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原本通体青玉,如同艺术品一样的剑顿时散发出了血光。
“并且,可以将血液——或者说,被伤害者的力量转化成剑的威力。”拉尔斯用一种生无可恋的气息说道。
“的确可以感觉到随着血液的流失,力量也在流失。”白夜说道,“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小伤口,对于我的伤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并且能够在一秒钟内愈合。”
现在白夜手臂上的伤口虽然没有新的血液流出汇入到青虹剑的凹槽中,但是伤口也没有愈合。
“不仅仅是敌人,这把剑连使用者的鲜血也可以利用。”
拉尔斯说道,“从某种意义来说,算得上是魔剑了,如果没有这把剑,赵子龙七进七出也没有那么容易。”
“你们是从赵云那边抢来的?”白夜问道。
“是,他很强。”拉尔斯说道,“尼禄和亚历克斯两人联手才挡住了他,让我和阿伏盗了这剑,原本以为是个不算难的任务。”
作为任务的制定者,他差点翻车。
当然,这个“差点”很难成为现实,因为再不济,也可以用交易能力来保命。
就好像白夜当初对拉尔斯做的,交易完就跑真刺激。
“哦,武力值超高的三国啊。”白夜眼睛一亮,对他来说,这又是一个宝库。
完全可以进去交易一波。
不过不能走交易完就跑路线,要稳住。
按照拉尔斯的说法,这把剑里面并没有什么仙侠手段的“印记”。
对于使用者来说,就是一把普通的武器,所以才被他们盗走了。
如果有什么印记的话,他们也搞不定。
所以,白夜用御剑术,想要操控这把剑,不存在任何问题。
白夜尝试了一下,果然比“御导弹”要轻松很多。
御剑术的正确用法,终于上线。
以后装逼的时候就用这青虹剑了。
是的,如果真的需要战斗,白夜依然是二话不说漫天导弹糊人一脸的风格。
简单、粗暴——而且有效。
但是白夜不是武斗派,非武斗派,逼格就很重要。
白夜身上渐渐升腾起了一阵黑雾,片刻之后,现代化的衣服就变成了白衣飘飘。
配合悬停在身边的青虹剑,就很有仙侠剑修的气息。
就是头发看上去有些不搭。
当初宁采臣一直称呼白夜他们为异人,除了白夜他们的确很特殊之外,还有他们头发的原因。
在那个世界,可没有多少人会留短发。
“留个长发怎么样?”白夜抓了抓头发说道。
长发大部分世界、大部分场合都没有什么问题。
什么,你说男的留长发明明很奇怪——那是因为脸丑,不是发型的原因。
“你开心就好。”拉尔斯终于说出了经典名句。
“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白夜说道。
“当然有事。”拉尔斯立刻说道。
“果然不是只是给我送剑这么简单,什么事情?减少抽成你就别想,这是大自然的基本规律,不可违背。”白夜说道。
拉尔斯无奈地说道:“我又不是死要钱的那种人。”
拉尔斯代行者的等级颇高,但是这是跟个人能力导致的结果,并非是拉尔斯刻意地一直想要提升等级。
他成为代行者,到现在为止,目的依然不变,前往各个世界学习各种先进经验。
世界那么多,他要去看看。
充满了文艺青年的气息,如果实力碾压全场,出场的时候,再来一句:“人间,又污秽了”,再整个容——算了,要求太多。
高逼格什么的不太适合拉尔斯。
不过现在拉尔斯的模样可比以前要好看多了。
至少不是顶着一张“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会给燕赤霞行侠仗义”的面孔了。
拉尔斯想要白夜帮忙的事情,实际上也是轮回小队的事情。
拉尔斯已经找到了下一个合适新人的人选。
这种事情,白夜当然不可能拒绝,甩手掌柜也不是这么当的。
叫上了尼禄、亚历克斯,留下了“我们正在闭关”的信息给伏地魔,四个人跨入到了时空之门。
他们的目标是“老萨”。
不是燃烧军团的那个萨格拉斯萨总,而是最终幻想7的那个灭世反派大帅哥——萨菲罗斯。
虽然他杀妹、灭世,但是因为长得帅,逼格高,所以很有人气。
想想萨菲罗斯,再看看身边的拉尔斯——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拉尔斯第一次进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萨菲罗斯这个要灭世的BOSS已经被另外一个留着杀马特发型依然很帅的弱受帅哥——克劳德给干翻了。
“剧情”已经来到了游戏之后。
现在的时间,估计基本就是在更为有名,因此才被拉尔斯所了解,对萨菲罗斯产生想法的——“圣子降临”剧情的时间段。
圣子降临,简单来说就是克劳德拯救世界后,萨菲罗斯卷土重来,虽然最终又被克劳德击败。
但留下一句逼格不比“人间,又污秽了”低的——我,永远不会成为回忆。
这样的故事。
你看,萨菲罗斯明明打输了,还是两次,依然没有破格,难怪拉尔斯对他兴趣满满。
比某个往自己体内塞珠子,塞得逼格全掉,最后给成功提升时髦值的主角干翻的家伙要高到不知道哪里去。
这样的高逼格BOSS,加入到队伍,对于队伍各方面的提升都是很大的。
至于最终幻想,这个个星球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背景故事,白夜他们就不是很在乎了。
也就稍微了解一下。
反正他们的目标是萨菲罗斯,等到他出现,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开启捕猎模式:
嘘,你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这里有一只落单的萨菲罗斯,我们可以尝试捕捉他。
一只萨菲罗斯可以为队伍提供很高的逼格和战斗力。
萨菲罗斯富含熟练的战斗技巧,他可不好对付。
我们慢慢从后面接近他,小心别发出任何声音。
嘿,我抓到了!
他并没有挣扎,因为已经晕过去了。
接下来我们把他的头——我是说手,拿起来。
为他带上魔戒,从此他就是BOSS队的一员了。
当然,如果时间不紧迫,我们先进行一些潜移默化的影响。
这样进行第一次任务的时候,他可以会更加专注于任务。
一只萨菲罗斯的作用是普通BOSS的六倍。
这就是白夜进入到这个世界之后,兴致勃勃写出来的“完美计划”。
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这个就是当老板的好处。
哪怕拉尔斯他们在内心骂白夜傻逼,脸上也不能有丝毫地表示。
拉尔斯脸上笑意盎然,好像白夜的计划真的很完美一样。
亚历克斯一如既往冰块脸。
尼禄的嘴角就在抽搐,演技还是不够到位。
等萨菲罗斯“上线”之后,就可以把“尼禄的爸爸”这个角色换下来了。
这段时间没有保镖跟着,白夜感觉自己逼格都下降了不少。
“真是荒凉啊。”
走在荒芜的旷野上,白夜说道。
虽然主角团成功地阻止了灭世危机,但是也付出了不小代价。
曾经繁荣的都市满目疮痍,荒凉的大地,很有一些末世的气息。
第二百九十章 他的名片
“阿禄,开车了。”
白夜取出了蝙蝠车,对着尼禄说道。
蝙蝠车后面是三个人的“座位”,加上驾驶室,刚好可以坐下所有人。
“不开飞机吗?”尼禄问道。
“荒凉的旷野之上,当然是要开车,扬起大量的尘土才行。”白夜说道。
“……”
半分钟后,蝙蝠车绝尘而去,按照白夜的要求,扬起了大量的尘土。
后座,拉尔斯正向白夜科普这个世界大概的情况。
在大战之后,一种名为星痕征侯群的病开始蔓延,症状为皮肤上的黑色斑点以及溢出的黑脓,患上的人无法治愈,只能等待死亡。
不知情的人以为是星球对人类过去的破坏的惩罚,因而称为“星痕征侯群”。
实际上是一种足以致死的过敏反应。
如果真的要深入去了解的话,就要涉及到世界背景——什么古代种、杰诺瓦之类的。
拉尔斯就没有给亚历克斯细说了,他也不是什么考据党。
蝙蝠车在旷野疾驰着,留下一道明显的痕迹,渐渐消失在地平线。
EDGE之城,某个酒吧。
虽然只是下午时分,酒吧内却是生意兴隆,几乎可以用座无虚席来形容。
大部分的顾客都是男性。
而生意如此之好的原因,要归结于吧台后面的老板——蒂法·洛克哈特。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不是说来酒吧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能有一个地方休息喝酒,又有漂亮姑娘可以养眼——自然也会选择此处。
一声轻微的开门声,酒吧的大门被人开走。
四个人鱼贯而入。
都是典型的旅行者打扮,穿着防风、防水、防日晒的旅行者斗篷,戴着兜帽,大部分的脸庞都笼罩在阴影之下,透露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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