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大壮犹不知道自己到底惹了多大麻烦,估计得要洗洗屁股把牢底坐穿,面对提审民警时嬉皮笑脸,不住说自己想回家,见他要是不说实话真走不了,便把焦寒月如何到他们家,又是如何疯了的一股脑说出来。
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只要该说的都说了,也就可以回家了吧。虽然在拘留所有吃有喝,住得也算暖和,比家里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但是没有自由这事,让他一个惯喜欢到底溜达的到底有些不习惯,只觉得关得他浑身骨头都疼,他实在太想念自家门口靠墙晒太阳的感觉了。
他如是说:
焦寒月是被大壮娘买回来的。
前文提到,苗大壮快三十岁了,家里穷得叮当响,大壮娘出去打工挣钱,给她买回来这么个媳妇。
焦寒月被转过不知道多少次,最终卖到大壮娘手里时,已经哭得眼泪都干了。她的家里,上有白发老娘,下有待哺幼儿,两张嘴就等着她一人供养,白发人如何能送黑发人?还不懂事的孩子已经没了爹,怎么还能离了娘?
她是哭得不能自已,企图说动这些人贩子行行好,放她回家。他们千里迢迢把她卖来卖去,图的不也是钱吗?钱她有啊,只要送她回家,多少钱她都是愿意出的。
人贩子如何还存着一丝人性,那也做不成人贩子。能忍心把同类都当物品去卖,做无本买卖的人,还算人吗?对人贩子而言,把焦寒月卖出去,才是最安全的行为。因为买人的和卖人都有罪,双方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也别嫌谁黑,说出去谁都摘不干净。送焦寒月回家呢?先不说她事先答应的钱财能不能到手,焦寒月失踪多天,家里怎么可能不报警,她再全须全尾回来,警察也肯定会上门去问,万一走漏风声,自己岂不死定了?
同样都是挣钱,卖掉麻烦最少,人贩子傻了才会送她回去。所以焦寒月的想头自然落空。后面被卖来卖去,都习惯性沉默了,连哭都渐渐止住。
等落到大壮娘手里,知道是想买回去给她儿子当媳妇的,而且那人贩子因着自己天天哭,眼睛肿,脸色还是种病态的苍白,且与别的小姑娘相比,她的年纪着实偏大,只卖了两万块钱。
她离婚的时候分到了几十万家产,这两万块钱如果能让她重获自由,小意思。她隐隐升起丝希望,希望能说动同样身为女人的大壮娘,能同意让她出钱赎回自身,她愿意给她双倍,只要她肯放人,四万钱,下回她还可以再买个年轻漂亮的。
至于其他人落不落入火坑,她自顾不暇,没那么大心怀却考虑别人。
但大壮娘是个认死理的,要么现在焦寒月立刻拍出四万块钱来,她放人走,要么焦寒月就死了走的心,跟她回去过日子,想让她没看到钱先放人,那是死都不可能的。万一钱打了水漂,她找谁哭去。
等到不情不愿的焦寒月被带回去,见到几间摇摇欲坠的低矮土房,又看到高高壮壮却邋里邋遢的苗大壮,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当天晚上,家里破天荒打了一壶自家酿的米酒,在粮食连吃都不够吃的地方,酿酒是最奢侈的行为,苗大壮开怀地喝着小酒,虽然还是有些嫌弃她又老又丑,当天晚上却毫不客气地睡了,而且一直折腾到大天亮,才肯放过焦寒月。
腰酸背痛的她还没来得及合一下眼睛,就被大壮娘给拍起来干活。一边干,一边还不停被洗脑。大壮娘摊上个什么都不做的老公,还不遗余力地将苗大壮也养成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此时更不忘让焦寒月接受她关于女人天生低贱,要为男人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观点。
焦寒月如果是这种性格的人,当初也不会跟前夫离婚,她自然不愿,还总想着要逃。苗大壮不讲理,更不明理,有事没事打老婆被他当成消遣。
可是大壮娘白天几乎与焦寒月寸步不离,便是上厕所都会将她拉上,不让她跑,晚上又被苗大壮折腾得死去活来。日夜无休的生活,很快就将她的精气神榨干,睡眠不足的她连脑袋都不会转,又哪里还有力气跑。
渐渐的,焦寒月不再在被打时哭喊,不再会手脚勤快地干活,她只缩在角落里,双眼呆滞,木讷非常。苗大壮看她更不顺眼,打得更凶,她只会更呆滞。
如此恶性循环,在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之后,焦寒月就变成现在这样,被大壮娘毫不留情地扔到猪圈里自生自灭,只偶尔扔点剩饭馊水给她,勉强饿不死。
苗大壮的罪行大白于天下,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正义也许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不幸中的万幸,焦寒月还留着一条命,终于亲人团聚,哪怕她已经不认得。
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连见惯生死的医生都不禁温了眼眶。她的体重已经轻到连个十来岁的孩子都不如的地步,长期营养不良让她已经有了油尽灯枯之势,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新新旧旧的伤痕遍布,连私密地方都没放过。
一个人,怎么会对另一个人,做如此残忍之事?失去人性的人,真的比畜牲还可怕!
孰轻孰重
焦大娘不离不弃地守在女儿病床前。
焦寒月清醒的时间极短,因为每每她清醒过来,总会在伤人与伤己之间轮换。大约是换了个新环境,多年受虐待的生涯让她对陌生人攻击性极强,情绪十分激动,无论医护人员和焦大娘如何好言相劝,都没能让她放松一点。
她的身体已经禁不得剧烈运动,无奈之下,只能用药物让她先行昏睡,再徐徐图之。
文沫在这里能做的已经很少,以焦寒月的状态,根本无法接受心理辅导,她很想先回x市去,这几天有限的跟李承平的联系都能看出,整个一组所有人忙得四脚朝天,她人不在,当初分给她的工作就由别人代劳,一天两天应应急也就罢了,如果从头到尾麻烦别人,文沫心里过意不去。
可她刚跟俞际开个头说要回去的事,便被挡了回来,还被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回:“天底下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哪有那么多?f市与x市又离得这样近,万一当初拐走焦寒月的,跟你们现在查的那伙人其实是一家呢?这不就多了条现成的线索吗?”俞际是除了局领导外唯一的知情人。
当初他据理力争想借文沫走,甚至颇有些浑不吝耍赖皮的意思,郭建峰不想跟他撕破脸,在争得上级领导同意后,告诉了俞际实情,他们手头真有案子,人手不足,希望俞际能理解。没成想这位油盐不进,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先斩后奏,谁的劝告都听不进去。
如果文沫真来了以后发挥重要作用也行,偏她只是在办公室里看看卷宗。景颢罪无可赦是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况且焦寒月活着回来的消息并没有走漏出去,焦大娘照顾女儿还来不及呢,哪有闲心跟别人到处八卦去,他们家可没有近亲属在f市。
公安局里其他人谁会闲得蛋疼跑去跟景家老父说你儿子可能是无辜的?八字还没见一撇呢,这是嫌自己平静日子过太久了吗?
焦寒月那状态,亲妈都不认识,谁赶着她清醒时凑上去都是挨打的份,文沫空有满肚子的才学,想出不下十个治疗方案,也爱莫能助。天天混日子,盯着手机一遍遍等同事们闲下来在微信群里发布是新进展,文沫真是有指着鼻子骂俞际一顿的冲动。
以前她怎么不知道自己办公室隔壁还有这么个二百五呢!真是一句好话都没办法给他了。文沫跟俞际本就不算熟,也只停留在以前短暂的几次接触,这货有点逗逼的印象上,可这几天接触下来,真真让她倒足胃口。
文沫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哪一位同事。警察这个职业,选择容易,做好不容易。每一个最可敬的人文沫都是发自内心得觉得可亲可近的,有些小毛病,无伤大雅的话,从不会往心里去。人无完人嘛,何必苛求。
她自认为自己的容人之量很大了。俞际却仍然在她的容忍之外。焦家很惨,焦大娘失了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哪人间惨事,小小的幼童没了娘,跟着病歪歪的外祖母讨生活,还有个眼里只有钱,半点不关心他死活的亲爹,如果哪一天外祖母不幸在他未成年之前去往西方极乐世界,他还得带着家产落入亲爹手里,日子可以想见是怎样的惨上加惨。
文沫都理解。一个合格的警察当着久了,总会有胸口的蚊子血经年不掉,变成朱砂痣的时候,这正说明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工作之余,也不乏柔情,他们心里都存着热血。但俞际却是为着自己心里的那点不忍,行强人所难之事。
全天下就他一个人遇到的受害者家属不容易吗?戚茂杀的那些人难道就没有父母家人了吗?她们过得只会比能吃饱穿暖、被护在亲人羽翼之下的幼童可怜得多。
试问天底下有多少女人会主动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就算真有为了钱什么都能不在意的,她们每天过着一双玉臂千人枕的生活,得到的收入又有几分是落入他们口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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