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要命的事情,那个女人手中还牵了一条贵宾狗。照规矩来说,这么一种大商场,是不允许带狗入内的。
叶小龙也是气血方刚的年轻人,何况又刚刚才在陶芳的引导之下,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看到这样一个女人走在自己前方不远处,加上那种不知是体味,还是化妆品的味道扑鼻而来,他还是找到了一种陶醉的感觉。
很可能会有男人生出一个想法:为何人不如狗?倘若能象那条宠物狗一样,终日伴随在美女身边,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
叶小龙想的不是这样,而是觉得这家商场的管理不够规范,竟然允许靓女在商场遛狗。
尽管才刚刚成了公司老板,他也已经开始进入了角色。不管碰上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要从管理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就在这思考的一瞬间,叶小龙突然生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杀气,有杀气临近。出自本能的反应,叶小龙身子微微一侧,伸手握住了一只正偷袭而来的小手。
刚想继续加大力道,有人娇呼一声:“龙哥,你就不能轻上一点嘛。”
话音入耳,叶小龙定睛一看,偷袭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刚刚立下新功的袁语梦。
看到这个打扮得象个清纯初中学生的丫头,叶小龙自然不好再握住对方的小手。
只是想到对方这种偷袭行为,多少也有些不解恨,便鬼使神差的在在对方手心轻轻一挠。
“龙哥——”没有精神准备的袁语梦,突然遭遇这么一种袭击,不由得发出一种柔腻入骨的娇声呻吟。
听到这么一种销魂蚀骨的声音,叶小龙心中也是一荡。只是想到身处公共场所,还是赶忙松开手来。
“讨厌,龙哥您好坏——”袁语梦大发娇嗔道。
女人口中说出的“好坏”,到底是一种什么意思,很难准确加以定位。
“对不起,对不起……”自知不对的叶小龙,没有时间去推测这个词的意思,只得赶快打招呼。
说了一堆好话,也还是不曾管用。叶小龙眼睛一转,立即转换话题说:“语梦,你怎么会到这时来啦?”
“谁让我是副队长呢?命苦诶——”袁语梦抱怨了几句,这才言归正传的说:“那个曹洋洋……”
听了一会,叶小龙总算是明白了过来。
自从袁语梦又立新功之后,整个玫瑰警队的上上下下,都对袁语梦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袁语梦的立功,是因为有了那个从不出场的表哥帮忙。
不过,大家也都不会把话给说破。
真要把话说得那么明白,袁语梦只要简单回答一句:“你有本领,也找表哥帮忙呗。”
那样的话,所有人都会觉得有些无地自容。这么有本领的表哥,那会是想找就能找到的嘛。
凡事都有例外,曹洋洋就是看不惯袁语梦的得意洋洋。主动挑衅说:“如果让我带队,照样也能取得这样的成果。”
“是的,我也支持曹洋洋的观点。行,我们来上一回试验,让曹洋洋也当几天的指挥。”也不知方晓蕾出自于什么样的想法,竟然站在了曹洋洋的这一边。
队里的警花,都是年轻人。看到这么一场打擂台,一个个都是拍手喝采。
就连孙峻岭这么一个老成的人,只是制止了双方定赌注的做法。其他的事,也都是笑而不语,乐见其成。
连续比试了两天,双方都没有取得成果。
今天下午,是曹洋洋这一队警察负责在“丰华商场”蹲坑守候。
从12点到下午4点,都一直是风平浪静。正当大家都以为还是象往常一样平安收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哭声。
一个少妇大哭大叫起来,就因为看了一下热闹,她放在婴儿车上的八个月儿子已经不翼而飞。
正当曹洋洋感觉到有些晕头转向的时候,随队出发的方晓蕾立即下达命令,将商场进行全面封锁。
同时,又通知袁语梦的这一队警察和孙峻岭的保障队,让大家都赶过来进行增援。
刚才走在前面的那个打扮得十分性感的女人,就是曹洋洋。
说到这儿,袁语梦有些揶揄的问道:“龙哥,今天算是饱眼福了吧。”
“饱什么眼福?”叶小龙听得有些莫名其妙。
“穿得那么一种妖里妖气的样子,你们男人不是很喜欢看这样的女人嘛。你要是喜欢她,那你就和她好呗。”袁语梦的语气之中充满了一种酸味。
叶小龙一听这样的语气,立即就知道大事不好。可又觉得有些委屈,这算是哪一码归哪一码哩。
我叶小龙与曹洋洋之间连面也没有见上一面,怎么可能好到一起呐。真要那么说起来,我岂不就成了街上的雄性牲口啦。
他明白自己就是说得再多,也无法与袁语梦说得清这么一个道理。眼光一闪,连忙换了话题:“语梦,既然是有人偷走了孩子,那个曹洋洋为什么还在遛狗呢?”
第309章 火场救婴儿(一)
听到叶小龙的疑问,袁语梦立即就被转移了思路。
她那俏丽的小脸上,也展露出了她那天真纯洁的笑脸。就象是一只小喜鹊似的,吱吱喳喳的说起了情况。
少妇的哭喊,很快就惊动了在商场巡视的警花。带队值勤的曹洋洋接到报警之后,立即采取了应急措施。
一边向方晓蕾求援,一边带着几个队员在商场内部搜索。
到场支援的方晓蕾,立即让前来增援的警察封住了所有出口。只要是有包或者是有纸箱的顾客,都要检查一番才肯放过。
他们调阅了商场的监控视频,发现是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人抱走了婴儿。
这么大的商场,就凭她们几朵警花,哪能都搜得过来。更何况,顾客的人群处于流动状态。
查了这个,又会走掉了那个。
这个时候,方晓蕾突然想了起来:“洋洋,你不总是说家中的花花,是一条经过专业培训的宠物犬嘛。”
“对呀。我家花花只要有了嗅源,总是能找到人的。”曹洋洋回答说。
说到嗅源,这事情倒是简单得很。婴儿车上的那些被褥,不就是最好的嗅源嘛。
想到这样的效果,曹洋洋一下子就来了劲头,连忙开了一辆汽车直接赶回了家。
曹洋洋的话到也不是吹牛皮,她家养的这么一条贵宾犬,是其父曹和平从省厅警犬研究所找来的优良品种。
为了这事,还真花了很大的力气。
由于平时也根据培训教材对此狗进行训练,在寻找人和物品的能力上,要比生活中的那些宠物犬强上许多。
婴儿车上的衣服,就是最好的嗅源。叶小龙看到的情形,正是曹洋洋牵狗在商场进行追踪。
要不是这样的原因,商场也不会允许顾客带着宠物犬在楼上楼下的溜达。
听了这么一段介绍,叶小龙就和袁语梦分了开来。免得被方晓蕾看到以后,又要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俩人虽说分了开来,但二人之间的通讯联络,却一直都保持畅通状态。
经过前面几次的成功配合,袁语梦心中,已经对叶小龙生出了一种盲目的信任感。
她觉得有了龙哥在场,那伙偷盗婴儿的罪犯肯定就会无所遁形。因为这样,她就一定要与龙哥保持热线联系。
为了丢失的婴儿,也为了袁语梦对自己的信任,叶小龙都是责无旁贷,都要出上一把力气才对。
他走到玩具专卖柜那儿,匆忙给陶芳的儿子买了一辆遥控汽车。随后,就也跟着曹洋洋前进的方向逛起了商场。
在这个期间,曹洋洋牵着小狗在前面跑,在前,袁语梦隔了五六步的样子跟在后面。
至于叶小龙,则是找了一个视野比较好的地方,买了一瓶矿泉水,坐在椅子上休息了起来。
“汪汪……汪汪……”曹洋洋手中牵的花花,突然猛跑起来。
花花这么一跑,曹洋洋怎么拉也拉不住,只得跟在后面跑了起来。
她这边带狗一跑,立即就惊动了附近的方晓蕾等人。大家一看情形,也都全部跟着追了上去。
这下子,商场里可就热闹了起来。一群大姑娘,跟着一条狗在追人,能不热闹吗?
花花跑了没有几步,就停了下来,冲着一个画着浓重烟熏装的女人叫了起来。
“汪汪……汪汪……”叫过之后,花花就在那女人跟前坐了下来。
从警犬的培训常识上来说,这就说明花花已经认准了目标。眼前这个烟熏装女人,就是警方想要寻找的嫌疑人。
这么一来,事情就有了麻烦。
从视频上来看,抱走孩子的是个穿着花衬衫的男人。转眼之间,怎么又变成了女人呢?
还有,女人手中并没有孩子。
在这一瞬间,几乎是所有人都产生了一个共同的想法。那就是这么一条花花,也是徒有虚名,并没有警犬的真本领。
那个被追到的女人,看到花花冲着自己直在叫唤,顿时被吓花容失色,直打哆嗦,双臂环抱身子,连连往后退步。
方晓蕾也走了上前,在对面这个烟熏装女人脸上打量了一下。
虽说明知对方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却也不能就此证明对方是那个偷盗婴儿的罪犯。
在这种情况下,她也没有办法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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