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幻想世界打捞者 (白色固体颗粒)
- 科幻网游
- 作者:白色固体颗粒
- 更新入库:04.13
那边李崇山正因为打不到恶鬼而憋得满脸通红,骤然听到方悦的提示,猛地停下了动作,接着咬破了舌尖,一口热血喷到了刀身之上!
呼——!狂风骤起,李崇山只见天地之间一片幽暗,接着有一个高大威猛的人影缓缓出现在他的面前,这个人影骑着高头大马,手提青龙偃月刀,凤目长髯,一脸的英武之气!
在恶鬼眼中,李崇山一口血喷出之后,立即呆立不动,双眼紧闭,好像陷入了魔怔,就在它想要趁机偷袭的时候,李崇山猛地睁开双眼,浑身泛起了金光!
“呔!”李崇山此时好似完全变了个人,一脸凶煞之气,瞪着恶鬼大喊,“吃某家一刀!”
只见李崇山凌空挥刀,澎湃的刀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向了恶鬼,这恶鬼本想逃脱,却发现自己浑身像是被禁锢了一般,动弹不得,最终只能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在刀罡之下化为飞灰!
“哈哈,李公子,感觉如何?”待到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之后,方悦服下了了一颗疗(巧)伤(克)丹(力)药(豆),不到片刻就恢复到活蹦乱跳的样子。
“这——,这真的是我做的?”李崇山现在已经脱离了神将附体的状态,看着眼前几乎被一分为二的破庙,有些震撼的问道。
不怪他如此震撼,实在是这个世界能量等级太低了,先不说没人族没有什么修炼功法,就说那些被众生怨气所凝聚的妖魔鬼怪,最强大的也不过一星巅峰而已!否则怎么会被军队所灭?
这些因为怨气而生的妖魔和通过信仰凝聚的神灵不同,他们从一诞生就注定了和此界的生灵成为死敌,因为怨气的构成就是众生的负面情绪,所以妖魔不论变得多强都不会拥有正常的神智。
对妖魔鬼怪来说,杀人是本能,就像人必须吃饭喝水一样,这样一来他们就无法得到天地法则的承认,因为一个世界的气运必然在智慧生灵这一方,这是虚空意志的选择!
这个世界的人,即使武艺再高也没有内力或者刀罡剑气之类的存在,所以李崇山看到自己一刀劈开了大半个破庙,自然震惊不已。
当李崇山背着偃月刀回到县城的时候,发现县城的城门已经被一队军卒给挡住了,原本他以为这些军卒是来整治城中民乱的,结果走进之后才发现,这伙官军竟然在趁火打劫!
城门口,一群群百姓拖家带口的堵在那里,原本大开的城门被设了两排据马,一个军官头目正在堵着唯一的出口收出城费!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百姓天生对于官员和官军有一种敬畏感,所以即使这些军卒堵门收费为朝廷法令所不允,但是没有一个出来反对的。
“你!过来!”就在李崇山刚刚走到城门之前的时候,那个官军头目叫住了一个正在出城的老头。
“官爷,您叫小老儿有什么吩咐?”那老头被叫住之后浑身发颤,小心翼翼的走到了那头目面前,赔笑道。
“把你的鞋给老子脱下来!”这官军头目指着老头的双脚,眼中闪着精光,好像将这老头从里到外看了个透!
“这——,军爷,小老儿刚刚已经交了出城费了!”老头连忙后退了两步,结结巴巴的说道,看样子是绝不肯脱鞋了。
“哼!老子怎么说的!贫户一两银子,富户十两银子!你他娘的糊弄得了老子的手下,糊弄不了老子!”这军官头目上前一把抓住了老头的衣襟,面带凶狠的说道。
“冤枉啊,军爷,您看小老儿这一身补丁,怎么可能是富户?”这老头虽然被吓得不轻,但依然一副撒泼打滚的模样,咬定了自己是个穷苦百姓!
“放屁!你这老头头发这么干净,一看就是****梳洗,身上穿的衣服十分不合身,恐怕是从哪个贫户那里借来的吧!还有,贫户人家平时都穿草鞋出门,你这一双布鞋怎么说?”那官军头目冷冷的问道。
“军爷,小老儿本是看澡堂的,自然能天天梳洗,因为家里买不起衣裳,所以小老儿这一身都是从澡堂里偷来的,布鞋也是……”这老头倒是反应快,立即反驳道。
“哼!是与不是老子才不管,待到把鞋子一脱,一切就都清楚了!”那官军头目见这老头滑不留手,顿时叫过来两个手下,一人架着老头一只胳膊,他蹲下来就开始脱这老头的鞋。
“来人呐——!官军抢劫了!光天化日,王法何在啊!”老头一看对方开始不讲道理了,立即哭闹起来,就像一只被厨子抓起来的公鸡一样,左右挣扎。
城门口的百姓只是冷冷的看着,所谓各家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如今的乌陈国不但政治败坏,连民风也充满了刁滑和冷漠。
“呵呵!老头你果然是个贫户,恩!竟然拿废纸垫脚,好了,你可以滚蛋了!”头目脱下了老头的鞋,从里面找到了两张五百两面值的银票,乐呵呵的收进了怀里。
“不要啊,官爷!这是小老儿全部的家当了!”老头被放开之后,一下子扑到了军官的脚下,抱着他的双脚喊道,“小老儿愿意上交十两,求军爷您把银子还给我吧!”
“哼!区区贱民竟然敢对本官动手!来啊——,给本官打断他的双腿!”这头目看到老头纠缠上来,脸色一变,顿时大喊道!
“慢着——!”就在军卒拿着长棍准备动手的时候,李崇山看不下去了。
感谢大家对作者君的支持,作者君明天就要考试了,是期末考试,总觉得心里没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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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一个好汉三个帮
陆胥是一个小旗,小旗是什么概念?乌陈国有三军,军中设帅、将、令、旗四个大职,除此之外,御马、掌印、司笔等等都属于杂职。
小旗虽然是军中最低的军官,但也是最容易晋升的一个职位,杂职想要晋升,难上加难,但陆胥这样的小旗,只要混个七八年,必定能当上令主甚至将军!
一军之中小旗不过百人,为什么陆胥这个二十来岁的能当上这个职位?很简单,因为他有一个当令主的父亲,一个领主就可以镇守一方了,也就是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
前日,湖安县有人来报,县中主簿一家四十五口离奇死亡,疑有妖魔作祟,陆胥的老爹一听非常重视,毕竟湖安县可是他辖区内最富有的县城之一,所以立即派了儿子来这里查看。
陆胥以为自己的老爹在给自己刷功劳,所以到了第二天才姗姗来迟,结果到了县城中一问,好家伙,一夜之间死了一百多个人,顿时把他吓得不轻。
陆家世代为军户,陆胥从小耳濡目染也知道了一些秘闻,这一夜之间能够杀死百人的妖魔或鬼物,是要朝廷亲自下“除魔令”才能剿灭的东西!
本来按照军制,一个小旗满编为一百二十人,但是如今军中大多吃空饷,所以一般来说小旗总共不会超过三十人,陆胥的小旗因为负责保护他的缘故,他老爹特地抽调精锐补足了八十人。
即使是这样,陆胥心里也没有底,因为如果城里的妖物真的对他动手的话,这八十人就是个摆设!自古以来,凡是需要朝廷下达“除魔令”的,都是一令大军出动才能剿灭,而且军中必然伤亡重大!
昨夜陆胥在衙门里躲了一夜,好在今日清晨并没有再死人,但城里的百姓依然惶惶不安,今早一开城门就拖家带口的往城外跑。
于是,陆胥在城门口设下了路障,顺便收一些钱财。
“慢着——”李崇山缓缓走向城门,他是第一个从城外向里走的人。
“怎么,小子,你想多管闲事?”陆胥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李崇山,此时的李崇山已经经过了恶鬼的磨砺,峥嵘展露,背上背着个大刀,想不令人瞩目都不行。
“这位旗主,这老头不过是贪财了些,还不至于打断他的双腿吧!”李崇山不急不缓的说道,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颇有大将之风,显然关二爷附体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
“他坏了老子定下了规矩,老子不罚他,以后还怎么在天南府混?”不知为何,陆胥看到对方的眼神,总是会感到一阵心虚。
“你在这城门口堵门收钱,也坏了规矩,坏了天下的规矩!”李崇山淡淡的说道,他这一句话,顿时让一旁偷窥的方悦眼前一亮,果然,主角就是主角,现在已经有气吞天下的气魄了!
“哈!口气不小!来人,给我打!”陆胥的脸色被气得一阵红一阵白,他在天南府,走到哪不都得被人敬着?没想到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被人打了脸!
周围的几个士卒早就准备好了,提着军棍就朝李崇山扑了过去,他们都是陆家的私军,所以对于陆胥的命令十分的遵从。
“喝!”李崇山见状飞快的取下了背后的青龙偃月刀,来自武圣的战斗经验让他十分轻松的用刀将最前方的两个士卒挑飞,接着用刀背一刀一个将剩下的十多个士卒拍倒在地上!
糟糕!陆胥一看到这种情况就知道大事不好,他带了八十个士卒,其中五十多个被他留在衙门里帮县尊整治城内乱民,现在城门口之前不过二十来个,结果全被挑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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