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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 (圈地养膘)


  七巧与自己可不同,这才见了几面?就把心交出去了,真真是个傻姑娘!
  那冷啸人品看着不错,却是个有野心的,若是以后得登高位,也只盼他对七巧真像他求娶时说的那样。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第三十四章仁主(二)(二更)

  苏苏手里有关军户的那张求娶名单里,只冷啸是洪笙亲卫,若无意外,以后该是洪笙去哪儿他便也去哪儿。
  便是以后有了官职,也应该是在洪笙麾下,七巧离着苏苏就更近了,有什么事,依然有苏苏给她做主。
  如今被七巧领了先,其他三个丫鬟自然也不想离苏苏太远。
  若是恪王成功登基,洪笙多一半会留在京里。这话虽然不能说,但苏苏也是给了三个丫鬟一个准话以后肯定会回京城的。
  所以这会儿粉黛她们三个也没有迟疑,都选择了回京城再相看。
  这回洪笙回京,苏苏便想安排便她们也会跟着回去。随行的有水墨的娘,那边还有白福两口子。
  苏苏又准备写信将这事托付给杨柳,总能给她们说一门顺心顺意的亲事。
  解决了粉黛她们们四个的问题,就剩下琳琅了。说来,琳琅虽是后来到苏苏身边的,却比水墨她们四个更得苏苏的重用。
  一是他的身份定位为护卫,二来琳琅虽然沉默寡言,却最能看懂苏苏的意思。三来性情稳重,比之差不多性子的玲珑,却最能藏得住话!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苏苏唯命是从,苏苏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会好奇或者问为什么。
  苏苏在馒头一出生就把琳琅放到他身边,就可以看出苏苏对琳琅的看重。儿子是苏苏的心头肉,交给别人她不放心,
  事实证明,苏苏没有看错人。
  苏苏先前给她取名琳琅,其实还真忘了阮家的琳琅夫人。
  毕竟她是后穿来的,对阮家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况且十三娘记忆里,有关琳琅夫人的记忆少的可怜,唯一知道的就是她遗传了琳琅夫人的一双眼睛。
  因此在给琳琅起名时,苏苏也忘了避先祖名讳这一规矩。
  虽说后来知道了这点,但苏苏却觉得琳琅完全配得上这个名字。
  她也衷心希望这个坚强执拗的小姑娘如琳琅夫人一样成为传奇,被后世人铭记、传唱。
  自然苏苏对于她的亲事所费的心力不比对粉黛几个的少。
  说实话,琳琅想要找门亲事,还真不像粉黛她们那么简单。
  先前就说过,琳琅十岁时就长得高高壮壮的,看着像十五六岁的,眉眼也很是憨厚。
  如今十七岁,若是只看身形背影,那就是个彪形大汉,和糙汉子杨小山有一拼。
  刘护院家的刘妞妞长得也五大三粗,但人家至少心灵手巧、性情温和,但琳琅却恰好相反。
  心灵手巧就不要说了,绣活不会,做饭只会烧烤,最打击人的是,这两样,连长生这个弟弟都比她强。
  至于性情温和更是扯淡,毕竟这姑娘七八岁时就敢到边境战场突袭鞑靼兵,一刀毙命,一刀一个!
  也就是到了苏苏身边跟着学了不少字,读了不少书,有一身武艺,加上性子憨厚老实这几样优点。
  但人家娶亲找的是媳妇,不是比自己还男人的先生和保镖。
  先前苏苏以为小丐帮的帮助帅小哥吴俊可能是琳琅的有缘人,哪里知道刚露出一个话口,琳琅先不依了。
  “人家吴俊有青梅竹马的童养媳阿秀姐姐,对奴婢和长生也可好可好呢!”
  苏苏:……
  好不容易有个有点矛头的,居然在一开始就死会了,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琳琅也知道苏苏为她的亲事发愁,私底下早和她说过不嫁人。
  “一辈子就待在奶奶和少爷身边有安全感!”
  呵呵,这个理由也很强大。
  但苏苏哪里舍得!
  苏苏作为一个现代穿,自然也想过拿着大把银子不嫁人也挺不错的。但只有真成了家,生了孩子,才发现自己当时的幼稚。
  不是说一个人不能过、过不好,而是两个人的滋味、三个人的氛围叫你再也忍受不了孤单。
  秦嬷嬷的自梳是无可奈何,十姐姐身边的禾苗肯定也自己的故事,期间种种绝对不是因为快乐。
  苏苏心疼琳琅,自然不会眼看着也是花般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却仿佛沧桑了时光。
  所以在在黑原镇镇长那知道柳东源的详情后,苏苏就动了心思。
  她要的很简单,就是一个陪着琳琅,愿意听她说心里话的人,不求他多上进,甚至不求他有房有地,只愿他一心一意的把琳琅放在心上。
  苏苏这会儿看着琳琅,问道:“把你和柳后生的亲事也直接办了吧!”
  琳琅这回儿没拒绝,也看不出害羞,反倒是笑笑点头,落落大方的道:“年前陪东源回去,镇长表叔叫我好歹给他一个名分,我还想着等大爷回来就和奶奶说呢!”
  屋子里的众人:……
  黑原镇镇长,你当镇长太屈才啊!
  苏苏也是一阵无语,不过还是郑重其事的问道:“琳琅,你确定你喜欢他,愿意和他过一辈子?”
  琳琅一笑,颇有点甜蜜的味道:“奶奶,我确定我想嫁给他!”
  看着这样的琳琅,苏苏突然就想起上辈子不知道打哪看到的一句话。
  “这世界很大,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爱你不出众的外貌,爱你不完美的灵魂。
  他/她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你的生命中,最后成了你全部的生活,让你不由自主地喊出:只要你不离不弃,哪怕一辈子我也奉陪到底!”
  ……
  康平十五年初春,大楚军拉着一车车的金银珠宝,赶着一群一群战马、羊群回到大楚西北边境。
  随着他们到来的还有三百多个要去京城负荆请罪甚至可能留下为质的鞑靼王室和贵族成员。
  哈密卫的老百姓从县城郊外迎出五十里,苏苏自然也在其中。
  她原本以为会看到一个黑了瘦了能蓬头垢面叫自己心疼的不行的洪笙。
  但在看到从高头大马上下来,大步朝自己和儿子走过来的人时,苏苏心里的心疼顿时“灰飞烟灭”!
  呵呵,果然在鞑靼王宫的两三个月不是白养的,这厮胖了不说不说,居然还白了。
  所以,心疼是什么鬼?
  洪笙看着表情淡淡的简直可以说是比看陌生人也强不到哪里去的苏苏,只觉得自己回家的方式是不是不对?
  以他对苏苏的了解,媳妇越生气越叫人看不出什么情绪来,洪笙以他在战场上救了他无数次的自觉发誓,“来者不善”啊!
  洪笙:……
  在外面拼死拼活一年好不容易回了家,却发现媳妇可能“变心”了怎么办?
  宝宝心里苦!

  ☆、第三十五章不负相思意(三更)

  跟在洪笙身边也朝着亲人走去的杨小山看着老大越走越慢的脚步,奇道:“老大,你怎么了?难道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近乡情怯?对,就是近乡情怯!”
  不过还是不敢肯定,又问像旁边的冷啸,“冷秀才,对不对?”
  冷啸听杨小山难得说对了一个成语,没有打击他,点点头,也没理会杨小山因为自己终于成了“学问人”高兴的一蹦三跳。
  而是对有些扎心扎的莫名其妙的洪笙露出一个说不上是幸灾乐祸还是同情的笑。
  “老大,我都告诉你别饬了,怎么惨怎么来,你非要不听。就你如今白白胖胖的样子,怎么对得起嫂子这一年来的担惊受怕啊!”
  其实,洪笙也没有白太多,但架不住他以前黑啊,如今白一点就非常明显。
  这三个月在鞑靼王宫里,洪笙那真是除了女人外,什么都享受过了。
  虽说每日也坚持锻炼、出操,甚至带兵出去明着打猎,实际上威慑鞑靼各部。
  但大冷天,谁也不会没事总在外面待着不是,整日里又没别的事,除了吃就是喝。
  有的人还偷偷“救济”一下衣衫褴褛的小姐姐。
  洪笙只白胖了这还算好的,没看边上有的家眷看着自家夫君身后跟着明显是女眷坐着的马车就差破口大骂了嘛!
  那些个鞑靼贵族为了贿赂这些大楚将领放他们一马,那真是太舍得了,诱惑太多了。
  洪笙没有接受那些个异国美人不是他毅力有多么强,而是吃过了珍馐,谁还能对烂白菜下嘴呢!
  但别人可就不同了,不是谁都像洪笙这么幸运,遇上的不仅仅是最适合自己的,还是天底下少见的绮丽女子。
  不说别人,就是刘都司在鞑靼那也不是守身如玉的,只不过没带回来罢了。
  而洪笙听到冷啸这么一说,当场傻了,然后同手同脚向着老婆孩子快步走去,且还神奇的没有摔倒。
  “媳妇,你千万不要误会!虽然吃的好点,但我可是一直都为你守身如玉啊!”
  这一嗓子,不说震得众人神魂颠倒,却也差不多,而且简直是引起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当事人洪笙的内心:只要媳妇不生气,不要脸就不要脸吧!
  现在娶个媳妇有多不容易啊,尤其是他媳妇这样风华绝代、倾国倾城、天生丽质、绝世惊艳、蕙质兰心、冰清玉洁……(此处省略五千字)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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