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没说出口的更深一层意思,是没有他,她什么也不是。
夏澄活着的意义,只是他的附庸。
当她仰人鼻息过活,尊严就变成她最遥不可及的东西。
农历年前,大学开始放假,夏澄回到T市,专程带了些北方土产,去T中去拜访徐老师。
沈芝热情地欢迎她,但来的学生不只有她一个,还有沈芝以前教过的学生。
夏澄没想到她还会再见到陆致远,他这一趟从国外回来,只会短暂停留三个星期。
沈芝叹道:“才几年不见,你这小子变得连我都认不出来了啊。”
陆致远本来的身高已经够高了,出国这几年,又再往上窜几公分,体格也变得比以往更加健壮结实。
“在那里喝牛奶比喝水还便宜,我一个不小心就喝多了。”
上课钟响,沈芝微笑说:“你们两个先去外头等我,中午我请你们吃饭。”
夏澄连忙摇手,“那怎么好意思。”
“你跟老师客气些什么,看到你们回来,我不晓得有多开心。”
夏澄没办法,只得跟陆致远到校园里找个安静的角落坐着等。
陆致远跟她算不上交情多好的朋友,充其量两人只有过非常短暂时间的邮件往来。
“那时候你告诉我要专心考试,所以不会再继续跟我通信。”陆致远为人豪爽,不管说起话,或做起事来,又比性格斯文的苏恒,爽快不知有多少。
他直接进入话题,也不怕夏澄会因为这样就讨厌他。
“有这回事?”夏澄故意敷衍地说,“我怎么不记得了。”
“等你考完,我还有写信给你,但你都没有回,我以为你不想理我。”
其实夏澄可以告诉他,自己复读一年的事,可她觉得说这样的话没多大意思。
不喜欢一个人,何必给他希望,只有最没品的人,才会将别人的感情玩弄在股掌间,还感到沾沾自喜。
第24章 新鲜
夏澄转移话题,“你在那边应该有很多朋友吧?忽然回国来, 你是不是日子过得很无聊?”
这已是她最大的暗示。
别来寻她开心。
她性格再洒脱, 也不愿意被当作聊以打发时间的对象。
假日恋情, 始于新鲜, 终于厌倦,那种感情的长度, 不会超过一个假期。
陆致远书读得不怎么样,人倒是很聪明, 他已经发现她在故意拉开彼此的距离。
他颇玩味地盯着她看,“你说的是金发碧眼的洋妞,还是那些一到国外读书, 没家长在身边管教, 就四处跑舞会,玩脱了的女孩子?”他摇摇头, “我这人很保守的, 不喜欢随便搞男女关系。”
夏澄骇笑, 她真没想到大清亡了这么久, 还有思想这么古板的男人。
“你不会以为谈个恋爱而已,就要把人家娶回家吧?”
“正是这个意思。”
“你为什么不干脆请你母亲,赶紧去帮你物色个童养媳, 说不定她还能陪你到国外读书。”
陆致远忽然安静下来,看着她。
夏澄发觉说错话, 她若无其事地望向别处。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沈芝领着他们到校门后方的一家川菜馆吃饭。
陆致远一点也不客气, 就着一盆水煮鱼,吃了三大碗白饭,沈老师中途还不断地拿菜单替他加菜。
吃到甜品时,沈芝感叹地说:“见到自己教过的孩子长大,才惊觉时间过得真快,人一下子就变老了。”
夏澄微笑,“我不觉得老师你哪儿有变过,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年轻漂亮。”
沈芝说:“带过那么多学生,就属你的嘴巴最甜。”
陆致远苦笑,沈老师肯定没见过夏澄拒绝人时的样子。
沈芝忽然想起什么,又问:“澄澄,身为老师,我肯定是最放心你的,但苏恒呢,他跟你同一所学校,你有没有听过他的近况?”
都是自己带出来的学生,虽然师生感情不深厚,可沈芝还是会担心他。
男孩子总有一段极为尴尬的时期,无论原本再怎么聪明,有理智,只要一发作起来,脑袋全被睪固酮控制,他们会变得冲动、一意孤行而且还不听劝告。
苏恒是优秀又敏感的男孩子,但他不可能例外。
沈芝不希望他会因为做错事,而彻底走偏了路。
夏澄淡淡地说:“他现在跟我同一个社团,看起来是学乖了,没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沈芝叹一口气,“我后来有反省,很可能因为他是男孩子,我对他就比较严苛,也总是站在他的对立面,根本没想过去排解他的情绪。”
夏澄一时忘记自己的年纪,她安慰沈老师,“男孩子谁没有这样蛋疼的青春期,过去就好了,你请别放在心上。”
陆致远本来还插不进她们的话题,现在一听夏澄这么说,简直笑得阖不拢嘴。
沈芝没好气地望着他,“最没资格笑的人就是你,当年你也是学校里的头号问题分子。”
陆致远求饶说:“都说是青春期,那就不是我能控制得了的事。”
夏澄动了动嘴角,不出声。
这一次分别,陆致远特地留下他的电话跟手机号码,他希望能继续跟夏澄保持联络,虽然他自己多少也猜测得到,这个希望非常渺茫。
夏澄只说:“我邮件地址没变,你可以写信给我。”
都说女孩子能凭第一眼决定眼前这个人是朋友,还是可以交往的对象,男孩子又何尝不是?他们更容易光靠外表,就去热切追求一个女孩子。
等追到手以后,他们看上另外一个女孩,又会说:“原来我一点也不了解你,我们俩根本不适合。”
夏澄不想再成为别人猎艳的目标。
所以后来无论陆致远怎么写信,也等不到她的回音。
过完年后,徐宁果然遇到她人生中的Mr. Right。
不过,也许是夏澄的提醒有了关键性的作用,她这次的伤势不是小腿开放性骨折,而只是踝关节脱臼。
医生担心她有脑震荡,还嘱咐她住在医院多观察几日。
在另一个时空的车祸发生后,傅嫚跟徐耀庆都有赶来医院,可他们楞是一句话也没有跟对方交谈。
曾经亲密的枕边人,将彼此的感情破坏得连一点都不剩时,甚至比陌生人还不如。
徐耀庆看到夏振池陪在傅嫚身边时,脸色变了变,没多说什么,丢下一笔钱就走。
但现在情况有所更改,徐宁的伤势不算太糟糕,所以她的父母亲都不需要特地搭飞机过来。
夏澄很自然地承担起照顾徐宁的责任。
住院的第一天早上,土豪哥带着一个半人高的鲜花水果篮来探病。
他穿着一套暗灰色西装,内搭黑色衬衫,明明人在医院里,还要耍帅地戴上一副黑色墨镜。
昨晚由于天色黑,他没看清楚自己撞的人到底什么样子。
今天一见面,他楞了愣,拿下眼镜,随即递给她们一人一张名片。
那浮夸烫金的纸卡上,写着某某建设公司副理郑士豪几个大字,以他二十出头的年纪,想当然是挂名的成分居多。
徐宁冷着一张脸,不想理会这位肇事者。
她不过是心急了点想过马路,号志一换就往前走,没想到黑色的大奔掩藏在夜色里,跑起来无声无息,她跟郑士豪就这么冤家路窄地撞在一起。
郑士豪一点也不受她冷脸的影响,接连下来几天,他每天都到医院来慰问,除了鲜花外,他还送补品过来。
徐宁总高贵冷艳地拒绝他的好意,但郑士豪不是省油的灯,他会用三寸不烂之舌,哄得她不得不接受他带来的东西。
夏澄是知道他们俩结果的,所以她在一旁看了直想笑。
为了不让徐宁起疑,只要郑士豪来,夏澄都会借故出病房晃晃。
这一晃,没晃一两个小时,她绝不会回来。
这天晚上,郑士豪带来很多食物,但夏澄推说有事,自己一个人跑去医院食堂吃饭。
她捧着餐盘,在窗边找到位置坐下来,身后忽然来了一个人。
他极其自然地坐在她对面,“师妹,你的父亲近来还好吗?”
夏澄抬起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乐建明,也更加没想到他会记得她。
“不错,他最近都会定期去医院做检查,报告结果也都正常。”
“早期肺癌经过手术治疗,是很有希望康复的。”
夏澄一想起爸爸的病,语气就忍不住变得沮丧,“机率即使再低,却还是有复发的可能。”
从医学来看,复发与否,只是百分比上的一个数字,可对病人来说,差别只在有或没有。
乐建民说:“虽然有时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但只要活着一天,就不应该放弃,要对人生抱持着希望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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