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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时空缉凶 (梳窈)



她一向都知道,对陆晋临而言,工作是最重要的。

她从他怀里钻起,浅浅笑着说,“那我先去准备早餐,你吃了早餐再去上班。”

陆晋临点点,灵活起了床去刷牙。

齐陶陶看到他精力充沛的样子,心里暗暗惊叹,昨晚奔波到那么晚回来,回来后又折腾到四点才睡觉,明明到现在他一共才睡了三个多小时而已,他怎么就一点都不累呢。

吃早餐的时候,齐陶陶有些心疼地说道,“你待会不要太累着自己,做完事情就赶快回来休息吧。”

陆晋临闻言抬头瞄了一眼齐陶陶,她脸上的心痛溢于言表,他知道,她是怕他累着。

他露出坏笑,伸手捉住她的手腕,低声道,“我不累。”

“昨天晚上有你爱的滋润,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还要精神,你知道吗,我感觉我身上满满的都是用不完的活力。”

齐陶陶耳朵根红了。

他还不住口,又继续坏笑着说,“原来自古以来所说的采阳补阴的说法是错的。采阴补阳才是真的。”

“看来我们要多些进行这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运动了。”

齐陶陶被他说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能够默认他的话。

陆晋临吃完早餐后,又撩了一把齐陶陶,这才心满意足地出门。

去到警局,张晴晴早已经在局里面了,因为姜成暂时还没有归队,所以局长从别的组里调了两名警员来协助办案。

一名是刚考上警察不久的萌新,也就是那位在李杰斯的别墅里发现了人骨头、心脏和男性生殖器等关键证物的警察周彬。

正因为他的坚持,才没有错过这些关键证物,所以他的领导颁了嘉奖给他,甚至在局长向他领导要人到刑警队里的时候,他领导直接推荐了他。

理由是他虽然是新人,经验不足,可是他胜在思维灵活,办事细心,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没有那些老油条警察身上的油腻特质。

除了周彬,另外一位警察则是经验老道,当了三十年警察的老治安警察杨科。

一位做了三十年警察,却朋友没有升职的治安警察,客观来说,他的能力应该不怎样。

但事实却是,杨科非常有能力,但却运气不足。

每一次他参加升职面试的时候,总是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倒霉事情,害得他无法去参加升职面试,才一直升不了职。

最后,他认命了。

升不了职,那就不升了吧。

他心甘情愿地以普通治安警察的身份为大众市民服务。






第200章 死者不是在自己家里遇害的


陆晋临叫了张晴晴到办公室来,先让她把案子的详细情况告诉他。

张晴晴心情貌似不错,汇报的时候,脸上一直都有笑意。

陆晋临认真听着,上级领导是早上六点来的俞市,车子去到昌华商业街的时候是七点正,车子还在行驶中的时候,就忽然有具女尸从高空中掉了下来。

正好就砸在上级领导坐着的那辆车的挡风玻璃上。

玻璃被压破了,玻璃碎划伤了上级领导的脸。

因为担心上级领导受惊,所以在法证和法医来到现场之前,上级领导的助理就先移动了尸体。

有可能已经破坏了尸体证据和现场的环境证据。

警方通过调查,已经核实女尸的身份。

女死者居住在昌华商业街,名字叫陈芳婷,今年二十七岁,身高一米六八,体重50KG,单身,职业是平面模特。

她所住的楼层是十一楼。案发时,她的邻居没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不过他在案发前曾经见过死者。

从死者邻居提供的口供,她平时生活就很不检点,几乎每天都带不同的男人回家过夜。

昨晚她也是三更半夜带了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回家。

在电梯里就开始激吻,恰好被上夜班回来的邻居看到。

邻居因为心里膈应,所以没有仔细朝那个男人身上打量。

一眼看过去,只觉得那个男人长得还不错,个子高高的,眉清目秀,身上有酒气。

当时这位邻居还在想,陈芳婷钓到这么帅气的男人,今夜肯定会玩得很凶很high,却没有想到,她竟然high到被人分尸扔到了楼下,死样可怖。

了解完简单的案情,陆晋临召集了刑警队的人到会议室开会。

开会前,王为宁的验尸报告恰好送来了,陆晋临翻看着验尸报告,脸上一直面无表情。

死者陈芳婷的脸部被凶手用刀划了两个大大的交叉,身上还有挣扎,与人打斗的痕迹,是死后才被扔到楼下的。

因为尸体有被冷藏过的痕迹,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粗略判断是在14日凌晨三点半至早上五点之间。

死者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并且面部失血过多,还有可能是由于面部失血流入肺部导致其被呛死。

尸体被自肚脐处切成两部分,所有内脏被塞到了胸腔里,时间应当在被害人死亡后,但由于尸体破坏情况太严重,且致命伤口过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着切割开的。

死者血液基本被放尽,尸体内外全部被用水清洗过,未找到任何**或类似的痕迹。

从尸体的种种迹象来看,凶手显然对死者充满了仇恨。

但在死者的家里面,却并没有发现能够导致死者头部受伤的钝状物件。也没有发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死者家里整齐干净,没有血迹,门没有损坏,家具也没有损坏。

将眼前的资料合上后,陆晋临修长的手指轻敲桌面,然后就让队员们开始讲述自己的意见。

张晴晴先发表见解,“陆队,我觉得和死者陈芳婷一起回家的男人嫌疑最大,但是陈芳婷所住的小区里并没有安装监控,所以我们无法知道那个男人的样子。”

“而死者的邻居朱宁提供的画像又比较笼统,我们根据这些有限的信息,根本就难以找出那个男人。”

“所以,陆队,我们应该派人去调查陈芳婷出事当晚到底去过哪里,接触过哪些人,这其中应该会有线索。”

张晴晴的见解说得中规中矩,陆晋临不置可否,只是微微点头,望向周彬淡淡说道,“这案子,你怎么看?”

周彬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没有刻意去表现得谦虚又或者是着急于去表现自己,而是实实在在地说道,“陆队长,我认为凶案第一现场不是受害者家里。”

周彬一说出这话,刑警队里的其他人都转头望着他,目光大都是不赞成的,他们发自内心觉得,周彬的推理一点都不符合逻辑。

如果第一凶案现场不是死者家里的话,凶手在别的地方杀了受害者,将身体处理过了,再然后放进冰箱里冰冻,然后再送到受害者家里抛尸,这中间至少都要花费四个小时吧。

可是根据死者邻居的口供,他在凌晨两点四十分左右的时候,还看到了死者带男人回家。

如果第一凶案现场不是死者的家里的话,凶手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上述的事情,所以,他们才会觉得周彬的推论不合理。

杨科也正是想到了这一点,他正想站起来用这个理由去反驳周彬,却没有想到陆晋临竟然淡淡地嗯了一声,然后用赞许的目光盯着周彬看了片刻,尔后说道,“说说你的理由。”

周彬像是得到了很大的鼓励一样,立刻露出了亢奋的神情,缓缓说道,“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理由有三个,一是,法证部的同事在死者家里做过鲁米诺试剂测试,发现死者家里任何的一个角落里都没有血液反应。”

“如果凶案现场真的是死者的家里的话,不可能会没有留下任何血迹。”

“理由二是,死者家里只有一个容量为118升的家用小冰箱,而死者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五十千克,从死者的体型来看,即使她被砍成两段,凶手也应该没办法像变魔术一样将她放进一个容量为118毫升的冰箱里面冷藏。”

“理由三是,我在现场侦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死者家里养了一只很凶的泰迪狗,从我们进去死者家里侦查开始,一直到侦查结束,那只狗都没有停止过吼叫,可想而知,这只狗应该一遇到陌生人进屋就会不停地吠。”

“如果死者真的是在家里遇害的话,案发时,我想狗一定会乱吠,而凶手也应该会最先处理那只狗吧。”

“可是狗依然还在,但死者邻居却说他根本就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动静,就连狗吠声都没有听到,可想而知,昨天昨晚上,死者家里的泰迪狗真的没有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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