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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咎 (熠星)


  他永远不会忘记,去精神病院接回许晚初的遗物的时候,她自杀的那间病房里,弥漫着哪怕是刺鼻的84消毒水的味道,都掩盖不住的浓浓血腥味。
  听第一个发现许晚初自杀现场的人说,许晚初身上血流得到处都是,眼睛还睁得大大的,脸上的表情扭曲,带着一种诡异的笑容。被钢笔戳穿的颈动脉还在往外面喷着小股小股的血液。一般自杀的人都是割脉,很少有人会用一根磨尖的钢笔刺进自己的颈动脉。连精神病院的院长都说,有时候有一把好刀都很难刺进颈动脉里,因为颈动脉前面还有喉结保护,哪怕刺进去了,血液喷射出来之后,自杀者还会一直保持清醒,因为大量失血,身体四肢内的神经会反复痉挛,自杀者会一直清醒地感受着这种痛苦,直到失血过多,彻底死亡。
  由此可见,许晚初自杀的决心是有多强烈,自杀的场面有多惨烈。
  那个带姜庭鸾去的护士话有些多,一边走一边叨叨着:“诶呦,你是671号家属啊?诶呦你是真不知道,671号抬走以后,我们和清洁工人擦了三天才把那些血擦干净,这不,院长说过几天要让人重新来粉刷一下,要不然那血腥味儿,啧啧,怎么都掩盖不住。”
  她用一种“今天出门天气真不好”的口吻议论着许晚初的自杀,好像这也不过是她生活里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也是,人类的悲欢从来都不相通,许晚初再怎么样惨烈的死亡,对于别人而言,重要的程度大概还比不过今天的猪肉涨到了四十八块一斤,不如下一顿吃牛肉炖萝卜吧。
  姜庭鸾什么都没有说。
  是不是因为许晚初选择了这样决绝的自杀方式,许崇山才一病不起,失了性命呢?
  在那条长长的、几乎没有尽头的走廊里,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姜庭鸾痛苦地闭上眼睛。
  “不,不可能的。”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睛里又恢复了淡漠。
  “为什么?庭鸾,你要给我一个理由。”祁闻宥眼神痛苦而飘忽,似乎只要姜庭鸾一句话,就能决定他是被打入无边苦海的地狱,还是能得到神眷,重回人间。
  “没有为什么。”姜庭鸾的话里没有一丝感情,冷酷得像是北极的万年不化的冰川。
  “如果你再这样纠缠我,那么我就会写匿名邮件,发给祁氏集团,让他们集团所有人都知道,看似恩爱美满的祁氏夫妇,不过全都是作秀,祁氏董事长女儿的丈夫,更是一个为了荣华富贵能够抛妻弃子的陈世美——这个理由,足够了吗?”
  他眼睁睁的,看着祁闻宥的面色在一瞬间变得灰败无比,他的那一句话就像是女巫的魔药,让一片原来生机盎然的森林失去了所有的活力。
  他是一个刽子手,他的灵魂飘出了身体,在一边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自己举起那把刀,亲手杀死了自己唯一得到过的爱情。
  只是他鲜血淋漓的那颗心脏,不必被任何人看到。
  姜庭鸾这个人,大概从出生到这个世界开始,就从来都别无选择。
  “如果你听明白了,就走吧,我就不送你了。”喉咙口好像有血腥味,姜庭鸾死死忍住,转过身去,不再看祁闻宥。也不让祁闻宥看到自己脸上因为压抑痛苦而不自然的表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他才听到关门时“砰”的一声响动。
  祁闻宥走了吗?
  姜庭鸾想。
  那像是把他身体都搅碎的痛楚终于不用被压抑,姜庭鸾“噗”地一声吐出一大口鲜红色的液体,然后眼前一黑,便再也没有了知觉。
  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是这样,这篇文已经写完一半了,我从最开始定大纲的时候,就知道一定会有争议,因为这篇设定的确非常狗血。但我自己一直在把握行文,虽然是狗血文,但我希望这篇文无论是内在逻辑,还是人物行为逻辑,都有脉络可寻,而不是为了狗血而狗血,为了套路而套路。我知道很难,但我一直在努力,所以我真的很不希望,小姜和小祁被简单地概括为“渣贱”,他们没有人渣,没有人贱,纯粹是命运弄人而已。他们就像是我们每一个人,在命运的肆意拨弄里苦苦挣扎,只是因为是小说,所以更多了几分戏剧性,但是,在我眼里,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
  因为字数限制,今天写到这里,另外,请支持正版,因为只有你们看正版,才能保证喜欢的作者能够继续创作下去


第49章 万丈
  身体似乎变得很轻盈,灵魂陷在一片混沌。姜庭鸾感觉到自己好像躺在云絮一样柔软的地方,面前各种各样的画面像是泛黄的旧电影,不断地在他眼前闪过。
  他看见小时候许崇山带着他去公园放风筝,金鱼风筝和电线缠在了一起,许崇山只好给他买了一个更大更漂亮的。他看到小时候还没发病的许晚初,穿着一身月白色绣鱼戏莲叶的旗袍,和他一起去摘初夏盛开的野姜花。她神情温婉,漂亮得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他看见他成长过程中许许多多的事,有些他以为他已经忘记了,现在他才发现,他还那样清楚地记得。
  镜头不断地变换,意识一直在飘忽,姜庭鸾看见背着沉重书包的自己11点才下晚自习回家,许崇山依旧在等着自己,见自己回来了,便笑呵呵地接过自己肩上的书包,关切地问自己累不累,要不要吃点夜宵。
  他看到十八岁的自己摇了摇头,说不饿,只是有点渴。许崇山便去厨房给他洗水果,然后端出来给他削皮。
  姜庭鸾看着他削了一个梨子,然后切了一半分给他,正想伸手去接,就猛地醒过来了。
  嘴里的血腥味又浓又涩,姜庭鸾缓缓睁开了眼睛,看都的是在布鲁克林自己新搬进来的家的天花板,而不是梦里,那一个再也回不去的、有许崇山的家。
  他就这样躺在地板上,不知道昏过去了多久。全身都是冰凉,衣襟上是他呕出来一口暗红色的血,看上去分外触目惊心。
  可是姜庭鸾却只觉得十分疲惫,胃隐隐地疼,让他忍不住想要蜷缩起来,一动都不动才好。
  祁闻宥已经走了。
  他说了这样决绝而不留半分余地的话,祁闻宥只怕无论如何,都会彻底死心吧。
  姜庭鸾了解祁闻宥,他看重他的家庭,在乎和家人的关系。如果真的被人知道祁氏集团董事长的女婿还有个私生子,对他家一定是个不小的打击。
  他自嘲的笑了笑,Undine一直在他身边守着他,见姜庭鸾醒了,便一直咬着他的衣服,像是让他起来一样。
  姜庭鸾坐了起来,外面已经天黑了,不知道他昏迷了多久。这这之前,他一直以为人会生生呕出一口血来,只是影视和小说的里的夸张描写,到了今天,他才知道,这是真的可以发生的。
  但是姜庭鸾还是有些不放心,便决定第二天去医院看看。
  第二天他去了社区医院,接待他的医生是个尼泊尔女性,医生的诊断是急性胃溃疡,询问他是不是有很长时间没有按时吃饭。姜庭鸾想起自从知道许崇山死讯之后,他几乎没有怎么按时吃过饭,到后来,甚至闻到食物的味道就会反胃。
  医生批评了他这样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的做法,然后告诉他呕血大概是因为急性胃溃疡和情绪激动导致的,会昏迷可能是因为低血糖。给他开了一大堆药,让他回去按时吃饭,一周后再来复查。
  姜庭鸾提着一大袋子药,慢慢从社区医院走回家,九月上午的阳光依旧很刺眼。姜庭鸾身旁的街道人很少,他没有打遮阳伞,一直低着头走着。
  “庭鸾,看这里!”一个清脆甜美的女声传来,姜庭鸾听着声音很是熟悉,抬头一看,原来是越溪。
  她穿着一条明黄色圆形波点的长裙,更显得她娇小可人。姜庭鸾一见她就笑了,几步走过去,道:“你怎来了?”
  越溪看着他的眼神有些闪躲:“我……我来看看你住的地方怎么样呗!”
  姜庭鸾心里明白,也不多说,带着她上了四楼,然后从厨房里端出一杯他从药店买来配料熬煮的凉茶。
  “快喝杯茶吧,这么热的天气,可别中暑了。”他温言对越溪道。
  越溪捧着水杯,小口小口喝着凉茶,还是忍不住了:“庭鸾,对不起,你之前和我说,不要把你现在的地址告诉任何人。可是,我看着祁闻宥那个样子实在太吓人了,你不知道,有些无聊的人都在传他是不是吸毒,要不然怎么会憔悴成这个样子。听说他的好朋友差点因为这件事跟被人去打架呢。”
  姜庭鸾垂眸不语,越溪又忍不住问道:“你至少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分手吧,之前还看你们相处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变成了这样?”
  姜庭鸾沉默了很久,才道:“你知道罗密欧和朱丽叶吗?”
  越溪大惊失色:“该不会是他家人不同意你们在一起,你想要和祁闻宥殉情他不答应吧?”
  他被越溪古灵精鬼的想法逗得笑出声来,好不容易才止住笑,却并没有回答越溪的问题:“上次不是说已经准备回国了吗?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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