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整形手术的特殊性,他在进行手术之后的三天之内,都不能吃饭,不能侧卧,也不能大声说话。
吃东西,只能进一些流食。
他的脑袋,更是包的跟木乃伊一样。
而且,手术后的脸颊,有些瘙痒。
这是长肉的症状。
他却一点也不敢去挠,生怕他这张脸,再次毁容。
艰难的一星期之后,医生看了看他的皮肤状况,恢复的还算不错。
他的脸上,依然还有点坑坑洼洼的,疤痕处的皮肤不太平整,而且,颜色也有些发红。
不过比起那倒深深的伤疤的样子,倒是显得好看了许多。
这一次的手术之后,奇异的是,原本秦亦书一直闹着要找秋依弦的,可是,经历过手术的顺利,他开始比较期待——
如果,自己漂漂亮亮的去找秋依弦,岂不是更好?
而且,他也知道,爸爸有事瞒着他。
想必,是秋依弦的事情,有些什么眉目了。
可是,他亲自去问秦国中,他却什么都不说。
问妈妈,她也只是摇头。
再问详细一点,她就只会说,等你手术做完之后,爸爸就会告诉你。
秦亦书无奈,也知道,他此刻跑出整形医院,没有什么好处。
与其消极抵抗,不如积极配合。
反正,一期手术顺利,如果一鼓作气,把他的眼睛处理好,倒是挺合适的。
在等待中,医生已经为他安排好了第二次的手术。
有了前一次的经验,这一次,秦亦书算是驾轻就熟。
他还想——
爸爸这么瞒着自己,只怕事情已经有了眉目了。
等他把整形手术完成,就能恢复成过去的容貌见秋依弦和孩子,到时候,他一定会拿出自己的诚意,诚心向她道歉,发誓爱她一辈子。
有宝宝在一边,也许,秋依弦会看在孩子的面子上,给他一个机会。
第二次的手术,比预期的时间要长。
手术之后,他还被推入了观察室,认真观察了一天一夜。
由于他之前眼球做过手术,角膜更是碰都不能碰,医生们给他动手术的时候简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等术后,又开始担心起各种排异反应。
不过,秦亦书的运气很好,他顺利的度过了观察期,眼睛,似乎也没有受到什么冲击。
观察完毕之后,他又一次转入普通病房。
由于最困难的眼部手术已经完成,接下来的,就是修复了。
现在照镜子,秦亦书的脸上,虽然还是有着很明显的痕迹,不过,比起过去,要好太多太多。
至少,眼部没有了那么多违和感,他的眼皮,也能顺利的包裹住眼睛。
疤痕的凹陷处被填充,外翻的皮肉被去掉。
秦亦书对于接下来的手术,自信满满。
他也终于有了空闲时间,可以去考虑,秋依弦的事情。
在医生宣布他可以继续进行第三期手术的当天晚上,秦家,除了秦亦深之外,秦国中,秦妈妈,秦亦博,在医院附近的一家高档餐馆的包厢,给他庆祝。
秦亦书不能喝酒,只能以茶代酒,敬了父母和大哥。
三杯下肚,他说:“我要谢谢爸爸妈妈,谢谢大哥,没有你们,我秦亦书,现在早已经是一具尸体。”
“诶,说什么呢!晦气晦气!”秦妈妈立即拒绝,秦亦书摇摇头。
他这一次,真的很感谢父母,感谢亲人。
如果没有秦国中的帮助,没有他的一力支持,自己,早在抢救的时候,就已经活不下去了。
其后,他又帮自己联系了最好的律师,打赢了那一场官司。
由原本的谋杀,转变成过失致人死亡。而且,还因为他的眼疾,变成了取保候审。
在住在风林雪的家里,他也一直安慰自己,给自己信心。
秋依弦到来以及离开的时候,他也在旁边安排他治好眼睛,进行整容手术。
现在,他虽然还没有恢复过去的容貌,可是,已经改变很大了。
可以说,没有父亲,他就没有这条命。
就算,他在其中,做了很多他不能接受的事情。
可是,一想到他为自己付出这么多,他一个做儿子的,怎么还能寻父母的不是?
秦国中看到儿子好像终于懂事了,心里也安定了下来。
说实话,这个小儿子,是最聪明的,但是也是最叛逆的。
尤其是,在他的个人问题上,死活都不会妥协。
“别这么说,你以后恢复了,回公司,好好的娶妻生子,爸爸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秦国中笑了笑。话语里透露出来的意思,还是不怎么满意秋依弦,尤其是秋家。
“爸,你先听我说完。”秦亦书哪里能听不出来他的意思?可是,他却故意装作没有听见一样,继续说,“我一开始的时候,一意孤行,选择了这样的道路。其实按道理说,我是应该去坐牢的。二哥说的没错,我就是杀了人,我是杀人犯。”
“你胡说些什么啊!”秦亦博也忍不住了,“法院都判你无罪了。再说,那个张墨菲,确实也很过分。要不是因为她,你和秋依弦,早就结婚,孩子都三岁了!”
秦亦书摇摇头:“不,杀人,就是杀人。我不为了我的选择后悔,如果再有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为了依弦当年的事情,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讨个说法!”
他说着,原本还有些迷茫的眼眸,瞬间放出灼热的亮光。
好像是一夜之间,那个颓废的、自卑的,浑身上下弥漫着自暴自弃的秦亦书,一下子就离开了。
现在的他,为了心爱的女人和孩子,什么都能拼命!
这一点,秦国中夫妇和秦亦博,都感受到了。
秦亦书这个痴情的毛病,从一开始到现在,全都存在他的骨血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消失无踪
不过,他一瞬间,又恢复成谦谦君子一般的模样,温良谦恭的笑了笑:“不过,我明白父亲的意思,我会把自己的面貌修整好,以最佳的面貌,去找回依弦和孩子。如果她不原谅我,我就算天天跪在她门前,也是一定要求她回来的!”
秦国中听到他如此没出息的话,禁不住冷哼一声:“跪?为什么要跪?男儿膝下有黄金!再说了,你当时的选择也没有错。如果为了她和孩子好,分开就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当时真的没有良心,才应该一直赖着他们秋家不放!”
秦亦书没有接口,他只是说:“依弦真的很不容易。她七年前第一次就跟了我,可是直到四年前我们再次相遇,才开始了这段感情。一开始我任性,明明很喜欢,但是却硬扭着不肯承认,也难怪她去年回国的时候不理我。可以说,四年前那个孩子没了,我也是要负责任的。”
“后来,爸爸你生病住院,我没有追到加拿大去。再次回国,她已经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到了总裁的位置。就凭她努力认真的态度,还有世事练达的处事,她真的很了不起。能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掌握一家大公司,让手底下的员工,全都听她的号令。并且,给公司今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而且,积累了巨额的财富。”
关于这一点,秦国中其实也挺满意秋依弦的。
他也听说过,当年名噪一时的“美女总裁”之称的秋依弦。不管她是用什么手段,靠什么才能爬到那个位置。
但是,她能从一个小小的职员,顺利的爬到了总裁,并且坐稳了那个位置。
她手下的那些人,自己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想必那样的大公司,有野心,有资历的人不在少数。她能将位置坐稳,并且,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扩充了公司业务,让公司起死回生。最后,还利用股市的波动,不仅成功的打击了对手,还获得了巨额的财富。
不论别的,光是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腕、能力,就让他也觉得佩服!
所以,他曾经一度想过,让秋依弦嫁进秦家。假如秦亦书的眼睛,一直不能治好,就靠秋依弦来进驻秦家,率领秦氏企业,走向辉煌!
就算是现在,他对秋依弦,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这孩子个人能力是有,但是难得对自己儿子也是一往情深,关键是还给亦书生了个儿子。
就算是双方家长都闹掰了,她也很懂礼貌的对自己行礼。
就冲着这份素质,他也很喜欢。
可是,一想到她那彪悍的母亲,秦国中就直摇头。
小门小户出身的,到底还是和大家闺秀不一样。
就算秋依弦已经足够优秀,可是等真的结婚摆酒宴,她妈那大嗓门吼一嗓子,立即玩完。
而且,他们秋家,现在看着他们,就跟仇人一样。
这样的家庭,还要他怎么去接受,怎么去妥协啊?
再说了——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事:
他现在,已经失去了秋依弦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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