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旬推开门,林语诺并没有跟进去,姜旬回过头:“怎么不喜欢?”
姜旬准备要走,林语诺摇了摇头::“不是,是不是会有些贵。”
会不会有些贵,姜旬不说话,站在那里,这些年他遇见过很多女孩,有些人之所以喜欢他很多是因为他手里丰厚的钱。
“不用担心,这家店很便宜的。”姜旬拉开门,林语诺跟在他身后,推开门。
姜旬跟在林语诺身后,看着旁边的衣服,都很好看,一旁的售货员跟在林语诺的身后,打量着林语诺,第一次见到这样干净漂亮的女孩子。
林语诺选好一身半袖长裙,结账的时候,林语诺才知道那件半袖长裙尽然要2000欧元,折合人民币大概要12000元。
林语诺觉得有些贵,不过姜旬眼睛都没眨的就伸出信用卡,结账。
下一秒林语诺才发现过来在,自己的男朋友是演员,那个被人争论过是否值那些钱的明星,也是那个新闻报道,林语诺第一次知道姜旬拍戏部的工资,大概有将近1000万的收入。
从商店出来,姜旬带着林语诺来到一家中餐店,林语诺喜欢这样的这家店的装修很像中国的装修风格。
餐厅的老板是个人很好的中国妇女,看见姜旬和林语诺进来,就一直招呼着他们两个,他们说有种想家,就是在异乡你遇到故乡的人。
“中国现在建设的还好吗?办奥运会那年,本来想和我先生回国的,但是终究没有回去。”
“很好,中国现在很美,而且也越来越有号召力。”姜旬回答着,坐在一旁的林语诺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些官方。
“你们是干什么工作的。”这家店很少有中国人来,很多来英国伦敦的中国人,都会选择吃那些英国美食。来这里吃饭的人绝大多数是英国人,他们很喜欢吃中餐。
“我是医生。”林语诺说着,从茶壶里倒了些白开水,洗了洗杯子。老板娘点了点头,医生,好职业。
“我是演员。”姜旬说着。老板娘似乎特别兴奋:“可以给我签个名吗?”姜旬点头同意,林语诺第一次发现似乎姜旬和新闻里的性格并不一样,媒体们总是习惯性的描述出姜旬对于粉丝的冷酷。但是这次姜旬真的好暖,签好名字老板娘拿起来,姜旬,好名字。
“我姓刘,以后你们来英国常来这家店。”
这家店的菜主打东北菜,姜旬点了锅包肉,点了份大锅菜,林语诺喜欢这些菜在,这些年林语诺的口味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喜欢那些食物,喜欢吃肉。
姜旬之所以知道一方面是他自己观察的能力,另一方面在自己刚刚点菜的时候,林语诺的眼神总会瞄向那几道菜。
这家店的菜很好吃,林语诺吃了很多,她多少还是不习惯那些英国菜,还是中国菜让人吃的舒服,姜旬没有吃太多,只是在另一边看着林语诺吃。他是演员,他要保持体型,姜旬是那种吃多了就会胖的体质,所以维持这样的体型,多半是靠节食维持的。
“你怎么不吃,不好吃。”林语诺看见姜旬不吃很疑问,姜旬拿起筷子吃起菜,就让林语诺开心吧,反正只是放开吃这一次不会有什么的。
正文 第四十八章 喜欢
吃过晚餐,姜旬拉着林语诺来到了剑桥大学,剑桥大学很大。剑桥大学一共有31个院系,几乎和剑桥市区融为一体。这所顶级名校培养出了牛顿、达尔文、霍金等科学家及数十位诺贝尔奖得主,徐志摩、金庸也曾就读于此。
林语诺和姜旬站在剑桥桥上,望着星空,姜旬站在那里搂住林语诺,念着一段林语诺听不懂的英文:“Tellingitgoodbyesoftly,gently.
ThegoldenwillowattheriveredgeIsthesettingsun‘sbride.
HerquiveringreflectionStaysfixedinmymind.
GreengrassonthebankDancesonawateryfloorInbrightreflection.
IwishmyselfabitofwaterweedVibratingtotheripple.
OftheRiverCa
ThatcreekintheshadeofthegreatelmsIsnotacreekbutashatteredrainbow,PrintedonthewaterAndinlaidwithduckweed,Itismylostdrea
Huntingadream?
WieldingalongpuntingpoleIgetmyboatintogreenwater,Intostillgreenergrass.
InafloodofstarlightOnariverofsilverand”
听他讲话,林语诺终究失去了耐心,在林语诺的脸上轻轻掐了掐:“你念的是什么?我听不懂。”
姜旬不说话在,只是在笑,让林语诺觉得似乎他有些在嘲笑自己的没有文化,林语诺假装生气的往桥下走。
姜旬在后面追着林语诺,抓住林语诺的手,站在一旁的外国情侣看向这里,似乎想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我刚才说的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林语诺回过头:“那你说中文不就好了吗?装什么有文化的。”
姜旬的手松开林语诺的手:“这首诗是我来这里学的第一首中国诗,那时候书上很少有中国人写的诗,所以我把这首诗记得特别好。”
下一秒林语诺伸出手握住姜旬的手,两个人的手紧紧相握,剑桥大学很大,仿佛伦敦是属于剑桥大学的一部分。也似乎我们在这里走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一个未来诺贝尔奖获得者会经过的地方。
喜欢这样的环境,林语诺和姜旬坐在那里,望着河里的黑天鹅,两只黑天鹅相互缠绕,有些人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多的争夺和嘈杂拥有着寂静的环境,喜欢一个人真好。姜旬有你在真完美。
风吹过河面,河岸上的杂草随风摆动,有些冷,姜旬抱着林语诺的手更紧了。
这些天安安工作状态很好,老板也看出了安安的努力,安安喜欢被人表扬,自己干活越来越卖力,林语诺不在家的日子,安安总会选择加班,一是家里实在是很无聊,没有人说句话,还不如在公司和同事们说上几句话。第二是因为林语诺不在,也不会有人给自己做饭,既然都是过着吃外卖的日子,还不如在公司里吃。
安安不喜欢她同事李子涵,李子涵总喜欢穿着一身白衣,摇着屁股似乎在宣布她这个屁股就是她挣钱的法宝,也是这个屁股李子涵每一天都会穿着zara的衣服,拿着Lv的包。公司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些太过自我,总是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不过他们都知道,李子涵不过是一个以MB挣钱的女孩。她们说李子涵脏,但是从来不敢在李子涵面前说,他们说李子涵和公司大老板有一腿。
不过安安不怕她,那天李子涵拿着饭盒撞见安安,菜汤滴在安安的衣服上,李子涵一脸不情愿的把饭盒扔在垃圾桶里,嘴里骂着。
下一秒安安扯过李子涵的衣服,李子涵每天穿着的衣服都很紧身,安安的轻轻一拉扯,李子涵的扣子就被扯开,李子涵独特的粉色的胸罩,展示在众多员工面前。也是那天起,安安成为了她们的偶像,他们崇拜她,也喜欢上了她。
安安会像林语诺在信里说的那样,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安安会去医院去看卫辰,卫辰的主治大夫说卫辰已经恢复了一些意识,如果可能的话,最近可能会醒过来。卫辰的父亲很开心,也似乎更有了动力,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似的,为卫辰擦着身子。
加班到深夜,安安无聊,也许英国那里是上午吧。好久没有听见林语诺的声音了,有些想念。
电话嘟嘟几声,一个近乎慵懒的男声传过话筒:“这么早,谁啊。”
林语诺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看着姜旬拿着自己的手机,又看了一眼闹铃,英国时间早上八点。
“我找林语诺,姜旬。”
安安多少还是可以听到这个男生的声音,自己那么喜欢的偶像,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在自己朋友的手机里听到。
“林语诺给。”姜旬每天都会赖床,林语诺拿过电话:“喂。”
“林语诺是我。”
安安林语诺知道。
“英国还好吗?”
“挺好的。”
林语诺和安安分享着这些天在伦敦的见闻,经过的那条商业街,走过徐志摩曾经走过的那座剑桥。
安安坐在楼道的楼梯处,听着林语诺在讲话。
林语诺很兴奋,说起某些事情的时候总会突然加高语气。
“安安昨天我和姜旬去徐志摩曾经走过的那座桥了。还记得那些年我们高中的时候,我们曾经学过的那首现代诗吗?《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林语诺生情并茂的讲着林语诺的话,安安不说话只是在那里听着。好像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听着林语诺说话,喜欢听着林语诺讲她所说的每一件事情。喜欢这样的日子。
安安也不会知道什么时候起,林语诺成为了自己的一个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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