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两个字咬得很重。
施清远扬起一个不屑的微笑:“盛时?我说的是卫南山。”
“他以前叫卫南山还是卫北山,那是以前的事。”庄晏微微烦躁,“从我认识他那刻起,他身份证上就一个名字,盛时。所以他以前什么样,跟你有什么纠葛,我不关心,跟我也没关系,明白吗?”
“那你怎么就确定,你认识的盛时,就是这个人真正的面目呢?”
“真正面目?”庄晏冷笑,“我不清楚他真面目?你清楚?——收黑钱、被包养、炮制假新闻?你想说这个?不错,你们那点子破事我都知道,小施总够狠,口口声声说喜欢,能对自己爱人下这种黑手。现在再来搞这种下三滥的挑拨离间,是不是拙劣了点?”
有难言的情绪从施清远脸上流过。
“我有点明白小山为什么会被你这样的人吸引”沉默了一会儿,施清远说,“——他就喜欢这种姿态,天天把事实真相公平正义挂在嘴边,总觉得披露真相的意义大于一切。小山有这种想法不奇怪,他受这种教育影响太深了,庄总和小庄总,也是这么教育你的吗?”
庄晏冷笑,“反正从来没教育过我拿工人的命为代价去洗钱。”
施清远抽出一根烟点燃。
“公信力的价值是什么?真实的意义又是什么?这些,大概你和小山都没想明白——我比你们虚长几岁,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是为了服务于更伟大更长久的利益。”
“假如一个企业,经营出了问题,可能抗一抗,压一压消息,就能挺过去,成千上万的员工就能继续有工作做,有工资领,有饭吃。媒体总喜欢在这个时候把所谓的’真相’捅出去,造成恐慌,加速破产,造成人们失业,这就是你们所要追求的真实吗?”
“——不错,我也是个学新闻出身的,但最后选择了做公关,因为我坚信这是更有价值的事业。这些道理,小山都懂,他只是不愿相信而已。你觉得一个什么都懂的人,他在你面前一点伪装都没有吗?”
“让我猜猜,他在你面前什么样?冷淡疏离?高不可攀?清心寡欲?”施清远笑了。
他出了一会儿神,办公室只有音乐流淌,安静得不像话。
施清远突然开口,“知道吗?这首歌的名字叫《罗浮》。”
依旧很吵闹,好像是一个什么演唱会现场,在女孩子们突兀的尖叫声中,庄晏依稀听到什么“罗浮山下四时景”之类之类的。
“小山写的。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就是罗浮山。他主动约的我——小山曾经搞过乐队,他是鼓手,还会写歌,这些他大概都没跟你说过吧?”
庄晏咬紧牙关,手在桌下微微颤抖。
——“你喜欢干什么?看书,写稿。没什么爱好。”
——“没什么别的能送你,送一盆西红柿吧。”
施清远像个争夺宠爱的幼稚孩童一样,似乎打定主意要计较,在那个人心里,自己和庄晏究竟谁分量重一点,究竟谁得到他更多一点。
太久了,他已经太久没有如此迫切地想得到什么,证明什么了。他迫切地想要将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人夺回来……他原本只是想冷小山几天,怎么就让他走了呢,怎么能允许别人觊觎他的小山呢?
“你知道吗?其实小山开始想当个文化类记者。”施清远抽了一会儿烟,突然开口,“他很爱读书——他有跟你讨论过他喜欢的作家和作品吗?一聊到这些文学啊艺术的时候,他话就特别多,聊嗨了都停不住。”
施清远噙着笑,陷入到回忆里。有时候他们睡不着,也不做爱,就躺在床上拉着手聊天,一聊能聊半宿。
最喜欢的作家?庄晏脑子乱哄哄的,盛时是爱读书他知道,但他们也从不聊这些东西啊。
“他大学还没毕业时我们就在一起了。他其实是个很难取悦的人,跑车,手表,甚至房子,好像都不怎么能打动他。后来有一次我去欧洲出差,偶然间淘到一份加缪的手稿,你都不知道他多高兴,多喜欢。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喜欢一件礼物。”
加缪?庄晏很确定自己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加缪是谁?
“人人都觉得他适合写文化类报道,但没人发现他在商业报道领域的感知力和天赋。只有我。”施清远压低声音,“是我劝他报考报社时不要去文化组,而去财经组,我教他分析商业模式,商业逻辑,给他引荐知名企业家,带他去参加商业论坛——第一次去参加论坛时他连见习期都没过,连穿什么样式的衣服都不知道,即便这样,还是很帅,土帅土帅的。”
“就连第一次做也是我教他的。他虽然很早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但他其实什么都不懂,也不会。”施清远充满怀念而又恶意地笑了一声,“他是璞玉,是我发现了他,雕琢了他。”
“你真无耻。”庄晏惊讶于自己竟然平静地听完了施清远近乎癫狂的谵语。他在桌下自虐般拗着自己的手指,几乎要将手指扭断。“你以为你说这些……这些、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要听呢?为什么不立马起身走开呢?为什么要坐在这里,任由施清远的话一刀一刀地将他凌迟。
“不。”施清远眼里是雪亮的疯意,“我只是……很怀念他。我丈量过他每一寸皮肤,熟悉他每一丝味道。知道他的一切喜好、厌恶,他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你大概会觉得可笑——我和小山,在灵魂深处是同一个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更爱他。你也办不到的,庄公子。”
“是么?可你还不是毁了他。”庄晏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知道他喜好什么厌恶什么,还往他最不能忍受的地方捅刀子。”
他一指角落的黑胶唱片,“施清远,盛时再也不可能像那个卫南山那样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
“聊文学艺术,送昂贵礼物是吧?真不好意思,我俩从来不用搞这一套。我俩跑上一次现场,陪他吃上一顿蛋挞,他就什么都告诉我了。他跟你讨论最喜欢的作家,他给你讲过他的父母和老师吗?”
他是拳台上精湛的拳手,出手就是重拳,知道打哪儿最疼。
——你可以装点他的皮囊,重塑他的气质,但冲不破那些爱他的人为他种下的骨血,那才是筑成他灵魂的基石,他跟你,不一样。
“你已经没机会了。至于你造的孽,老子统统给他补回来。”
第64章
放狠话虽然很爽,但从施清远办公室出来之后,庄晏还是有点难过,有点迷茫。
四十分钟前,盛时给他发了两条信息。
“你忙完了吗?我们回来了。”
“我先送楚老师回家,晚上你想吃什么?”
庄晏回了一条,“我还得等会儿。你回家了吗?”
“嗯。”
他不知自己怎么就晃到了楚云帆家小区。隔着一条马路,就是他跟盛时第一次跑现场的南环路批发市场。
他掏出手机,“喂,是我。你能下来一下吗?”
楚云帆下楼,只见小区长凳上,坐着一大只裹着羽绒服、呆呆地望着地面的庄晏,面上是她没见过的心事重重。
“怎么不上家里坐?”
“这不是怕闻钟在你家,你俩弄点啥不适合让外人看见的东西,就不好么。”
“……我俩能弄啥不适合让外人看见的东西。”楚云帆无语。
“你俩还没同居?”
“我俩为啥要同居?”
“哦,那是要分手了?”
“……也没有……我在你心目中是个啥形象啊?”楚云帆顿了一下,“我去他那边比较多,他养了只猫。”
“哦。”庄晏慢慢地说,“盛时喜欢边牧,可是我们老一起出差,我都没法给他养一只。”
“你怎么了?”楚云帆察觉出庄晏的沮丧,“找我干啥?”
“你知道加缪吗?”
“……知道呀……”这家伙今天头发丝儿都透着不正常。
“你知道在哪能找到他的签名本,或者有没有途径弄套全集,请他签名什么的。或者有没有渠道,就比如说找文化部或者什么外文出版社,请他来国内做个活动,专访什么的?”
“这个不太现实……”楚云帆一脸想笑又同情的表情,“多读点书吧哥,这位大佬,去世都好几十年了。”
“……噢。”
“怎么了?想给盛时送礼物啊?”楚云帆问,“也不一定送加缪啊,他之前还说有个新出版的王尔德全集,翻译挺好的,你送那个吧,他不也挺喜欢王尔德吗?”
楚云帆也知道盛时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全世界人都知道,盛时跟全世界的人都聊这些,就是没跟他聊过。庄晏更烦躁了。其实在盛时眼里,自己就是个有钱的草包吧,他甚至都不屑于跟自己提这些。
不过就算他提了,自己也的确接不上。自己最后一次看成本成本的书,应该还是金庸全集。
“你平时跟盛时聊天,都聊什么啊?”
“你不会以为我在撬你墙角吧?”楚云帆莫名其妙,“我俩就偶尔聊几句看书,听歌什么的,他喜欢摇滚那类,我也不太懂。完就是聊业务了,稿子啥的。真没聊啥,我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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