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诺,我开玩笑呢别当真,等下要和新来的经理助理开会,你快调整下情绪,听说那个人可是个大帅哥哦。”向念岚挑了挑眉眼,贼兮兮得说道。
袁诺对什么经理助理明显不感兴趣,但也不好扫兴,嘴里虽然附和着,但心思却飘到了不知名的地方。
不知道沈连昭现在在干嘛呢?
此时被袁诺念叨的沈连昭却已经回到了袁诺的家中。经过彻夜不眠不休的调查,就算是沈连昭也显得有些疲惫,原本光洁的下巴出现了青色的胡茬。
原本只是想换身衣服就走,却无意间发现悬挂在餐厅走廊墙壁上的小黑板,上面书写着隽秀有力的字迹。
“如果回来了,餐桌上有早餐。”
沈连昭依言在餐桌上看到了摆放整齐的早餐,原本急着出门的脚步也暂时停歇。
摆在眼前的是一份简单的中西结合的早餐,两份火腿三明治,一颗光滑的鸡蛋,蒸的软糯的红薯与玉米,还有一罐未开封的纯牛奶。
简简单单,没有任何花哨的装饰,由于时间的关系,早餐都已经凉了,但沈连昭却吃得尤为暖心。
就连接到章萧的催促电话,也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老大,你好了吗?要不要我给你在陈记打包一份早餐。”章萧已经饿得头昏,但还是记得自己老大也是从昨晚开始就没有进食的。
“不用了,家里人已经准备好早餐,我正在吃,你自己解决一下就可以了。”沈连昭慢条斯理的拒绝了章萧的好意。
“……”为什么自己从老大语气里听出了一股浓浓的炫耀的感觉,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沈连昭与章萧汇合后,直接来到了溪城市XX银行的经理办公室。
圆胖秃顶的银行经理,仔细的观察着手中的暗纹钥匙,得知两名经警察的来以后,热情的招待了沈连昭等人。
“沈队长,这枚钥匙确实是我银行保险柜出租的钥匙,”银行经理把手中的钥匙递了过去,接着道:“但是我们行里有规定,没有业主本人同意,我们是没有办法打开保险柜的,真的很抱歉。”
“可是当事人已经意外身亡了啊。”想到昨晚刑警队加班,到处搜查这枚钥匙的可能性,章萧就觉得头疼,现在竟然被告知他们不能打开保险柜,心里的火气“蹭”地就冒出来。
“需要什么证件呢?搜查令可以吗?王经理。”沈连昭并不觉得意外,随手从上衣口袋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搜查令。
圆胖的王经理笑的弥勒佛似的,快走几步直接打开办公室大门,热情地引着他们往银行保险柜楼层走去。
“老大,原来你知道要搜查令才能打开保险箱的啊?不过你什么时候拿到搜查令的?”动作那么迅速,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等你是老大的时候,就知道了。”沈连昭舌尖抵住自己的脸颊,眼睛微眯,丢下一句话后径直跟着走出办公室。英俊的脸上未显分毫,但却始终没有解答章萧问题的耐心,这与面对某人时完全不一样。
章萧看着与外表俊逸爽朗截然不同的霸道行为,深深觉得自己老大辜负了自己一副好皮囊啊。明明可以是温柔绅士,却把自己捯饬成了一个深沉恶霸似的流氓样,浪费。
在王经理的指引下,沈连昭等人穿过银行大堂,经过六条走廊,终于来到了门口站着两名保安队银行保险箱库房。
章萧注意到王经理在开门时,不仅配有钥匙、密码甚至还有他的指纹,安保措施还挺全的。在经过几道足足有十几公分的厚重大门,最终才到达了库房的核心区域。
接过王经理取出来的长约六十公分的银白色箱子,章萧征得沈连昭同意后,便迫不及待得用钥匙打开保险箱。
自从得知箱子的存在,章萧好奇里面的东西已经很久了。
“这就是保险箱里面的东西?”章萧怎么也没想到,里面的物件出乎他的意料。不止是他,就连王经理也有些讶异,按理说存放在银行保险柜的东西,不是金钱也是及其珍贵的东西,但这个保险箱里面的东西,就有点一言难尽了。
倒是沈连昭面色不变,泰然自若地拿起箱子里的那部已经过时的玫红色手机。
按下启动键,手机没有任何反应,果然。
“章萧,你知道这款手机是什么时候的吗?”
“嗯,这是N家曾经一款很受欢迎的机型,特别是女孩子很喜欢,虽然没有箱子的手机智能,但是当时很流行的,嗯,大概十年前左右吧。”具体时间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毕竟当年的章萧也不过是个初中生罢了。
“没想到李宏还有这个癖好啊,真怀旧啊。”连那么多年前的手机都保存着,难得啊。
“你会每年花一笔钱来保存一部被淘汰的手机吗?”
“谁那么傻啊?”反正自己干不出这样的事情。难道……
“章萧,把证物保存起来,回局里马上备份,仔细查看里面的资料。”
听到自家老大的命令,章萧也开始严肃起来,手里的动作沉稳却又无比轻柔,就怕不小心损毁得之不易的证物。
沈连昭有预感,这部手机将会是破获这起案件的关键之物,也许,不单单是李宏被杀案而已。
正文 第十四章 新来的特助
“大家好,我是新来的总经理特助,陈杰。以后工作上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找我,当然私事也可以,不过就是女士优先……”新上任的总经理特助声音很有磁性,周正的五官,高挑的身材,修长的四肢,毫不吝啬的在销售部同事,特别是女同事面前,充分展现自己的魅力。
“都说很帅了吧。”站在旁边的向念岚用肩膀蹭了蹭旁边的不发一语的袁诺,语气里还有丝得意,满意的看着对方显然已经看呆的神情。
“啊,嗯,是很帅。”袁诺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那么快再次见到陈杰,而且竟然还是以公司总经理特助的身份。
“好了,大家先回工作岗位吧,对了,袁诺,你等下来我办公室一趟。”经过刚刚的自我介绍,陈杰显然已经记住了销售部的名人。
“哇,点名叫你哦,加油,徒弟。”向念岚唯恐天下不乱的起哄,生怕自己徒弟的名声还不够大。
自从在医院为救林家小儿子林晟而被歹徒劫持的事情一传开,袁诺就成为了林氏商贸销售部的明星般的人物,时不时就有不同领导约见谈个话,这次陈杰点名见袁诺,众人也不觉得惊讶,反而是有些好笑的看着袁诺纠结的表情。
“好啦,不开你玩笑了,快去看看。小心新官上任三把火哦。”
袁诺笑着辞别了自家师傅,心里也有着自己的盘算,到底该怎么向陈杰提起有关沈若青的事情呢?
绕过销售部大厅,拐弯第一间就是陈杰的办公室,袁诺深吸口气,右手轻叩办公室的木门,里面很快传出一句清脆的“请进。”
袁诺一进门就看到陈杰已经埋首在一摞小山似的文件后,看到她进来,赶忙起身绕到办公桌前,示意袁诺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
“很高兴再次见面,上次那么匆忙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呢。”陈杰笑得很爽朗,显然是记得袁诺。
“其实应该是第三次见了。”看出陈杰眼里的疑惑,袁诺继续道:“第一次是在会议室门口,我还不小心撞到你了。”
“哦,对。”陈杰恍然大悟,似乎确实有那么一出,只是自己当时并没有多加注意罢了。
“我听肖敏说,你想和我了解我们高中时候的一些情况,对吗?”
“嗯,是的。”袁诺有些跟不上陈杰的直接,在自己点头后,他右手下意识地摩挲着手腕上的一串木珠,嘴角含笑,似乎在认真思考着什么,抑或是在怀念着什么。
“现在是上班时间,如果你有空的话,中午和我一起吃个饭,我们到时候再聊。你看怎么样?”陈杰的眼神并不如沈连昭那般具有侵略性,但袁诺还是在他温柔的眼神注视下点头答应。
袁诺很少与异性朋友近距离接触,除自己外公外,就是沈连昭。
但是老顽童般外公,以及可靠安全的沈连昭,都与陈杰有所不同。
陈杰是绅士的,也是风趣的。
袁诺不得不承认与陈杰共进午餐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他可以从一些小细节联想到许多有趣的话题,比如鲜花,比如通话。
“曾经有人说夜莺啼血,是为了帮助少年寻找梦中的玫瑰,但玫瑰又何尝不是为了感情真挚的夜莺,才盛放在寒冷的冬季?”
袁诺不由自主地盯着陈杰深邃的眼睛,嘴里那特殊的香草味甜点味道还未散去,耳边始终回响着他自己关于夜莺与玫瑰的观点,竟升起由衷的认同感。
是啊,最终被弃之如履的红玫瑰,又何尝不是无辜。
“那你觉得你是夜莺还是红玫瑰?”鬼使神差地冒出了这么一句,袁诺觉得自己有点太冒失了。
陈杰却毫不在意,认真思考过后却答道:“也许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看故事的人。我欣赏夜莺,但却不认同的它的做法。”
“陈特助,你以后的女朋友肯定很幸福。”袁诺不得不感慨,有这么一个能言善道的男朋友,肯定每天沉溺在甜言蜜语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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