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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楚济)


  马术学的收获颇丰,马球能和业余选手打的有来有回,又被同学拉着一起玩滑雪,林斐爱极了这些极限运动,追求那种肾上腺激素狂飙的快乐,短短两个多月下来,那些贵族运动会了个七七八八。
  改变最大的是——林斐发觉夏校同学都很热情可爱,他以前朋友少,早熟和同龄人没共同语言,现在接触的同学,年纪和他差不多大,个个出身不凡,却都不像是刻板印象里不学无术富二代,相反刻苦努力学习,善解人意,彬彬有礼。
  简单来说,能读夏校的全是人生幸运儿,越是富养越是温和,越是优秀越能体现人性中的种种美德。
  林斐这张讨喜的脸,在同学之间发挥神乎其技的威力,长得好看的男孩子谁不喜欢?更主要是因为和他相处放松,说话做事洒脱不拘,豪不矫情,有种这个年龄段少有的临危不惧,这种人格魅力很吸引人。
  结交到新朋友,是林斐的意外收获。
  一回家,林斐把滑雪装备的背包丢给司机,正要进门,短促地汽车喇叭声在背后响起,回过头,漆黑车窗缓缓降下,傅施阅倚在驾驶椅,冲他勾勾手。
  林斐噔噔噔地跑过去,眼神闪闪发亮,嘴角忍不住上扬,“你什么时候来的?”
  傅施阅推开车门,长腿有力地迈下车,瞧他可爱的模样,低笑道:“刚到,今天累不累?”
  “本来好累,看见傅叔叔一点都不累了。”林斐说起情话不带害臊的,双手抱住男人紧实的腰,感叹,“好想你呀!”
  傅施阅看着蓬松柔软的发顶,“回来这么早,不用去学开车?”
  林斐叹气,仰起脸看他,“别提了,我朋友出了点事,不能教我开车了。”
  “哦?”傅施阅丝毫不惊讶,将手中的车钥匙递给他,“还想学吗?”
  “我教你。”
  “想!”
  林斐钻进驾驶座,比起贺言宁高调的敞篷轿车,这辆外观平平无奇,如果不是明晃晃的车标,和街上大部分轿车没什么两样,内里却别有洞天,米色皮制触感柔软舒适,驾驶舱好几个表盘,设计的像是飞机舱,很有现代科技感。
  傅施阅伸手掰下遮阳板,指节顺势滑过他细腻的脸颊,随意地问:“和朋友学车学的开心么?”
  “开心。”林斐不假思索地回答,启动汽车,稳稳开出庭院,“傅叔叔,我跟其他人学开车,你都不吃醋吗?”
  傅施阅看他熟稔操作,垂眼笑了下,“你表现很好,吃醋也不关你的事。”
  犯错的人该承担责任。
  林斐听出点委屈的意思,单手把着方向盘,另只手伸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你怎么知道我表现很好?家里是不是安插了你的眼线?”
  傅施阅指腹摩挲着掌纹交错的手心,“我不需要眼线,你在想什么我都清楚。”
  “你猜猜我现在在想什么?”林斐偏过脸,目光挑衅。
  傅施阅略扬眉,“我?”
  林斐一脚猛地踩下油门,缓慢的车速飙升,如同猛虎骤然出笼,飞奔向前冲去!
  猝不及防的重力失衡,傅施阅单手撑住挡风玻璃,稳住身体,拧着眉,讶异地看着他。
  “我在想,你敢不敢在车里和我那个。”
  林斐松开油门,车子停在路边,刚才的确在想傅施阅,可是他的想法,又怎么能让人轻易猜中?反正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再有能耐也不能撬开他的小脑袋瓜。
  没有羞耻心这件事上,出乎意料达成共识,不过一个是年轻气盛,无所畏惧,一个天生没有那玩意。
  傅施阅眉头松动,靠着椅背,明知故问,“那个是哪个?”
  林斐解开安全带,凑到他耳朵边,用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
  傅施阅偏过脸,眼下色彩鲜明的嘴唇一张一合,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明艳,普普通通两个字,在他嘴里像是一种能令人血脉偾张的魔咒。
  这是一种潜意识的情绪操纵,傅施阅清晰察觉到,不算高明,即使明知居心不良,却心甘情愿的让咒法生灵。
  “再往前开十分钟,有个公园。”傅施阅抬起手腕,瞥一眼腕表,“这个时间,人很少。”
  林斐眨眨眼,称心遂意,甜糕虽好吃,但毒性剧烈,就是要逼的傅施阅理智全无,任他牵着鼻子走。
  长长的林荫大道,一排排碧绿参天大树,寂静无人,雪白的鸽子腾翅飞过碧蓝天空,一只毛茸茸小松鼠一蹦一蹦跃上漆黑油亮轿车前盖,车里悦耳的钢琴曲平滑优雅,粒粒分明,它好奇竖起耳朵,曲子里夹杂着细微不可闻的喘息。
  一支修长白皙的手蓦然反撑在真皮方向盘上,阳光下指甲盖干干净净,泛着浅浅的粉,像是切开一半的莲雾,好像是很难受,紧紧攥着方向盘,腕骨上青色的血管急促起伏,暖风在玻璃吹成一层薄薄的雾,很快,什么也看不清。
  傅施阅手掌扶在腰后,以免他压到方向盘上的喇叭,林斐很乖,攀着他脖子,任人把他怎么样都可以的样子,若有若无的呼吸落在傅施阅耳边。
  单从嗜好方面来论,傅施阅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男人,除了偶尔品尝红酒,平日烟酒一样不沾,甚至不会用一些麻醉药品,任何能进入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多巴胺分泌,能成瘾性的事物,他一样都不会碰。
  可现在,他似乎对一件防不胜防的事情成瘾了。


第四十一章
  凉风习习,街道冷清,银白月色掠过窗帘,为地板镀了一层柔光。
  傅施阅靠着床头,双手拿一本书,林斐洗完澡,单穿着宽大衬衫,从被窝下面,像条水灵灵的人鱼似的钻上来,被子盖在头顶,金黄色灯光下瞳孔色泽浅淡,“看我,别看书。”
  沐浴后潮湿的肌肤贴着傅施阅,他不急不躁地偏过头,瞥眼白的发光的大腿,“你睡衣呢?”
  林斐削尖的下颚搁到书本正中间,理不直气也壮,“我喜欢穿你的衣服,你不喜欢?”
  傅施阅单手捧着书,端着他的下颚,另只手将他头顶被子剥下去,“喜欢,但你不穿最好。”
  林斐故作沉稳地眯起眼,“傅叔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正人君子,才发现我看错人了,你太色了。”
  “食色性也。”傅施阅坦然承认。
  林斐合上他手里的书,扔在床头桌,下颚更进一步,垫在他胸口,“叔叔说的轻松,我的腰现在还被方向盘咯的疼。”
  傅施阅手掌搭在他后腰,隔着衬衣触碰到温热细腻,“这里痛?”
  林斐乖乖“嗯”一声,轻声补充,“那个地方也痛。”
  傅施阅轻缓地摁着他的腰,声音蕴着狭促地笑,,“腰可以帮你摁,其他的爱莫能助。”
  “你该庆幸我身体好,换其他人早被你折腾的进医院了。”林斐压着声音说。
  乌漆漆眼里含着一点难以言喻的嗔怪,傅施阅很受用,轻轻掸了他的额头,“以后还敢皮吗?”
  林斐脑袋一歪,靠在宽阔肩膀,双手环着他的手臂,“敢,我还有个惊喜留给你呢。”
  “什么?”傅施阅好笑,怀里的小朋友像只爱黏人的猫。
  “不告诉你。”林斐神神秘秘,扯着被子给自己盖上,拿他的胳膊当枕头,“我睡了,别碰我。”
  惊喜说出来就不是惊喜了,毕竟傅施阅可是说过,要纹身就打断他的腿,林斐太期待傅施阅看见纹身的表情了。
  第二天林斐下学回来,工作繁忙的傅施阅已经回国,两人主要联系方式变成微信和电话,林斐忙起来,顾不上想叔叔,应付学业和社交关系是很费心神的。
  贺言宁说的反应能力和智商挂钩或许有几分道理,林斐是夏校最早完成所有课业的学生,等教授推荐信期间,他每天抱着笔记本去听大小的讲座和社团会议,这些活动并不枯燥,比如居然还有托尔金研究协会,花一整个下午讨论霍比特人的历史,又比如时间简史的书迷,议论时空旅行的可行性。
  他最喜欢的是听讲座,那些平日里只在报纸上见到的人,像是好几位诺贝尔奖得主,又或是世界顶尖公司的掌权者,还有各国从政的名流,目不暇接,就像是一个万花筒一般的世界在眼前展开,这种被知识猛烈冲击的感觉很美妙。
  拿到推荐信那天,林斐悄悄买了一张回国机票,没有告诉任何人,背着一个简单背包轻装回国。
  久违的钱塘市风景更美了,林斐打辆车,直奔上回去过的纹身店,店铺在一个商业街二楼,门头很小,旁边都是美甲美睫的,一个大姐姐叼着烟坐在柜台,低头给自己涂指甲油。
  听见门口风铃响动,抬起头,虽然很早见过林斐,还是免不了惊艳一下,她衔下烟,看向林斐白净干净的耳朵,耳钉闪着细碎的光,“又来打耳洞?”
  “我纹身。”林斐把身份证拍在柜台上。
  姐姐看看身份证,又看看他,觉察出点不一样来,上回见林斐,还是身份证上的少年,是个半大孩子,稚气未脱,眉眼周正,那种校草级别的好看,眼前的男孩子却不一样了,容貌更精致,全身的气质焕然一新,意气风发的自信,有大家风范,如同脱胎换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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