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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咸鱼老公[重生] (多金猫总裁)


  他们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叶知恬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对妹妹的小机灵也没有刻意去纠正过。
  他们的人生还很长,这辈子在最青春最美好的年龄在一起,这已经是最好的起点了,未来的十年,二十年,都会一直在一起,叶知恬想。
  高考的脚步声,紧跟春末的尾声,来临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对叶知心,叶鸣元和周崇明都是重要的一个月,这期间发生了一个插曲,周崇明的妈妈饶雪出奇地在这个偏僻窄小的小镇上逗留了快有半年的时间,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了,是个男孩,如周崇明想的那样,在破旧的卫生所生下这个儿子,她受了不少罪。
  再生育一个孩子,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无论表面保养的多好,在身体上,却实在不比年轻女孩容易,这次算的上是元气大伤,然而孩子是生下来了,但脾气却没有好转,甚至比之前更加糟糕。
  这个孩子她也不管,喂奶都不愿意,刘花梨性子再泼辣,对孩子却是心软的,每天就沾些米汤水喂他,但时间久了,也起了不满的情绪,这男孩,出生几天也没喂上母乳,每天饿得直哭,刘花梨一把年纪,也没做过妈妈,这活她不行,而且家里家务活都在她身上,饶雪一个娇娇小姐,又做月子,连擦身子的水都是刘花梨烧开,亲自调好水温端到她屋子里去,到这种时候,刘花梨才觉得饶雪既荒唐又狠心。
  周崇明看着饶雪荒唐的行径,看着一向泼辣刻薄的刘花梨手忙脚乱的带孩子,又看着那个看起来一只手就能包住的婴儿,观望许久后,无声无息地抱走了和他同父同母的亲弟弟。
  他托人从县城买了奶粉回来,这个时候,奶粉并不便宜,周崇明却一口气买了两罐,足够让这个小家伙吃上个把月了。
  周崇明觉得血缘这种东西,是最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明明他对还在肚子里的这个小鬼一点都不期待,甚至打心底觉得烦躁,觉得他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但真正生出来,变成一个小小的,会挥拳弹腿的婴儿时,前面那些复杂的感情却好像烟消云散一般不存在了。
  养吧,他烦躁的想。
  这个婴儿被他带到了叶知恬那儿,让他没想到的是,叶知恬对收拾孩子还很有一套,换尿布洗尿布,测奶温,夜起哄孩子都很有经验的样子。
  周崇明看着她熟练的换尿布,凑过去将那沾满了黄色脏污的尿布挂到了摇椅把手上,“挺像一回事的。”他声音里含着笑,对叶知恬说。
  叶知恬说:“你弟弟也乖,不闹。”
  说起来,这没几天的小孩子,也看不出好看与否,但叶知恬觉得跟周崇明还挺像的,鼻子眼,都像,心底竟有一种是他和她的孩子一样,又或者,他们以后的孩子,约莫就是这个样子,带着这种私心,她对这个孩子的情感复杂,更偏向一种幻想的温柔。
  这种姿态出现在一个姑娘身上,分外有一种魅力,周崇明看着她轻摇着孩子哄睡觉,似乎看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周崇明快高考了,叶知心也快了,叶鸣元也是,叶鸣元作为老三,虽然比老二还爱玩,但性子却稳,即使大考没几天时间,他也不急不躁,这种心态让他基本能保持平常的水平,不会和老二那样因为过于紧张而生病错失了上重点大学的机会,不过他还是住到了镇上,至少能在路上少花一点时间。
  他一过来,周崇明就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了,其实镇上的人很多都已经知道了他和叶知恬的事,说不清楚有多了解,但猜测也诸多,这种风声是传的很快的,叶知恬也不大搞得清楚爸妈是不是知道了,至少现在还是风平浪静,不过三哥那性子,叶知恬嫌麻烦,就让周崇明低调些。
  对于新出现的小孩,叶知恬的解释是帮别人带的,叶鸣元也不在意,颇有兴趣地去逗弄他,他是很喜欢小孩的,现在是,以后也是,到四十多岁,都是少年心性,顽童一般和孩子们打的火热。
  他兴致勃勃地帮叶知恬打起了下手,也没有丝毫厌烦的样子,不过大考没多久了,即使有把握,浪费一点点时间都好像是一种罪过,他最终按耐下了一起养孩子的兴趣,老老实实的去温习了。
  周崇明那边,自打饶雪生产后,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饶雪是一贯不管孩子,即使涨奶涨的难受,也不大愿意去拿这些奶去喂孩子,就算浪费也不喂,女人的委屈和怨恨,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掩盖母性本能,只是时间久了,没听到孩子哭闹,反而更烦躁,问了刘花梨,刘花梨说:“周崇明抱走了。”
  说这话的时候,周崇明刚巧进门,饶雪情绪较之前要平稳一些,也没歇斯底里的尖叫,“你把你弟弟带哪儿去了?”她坐在床头上问周崇明。
  周崇明瞥了她已经渐渐红润的脸色,不咸不淡地开口:“你不是不要他吗?”
  饶雪表情变化了一番,“放哪儿了?”
  周崇明看她表情不对,知道这是她要闹腾的前兆,缓了口气,说:“放别人那里养着,要当妈妈了我就给你带回来。”
  饶雪冷笑起来,“你这是威胁我?”
  威胁?周崇明觉得好笑,“是吧。”他看了一眼被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窗户,几步上前,将窗帘拉开,屋子里还有一股说不清是什么的腥味,大概是产后特有的气息,屋子里不通风,气味也逐渐变得浓郁,坐月子吹不得风,周崇明知道,但屋子总得亮一些。
  他这个举动反而刺激到了饶雪,她又咒骂起来,声音尖利刺耳,引来了窗外邻居的窥探,刘花梨及时赶过来将窗帘拉上了。
  周崇明和刘花梨出了房间,饶雪骂着,将小儿子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饶雪没要,那小孩就一直在叶知恬家里呆着,一直呆到了高考结束,所谓的满月酒,也不过是周崇明和叶知恬一起吃了顿饭,叶知恬颇有一种当妈的心态,去金店里打了两个银手镯,小小的套在了小孩手腕上,这就算是她给小孩满月的礼物了。
  周崇明给这个差了十八岁的弟弟弄了一个长命锁,那是他自己的,金子造的,很小巧,他藏了十几年,往哪走都带着,这下给了这小鬼,说起来,其实这孩子也不算太可怜。
  他们三个人,这样的其乐融融的画面,不知情的人,都会觉得是一家三口,只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高考结束后的一段日子,镇上来人了。
  来的是周崇明那名义上的爸爸,周明荣,来的那天,一辆黑亮的小汽车伴随着嚣张的车喇叭声,划破了巴岭寂静的清晨。
  周崇明时隔五年,再一次见到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五十岁出头,和小时候的样子没什么差别,皮肤一如既往的光滑,头发一如既往的乌黑,表情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天生带着一种傲慢的贵气,他从那汽车上下来,一身笔挺的西装,勾勒出他仍健朗的身材,即使到了这把年纪,他也有让女人着迷的资本,只是他太过无情,再美的女人,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好玩的物件,对饶雪倒也谈不上多喜欢,只是饶雪跟了他十几年的情分,要舍去,好像也有些可惜。
  当然,这种微末的情感,也只是对老旧物件又或者收藏品的怜惜而已,饶雪那般清高冷傲,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个玩意儿,十几年了也看不清,这把年纪还要争风吃醋,作来作去,难免让他厌烦。
  周崇明看见周明荣的时候,还有些诧异,他不动声色地审视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男人,忽然意识到他现在已经成长成了一个比这个男人更加高大的人,拥有了曾经他所渴望的宽阔肩膀和能好像能握住一切的力量,虽然身材不如他厚重,但从高度上,已经能低头去俯视这个男人了。
  这让他有着微妙的愉悦感,但表情仍是冷硬的,眸子中带着淡淡的防备和抵抗,他没有说话,周明荣却先开了口,“周崇明?”他叫了一声周崇明的名字,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感情。
  周崇明没回应他,他给了他一个非常冷漠的眼神,从他身边越过,走出了大门。


第50章 NO.50刺激(一更)
  周明荣到这里来, 目的无非是饶雪,只是让周崇明诧异的是, 他会亲自过来。
  他和这个名义上的父亲,没什么感情,过去十几年里也都没怎么见面, 现在再见面,其实也和陌生人差不了多少了。
  他走到门外, 看着门口不远处锃亮的汽车, 银色的车灯上面他的影子在滑动, 周崇明靠在墙壁上,扯了一根细长的草咬在了嘴里。
  屋子里传来了那个男人和饶雪说话的声音,周崇明脸上面无表情,脑袋却往窗户的方向歪了一些。
  屋里, 饶雪靠在床上坐了起来,原本枯燥的脸庞因为周明荣的到来而生出了光彩,她喜盈盈的望着他,一改之前的高傲疯狂, 有那么一些女儿般的娇柔,“你终于来了?”
  周明荣不吃她这一套,尤其现在吸引他的脸孔因为生育而变得枯黄,让他更没什么耐心,“收拾东西, 回去。”他一开口就说明了来意, 表情里带着淡淡的不耐烦。
  饶雪也不在意, “荣哥,我给你生了儿子,鼻子眼都很像你,你再等等我好不好,我让崇明抱过来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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