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是林琛定的,海景房,自带泳池。
酒店环境非常好,干净、温馨,一推开门,里面一股清淡的花香味儿,就是床单有点扎眼……居然是大红色的!上面还摆着一圈心形的玫瑰花。
陆心榆看见那张床的时候,眼角抽了抽,回头问林琛,“你定房间的时候跟前台怎么说的?”
林琛刚将行李箱拎进屋,听言也往床上扫了一眼,然后噗地声笑出来,“我说跟我媳妇儿度蜜月来的,啧,这酒店服务还挺好,嗯,下次还来。”
陆心榆拾起床上一朵玫瑰花往林琛身上扔了过去,“谁跟你度蜜月啊?”
“你啊。”林琛走过去抱住她,低头就吻住了她嘴唇。
陆心榆顺势搂住他脖子,回应他。
林琛感觉到陆心榆的回应,更深地吻她,他身体往下压,陆心榆被迫弯下腰,两人一起倒在了床上。
陆心榆更紧地抱住林琛脖子,两人热吻许久,直到彼此都有点喘不上气,才终于分开。
林琛目光灼灼地看着陆心榆眼睛,在她唇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下,哑着声道:“这几天可想死哥哥了。”
在外公家里,林琛和陆心榆是分开住的,别说小情侣之间的亲密事儿,就是接个吻都得跑到树林里去,跟做贼似的。
陆心榆微曲起膝盖,轻轻踢了他一眼,“快起来,重死了。”
林琛捂着裤裆,“往哪儿踢呢,想守活寡是不是?”
他顺势起身,陆心榆坐起来,笑着睨他一眼,“谁要替你守寡了?”
林琛笑盈盈瞧她一眼,从床上下来,一边脱衣服一边说:“反正踢坏了吃亏的也是你。”
“别耍流氓。”陆心榆也从床上下来,打开行李箱拿了衣服准备去浴室洗澡。
这边太热了,得换身夏天的。
陆心榆穿了件亮眼的红裙子,因为是来度假,还戴了一顶漂亮的编织帽子。换好衣服的时候,林琛刚从浴室洗澡出来。
他第一次见陆心榆穿大红色的衣服,热情奔放。
陆心榆正在照镜子,抬起头来,“怎么样?好看吗?”
陆心榆皮肤很白,红色衬得她皮肤更白,站在人群里都能成为一道亮光。
林琛看得眼睛都直了,好半晌没说话。
陆心榆走过去,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笑道:“回神,花痴。”
林琛一把握住她手,笑了起来,“这哪儿是二十五岁啊,这分明只有十八岁啊,我媳妇儿怎么这么好看。”
陆心榆知道林琛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但哪个女人不喜欢被夸十八岁,于是很大方地赏了林琛一个吻。
不过陆心榆是真的长得挺漂亮,以至于当出门去小吃街觅食,林琛去给她买冰淇淋那会儿功夫,两三个男人上来搭讪。
林琛买了冰激凌回来,就听见一男人正找陆心榆问电话。
林琛那叫一个气儿啊,就像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觊觎了似的,大步上前,将陆心榆往怀里一揽,“兄弟,找我媳妇儿有事儿?”
林琛比对方足足高了一个头,又冷着张脸,那居高临下的气势,委实把对方给震慑住了。
那男人看了林琛一会儿,然后一扭头,灰溜溜地走了。
林琛低头看着陆心榆,眼睛微眯了一下,“谁招蜂引蝶来着?”
陆心榆一撩头发,笑得那叫一个骄傲,“没办法,谁让我长得好看。”
“啧,我媳妇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自恋了?”
陆心榆弯了弯眼,一手接过林琛手里的冰激凌,一手挽住他,“走吧,林醋缸。”
陆心榆和林琛在外面逛到十点多才回酒店。林琛素了好几天,免不了一翻折腾。他精力好,折腾一整夜的结果就是两个人第二天在酒店睡了一上午。
一直到中午陆心榆才终于从床上爬起来,洗了个澡和林琛出门觅食去。
都说旅游是最能检验感情的一个方法。据说有些朋友旅游完回家就绝交了,男女朋友旅游完回去就分手也不是少数。
毕竟旅游的时候很容易意见不合从而产生分歧,甚至分道扬镳。
陆心榆来的时候还问过林琛,你这几天天天跟我待在一起,腻不腻啊?
林琛笑了一声,“对自己有点信心啊陆医生,我爱都爱死你了,怎么会腻?”
虽说恨不得一天24小时都在一起,但该工作还是得工作。
林琛上班头一天,陆心榆特意让孙恬恬出来陪她逛街。
孙恬恬刚开始以为陆心榆是要自己买东西,结果逛了半天发现她一晚上逛的全是男装店。
陆心榆给林琛看上一件衬衣,要四千多。
孙恬恬笑眯眯瞧着她,“我的陆医生,你自己都舍不得花这么多钱买衣服呢。”
陆心榆让导购把衬衣包起来,说:“林琛第一天上班,这算是我送他的毕业礼物吧。”
孙恬恬啧啧一声,“果然陷入爱情中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啊,啥时候结婚啊?”
陆心榆去柜台刷卡,“还早。”
孙恬恬搭上她肩膀,“别早了,像你们家林哥哥这种男人上了职场那就是抢手货,赶紧收入囊中才安全。”
陆心榆微一挑眉,得意地笑了笑,“我们家林哥哥眼光可高了,只喜欢我这种。”
“哎,陆心榆,我发现你跟你男人在一起久了,脸皮也变厚了喂!!!”
作者有话要说: 又卡文了T﹏T
50、第50章 ...
陆心榆和孙恬恬逛了一晚上, 回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半了。
家里的望妻石等媳妇儿等得都睡着了。
陆心榆一开门,就见林琛大喇喇躺在沙发上。睡得还挺沉,她回来都没有听见。
陆心榆将门轻轻关上,换了鞋走到林琛面前。他闭着眼睛,睡得正熟。
陆心榆蹲到沙发边, 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林琛。
看他长而密的睫毛, 看他高挺的鼻梁, 看他英俊的睡颜。
是谁说的,喜欢一个人,连他睡着的样子都会喜欢。
陆心榆觉得自己真的越来越喜欢了林琛,喜欢到真的愿意嫁给他。
她以前真的从来没想过,有生之年, 会有男人这样爱她。
他们俩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 是平常生活中细水长流的温暖。
她看着他,低头,在他唇上轻轻落下一吻。
还没来得及离开,林琛就醒了,顺势搂住陆心榆的腰, 反客为主, 将陆心榆按在他胸膛上吻了许久。
分开的时候,嘴角微勾起一丝笑意, “我们陆医生还长本事了,都学会偷亲了?”
陆心榆笑了声,从林琛身上坐起, “只准你偷亲我,不准我偷亲你了?”
林琛扬眉一笑,也坐起来,从身后抱住陆心榆,下巴抵在她肩膀上,闷声笑道:“我媳妇儿脸皮也越来越厚了。”
“可不是,近墨者黑嘛。”
林琛闷声笑,侧头在陆心榆脖子吻了一下。
陆心榆偏头看他,“你明天就去上班了?”
林琛“唔”了一声。
“你先去洗个澡,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林琛一顿,眼睛顿时亮起来,满脸笑容,“怎么了?今晚准备和我大战三百回合?”
“你想得美。”
“唔,那大战二百九十九回也行。”
陆心榆觑他一眼,拍拍他肩膀,“年轻人,靠谱点行吗。”
“……”
……
林琛被陆心榆推到浴室洗澡。男人洗澡很快,几分钟就出来了。
林琛一脸坏笑,搓搓手,“我来了媳妇儿。”走到床边,作势就要将陆心榆推到床上。
陆心榆坐在床边,推着他胸口,“别闹,我说的礼物不是这个。”
她将衬衣拿起来,递给他,“试试看。”
林琛看见陆心榆手里的白衬衣,顿时愣住,“你给我买的?”
陆心榆白他一眼,“不然呢?垃圾桶给你捡的。”
陆心榆第一次给林琛买衣服,那叫一个激动,立刻直起身体,将衬衣换上。
林琛平时比较喜欢穿宽松的T恤,衬衣倒是很少穿。
但毕竟颜值和身材在那儿,穿白衬衣简直不要太好看。
白色衬衣,黑色裤子。衬衣敞开两颗纽扣,袖子往上卷了一点,露出结实的小臂。
陆心榆坐在床上,眼睛都看直了。
果然人帅穿什么都好看啊,这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林琛见陆心榆眼睛直直盯着她,抬手扯了下衣领,眉梢微挑,笑得那叫一个得意,“怎么?被你老公帅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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