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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零之小甜妻 (我是逗神)


  不管她现在多么不可理喻,但她怀有孩子,不能太激动。
  等她收拾干净,情绪稳定后,他就把她送到县城的招待所,让她在那里好好地待几天。
  站在堂屋门口看热闹的陈老太,却是有些犯愁地盯着金菱的肚子?
  这三儿媳脑子比四儿媳脑子不好使多了,性格也古古怪怪,不好伺候。
  幸亏生了个女儿没像她,但是眼下巧巧出生,又有那样的福运,不知道会不会牵连到三儿媳的身上?
  她只要一想到三儿媳的肚子里,忽然蹦出十几二十个胖娃娃出来,叫她奶奶,她就禁不住全身都冒出鸡皮疙瘩,打了一个冷颤。
  那么多孩子,她怎么样养?
  再说,她家孩子已经够多的了,加上巧巧和芸芸就是十个孩子,十个啊!
  再加十几二十个,她还活不活了?
  总不能真当猪养,只管他们吃和睡。
  而王晓悦一点都没这个担心,她金手指要真是这么夸张,上辈子早被人抓去切片实验,哪能熬到自己得了癌症才死。
  中午,不知道王一民和金菱说了什么?
  金菱居然安安静静地待在陈老太收拾的屋子里不出来,甚至王一民还给她端了一碗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进去。
  她也吃了,让一直担心金菱的王芸芸松了一口气。
  她想去看看妈妈来着,谁知道她刚穿好衣服,王晓悦突然攥住了她散开的长头发,无奈,她只能想尽办法地要从王晓悦手里,把她的头发弄出来。
  可等她把头发都从王晓悦的手里拿出来后,她妈妈已经进屋脱衣服,要洗澡洗头。
  她就只好陪王晓梅她们玩了一会儿翻花绳。
  只是王和仁和王和川两兄弟惨了,不仅被自己亲爸王一伟打了一顿,还被罚只许站着吃饭。
  也不允许他们挑菜,只吃杂粮掺和的白饭。
  馋得他们连吃了两大碗,没办法,吃不到菜,那就只能白饭下白饭。
  “今年,我们家分的肉最多,你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陈老太心里虽担心三儿媳的那事儿,但是眼看就要过年,应该要喜庆点儿,让大家高兴点儿。
  那么她只好选择活跃一下大家的气氛,别被三儿媳那个混球搅了兴致。
  “妈,我想吃炖肘子?”
  “妈,我想吃蒸排骨?”
  “奶,我想吃炸丸子,炸酥肉……”
  “奶,我想吃红糖汤圆……”
  家里有十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都把陈老太说晕了。
  忙打手势道:“停,你们个个是馋猫不成,想累死我这老婆子?”
  “奶,你放心,你不累,你不是有我们帮你打下手吗?”
  王晓梅跟她亲妈徐春花一样,馋起来谁也拦不住。
  一听过年有这么多好吃的,她哪还忍得住,急忙喊了出来。
  “那成,这是你说的,你们到时可不许给我偷懒。”
  甭管三儿媳是不是一个搅家精,她三儿子都带自己女儿回来过年,是好事。
  他们家好久没有这么团聚了,是该把这个年过得红火些。
  累就累,只要大家开心,儿孙听话孝顺,这比什么都好。
  独自躺在床上的金菱听着堂屋传过来的乱七八糟说话声,她突而有些伤心和难过。
  她觉得一民不在乎她了,他现在只知道和那些农村人待在一起,都不知道来关心关心她这个孕妇?
  她已经四个多月了,再有五六个月,这个孩子就该落地了。
  到时她生孩子的任务就算彻底完成,她也不用因为避讳肚子里的孩子,而不能跟王一民深入亲近。
  想着想着,金菱就责怪起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感觉是他的到来,才让自己和一民没有以前那般甜蜜恩爱。
  若不是他,一民就不会带她回来看那帮农村人。
  说什么有了儿子,就该回家看看,让他爹妈放心。
  现在好了,儿子是有了,男人却快不理她,要和她产生隔阂,真是越想,越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祸害。
  不该留下他……
  “菱菱,你这是在干什么?”
  王一民正抱着王晓悦来屋里给金菱打个招呼,让她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也能像巧巧这样,这么乖,这么可爱。
  哪晓得却刚好撞见金菱在用力捶打自己的肚子。
  而且是一下比一下更重,怒得王一民直接腾出一只手,攥住了金菱的胳膊,眉眼间都是戾气道:“菱菱,你疯了吗?那是我们的孩子,你干啥要伤害他?”
  “孩子……孩子,你为了他,你都不要我,就知道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
  金菱满脸怒气地瞪了一眼王一民怀里的王晓悦,像个孩子似的,无理取闹地大吼了一句。
  “那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吗?他也是你的骨肉。还有我明天一早就去县城给岳父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接你,你高兴了吧!”
  王一民刚才就跟她说过这话,哪想到她这么快不长记性,仍胡思乱想,把锅都甩到了自己孩子身上。
  “不……一民,我不要走,我要和你待在一起,我不说了,我不打孩子了。”
  金菱才不想和一民分开,她要是走了,一民一定被这帮农村人吃得死死的。
  不行,她不走,她就要留在这儿。
  王晓悦真是服了她三妈这作天作地的性子,不知道为啥她三爸要和这眼高于顶的女人结婚?
  难道是因为她长得还算可以?
  “不行,我觉得你不适合留在这儿,你应该单独冷静一下。”
  王一民不会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谁让她总是食言,很快就变卦。
  “不要,不要,我不要走。我从现在开始,我一句话都不说,好不好?”
  金菱为了证明自己,说完这句话,她就真的闭嘴,而后,王一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暂且安生了大半天,第二天一早,她还是跟着王一民,也不说话,老老实实地跟着他坐在一起吃完早饭。
  “一民,是你不?”
  王红霞刚进老王家院子,便一双眼睛立刻黏在王一民的身上。
  还特意把一民那两个字拉的很长很长,显得分外甜腻。
  “是红霞啊!你来我们家,是?”
  王一民正打算去县城打电话,没想到被王红霞迎面拦在了院子门口。
  “我……我就是替我爹还东西,没想到我还能见到你这个救命恩人。”
  王红霞二十多岁的人了,在面对王一民,竟还有些羞涩和忸怩。
  “救命恩人?”
  金菱一听这四个字,马上警觉起来。
  她能喜欢上王一民不就是因为他救了她,那看眼前这女的表情,莫不也是因为一民救了她的命,而喜欢上一民?
  不成,一民是她的,哪能让一个农村女人把他抢走,尤其这副像未婚少女的害羞之色,简直让她十分厌恶和不喜。


第26章 八朵金花
  “那都多少年的事儿了, 你咋还记在心里。”
  对王一民来说,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
  他当年是看她实在可怜, 忍不住从家里拿了一点两三斤左右的玉米面,给她暂时救急。
  为此, 陈老太还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说他是败家子,烂好人, 不能见谁可怜就去帮。
  万一碰到不要脸的白眼狼, 他们全家都得跟着完蛋。
  “那咋能不记得, 要不是你, 我不得给饿死, 哪能活到现在。所以我做梦都想着报答你, 可惜我没什么本事, 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你。”
  王红霞现在这副感恩戴德,温柔可亲的模样,与王晓悦满月酒那天表现出一副刻薄尖酸的模样,真是大不相同。
  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哪怕她已经和知青韩晔结婚,想做城里人。
  但现在盼她丈夫有出息,还不如想办法勾搭上已经当兵的王一民。
  听人说, 他现在是连长,将来还可能升团长这种大官。
  那她要是和他好了,说不定就能离开这破地儿。
  就算他那婚不好离, 没关系, 她只要王一民把她男人弄到城里去, 不在农村这疙瘩久待, 也行。
  “你爹和我爹都是老相识,帮那忙是应该的,你真用不着这么感激我,我也不需要你帮。”
  王一民忙摆摆手,在王红霞要趁机黏上来的时候,他往后退了几步。
  金菱却狠狠地瞪着这个不要脸的农村女人,竟敢当着她的面,跟她丈夫抛媚眼。
  拿她当摆设不成。
  “你个乡下人靠我丈夫那么近,想做什么?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模样,没知识,没文化,是我见过所有农村人中最粗鄙,最恶心的,而且你就像阴沟里的臭虫,不该出现在这里,你会脏了我丈夫的眼,会让我反胃。”
  金菱不会骂一些带有地方特色的脏话,她只知道那是农村泼妇的招数。
  因此,她讽刺别人,翻来覆去都是那几个词,或者用比喻去形容和侮辱。
  但恰好她说中了王红霞的痛点,她这辈子最在意的就是自己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成天在田里忙活,回来还要喂猪的农村婆娘。
  甚至她一进院子,第一眼看到的是金陵身上一件藏青色地羊毛呢子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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