难让人不注意到。
话剧社的社长是个话痨, 好说歹说才把燕玦劝进话剧社。
燕玦本不打算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他很早就清楚自己的身份——孤儿。
孤儿跟普通孩子是不一样的,别人上学的时候理所当然向父母要零花钱,他没有父母,帮别人写作业来获得一点零钱;别人根本不用为学费与资料费发愁, 他必须要用耀眼的成绩来获取奖学金;到了大学就更不用说了, 开销陡然增大, 他用写歌与打工来赚钱。
有时他也会想,我这样努力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梦想?并不是, 他好像一直都很缺钱, 一直都在想办法赚钱, 因为他要活着。
活着是本能, 也是第一要事。相较之下,梦想就像天边的月亮,可以看到,摸不着。
他自认是一个再庸俗不过的人,奇怪的是,见过他的人都说他家教好, 有书卷气,并且在得知他是孤儿后很惊讶。他也是哭笑不得,到底是哪里给人的错觉,以为他是在富裕家庭长大的。
错觉这东西,别人有,燕玦自己也有,因为他第一次见到傅临,也以为这是哪家孤傲的小少爷。
傅临向他看过去,眼型是典型的桃花眼,瞳仁黑白分明,睫毛纤长,像一汪春水,潋滟不可方物。
燕玦的心脏重重跳了一下,他走过去说:“你好,我叫燕玦。”因为太过紧张,说完这句话后声音就被按了暂停键,不由憋红了脸。
傅临瞅着他,半晌说:“我知道。”
后来燕玦听傅临说起一段缘故:“礼堂前的燕子窝里掉下来一只雏燕,我看见你爬着□□把雏燕送回去,你的同学叫了你名字,也有一个‘燕’。”
“所以你就记住我了?”燕玦托着下巴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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