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俏媳有点田/重生九零:小娇妻,超凶的! (乔叮叮)
宋思宇一脸嫌弃道:“能不能不要啊,你煮的肯定没我妈煮的好吃。”
余笙朝他砸了个土豆过去,“少看不起人了,我怕你一会儿真香打脸。”
“真香打脸是啥意思?”宋思宇听得有些懵。
“就是那个意思呗。”余笙勾了勾唇,从背篼里挑了几个土豆和几条黄瓜出来,走到院子里洗干净,削皮。
宋思宇蹲在在边上“监工”,瞅见黄瓜没削干净,嚷嚷道:“还说你会做饭,这皮都没削干净!”
“故意的,有意见?”余笙白了他一眼,语气透着威胁,“再嚷嚷,信不信我削你?”
“哟!余笙你能耐了啊!”宋思宇嬉皮笑脸的看着她,“你要敢削我,我姐我妈第一个不答应!”
刚说完就真香了。
余淑兰看都没看他,直接道:“宇子你再欺负笙笙,妈就跟她一起削你。”
“就是就是,”宋思楚假装踹了他一脚,“笙笙才是我妹妹,你是咱妈在公厕捡来的。”
宋思宇戏精上身,哀怨的捂着脸,“这个家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还不如离家出走算了!”
余笙斜了他一眼,淡淡道:“灶坑就是你的容身之处,一会儿你负责烧火。”
宋思楚忍不住拍了拍手,“对对对,宇子,以后灶坑就是你的地盘了。”
宋思宇:“……”
太过分了!
余笙洗了砧板,“笃笃笃”把土豆切成小粗条,一看就是常年切菜的手法。
宋思宇安静没一会儿,又开始嚷嚷:“你这切得也太粗了吧,不合格不合格。”
伴随着刀碰砧板的声音,余笙朝他开口道:“去,找两颗番茄出来给我。”
宋思宇“哦”了一声,去找番茄了。
宋思楚在他的位置蹲下,好奇的问:“笙笙,你这是打算做什么呢?”
“薯条!”余笙说着,把切好的土豆条冲了几次水,最后放进一个铁盆子里,倒水,加盐巴浸泡。
做完这个,她又开始切土豆,这次切的是小细丝儿。
冲了几次水,紧接着又开始切黄瓜,一样切成小细丝儿。
宋思宇把番茄洗干净放她旁边,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人余笙切菜切得比他妈还厉害,他刚才居然还说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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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炸薯条,想利用这个挣钱【4更】
余笙拿起番茄,化了两面“十”字型的刀口。
宋思楚眨了眨眼,忍不住问:“笙笙,你这是做什么呢?”
“去皮,宋思宇你过来烧水,”她起身走到厨房,往锅里倒了点水,冲坐在灶坑前的宋思宇道,“水开了把番茄放进去煮,然后喊我。”
“成。”宋思宇点了点头,有些郁闷。
他跟余笙同岁,怎么她这么厉害,他却只会生火烧水?
余笙把黄瓜切成丝之后,宋思宇喊了她一声,“知道了。”
她拿了两条黄瓜放在砧板上,用刀拍了拍,然后切成块。
宋思楚:“这又是?”
余笙:“拍黄瓜。”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进了厨房,掀开锅盖,用筷子把煮裂开的番茄夹到碗里,拿到砧板前蹲下。
她顺着裂开的地方把番茄皮撕掉,耳边响起宋思楚诧异的声音,“我天,笙笙你怎么那么聪明!”
余笙扬了扬眉,语气带着几分小得意:“那是当然!”
我可是从末世穿回来的无双教主!
去掉番茄皮,直接把番茄剁烂放进碗里,然后把泡盐水的土豆条捞出来焯一遍水,沥干。
接着切青椒丝、洋葱丝、葱花。
余笙先把土豆丝焯熟,过一遍凉水,控干,和黄瓜丝放一起,再把切好的佐料放上去,加入少许酱油、陈醋和盐巴。
这时候锅烧热了,她倒了点食用油进去,再放花椒,炸香后捞出花椒粒,把热油浇在土豆黄瓜丝和佐料上,发出“滋滋滋”的声响,香味也跟着弥漫开。
宋思楚和宋思宇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那盘土豆黄瓜丝。
“笙笙,这是什么啊?”
“好香啊!”
这个时候农村的菜式普遍就那几个,很多菜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才慢慢出现在生活中。
余笙用筷子搅拌均匀,这才抬头看向正吞着口水的俩姐弟。
“这是凉拌菜呀,要是加个红萝卜丝进去,就叫凉拌三丝。”
“快给我尝一下。”宋思宇被这香气勾着,迫不及待想试试。
余笙微微挑眉,故意把一盆子菜交给宋思楚,“姐,你试一下,我现在来炸薯条。”
宋思宇撇了撇嘴,只得坐回灶坑前烧火。
余笙往锅里倒了油,抓了一把面粉洒在沥干的土豆条上,晃匀了锅也烧热了。
因为分量多,所以炸的时间久了点。
宋思宇热出一身汗,催促道:“快好了没?我要被烤熟了都。”
“姐,今晚咱吃烤猪。”余笙把最后一批薯条捞出来,笑着说。
宋思楚愣了一下才明白她的意思,附和道:“不好吧,宇子身上臭臭的,我可不敢吃。”
宋思宇一脸懵,听见他姐的话才知道刚才余笙在说他是猪!
“好你个余笙,太坏了!”他佯装生气。
余笙冲他吐了吐舌,把炸薯条剩下的油舀到碗里,往锅里倒入剁烂的番茄,加适量水和白糖开始熬。
最后倒入水淀粉勾芡,舀到碗里。
宋思楚憋了好久还是没忍住,问道:“笙笙,这又是什么?”
“番茄酱,蘸薯条吃,”余笙说完,拿了根薯条蘸番茄酱递到余淑兰嘴边,“大姑,吃根薯条。”
她不是一时兴起要炸薯条,而是想利用这个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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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炸薯条,不香不要钱【1更】
那天和江辞野在小饭店吃饭,余笙就发现菜单上只有北方菜。
南菜北做都很少,更何况来自外国的炸薯条!
刚才看见土豆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就闪过卖薯条的念头,刚好成本不高,多数人都消费得起。
不过她要读书,说不定还会去其他地方闯荡,根本没时间去炸薯条卖。
所以,余笙想到了余淑兰。
她每天在田里日晒雨淋又赚不到几个钱,还不如摆摊做生意呢!
余淑兰吃了一根薯条,细细品尝之后,冲余笙竖起大拇指,“贼香!笙笙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
余笙浅浅一笑:“大姑,你听过垦德基吗?外国餐厅,已经在咱国家开了好几家店了。”
“啥?啃啥鸡呀?”余淑兰又拿了根薯条蘸番茄酱,脸上透着疑惑。
吃着薯条的宋思楚含糊不清的道:“笙笙我听过,是西餐吧,我们宿舍有人吃过一次,说是特香特好吃,见人就炫耀!”
余笙:“……”
吃个垦德基还吃出优越感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个年代的垦德基,大概相当于末世的高级海鲜自助餐。
余笙点了点头,笑道:“姐,这薯条就是垦德基的招牌之一。”
宋思宇狼吞虎咽的吃着,还不忘问:“那你、你咋晓得做这个?”
“秘密,”余笙斜了他一眼,又对余淑兰道:“大姑,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去镇上卖这个薯条,生意好的话就拿个店面做。”
镇上刚好有个学校,中午很多学生都不回家吃,直接在食堂吃或者在镇上找吃的。
宋思楚和宋思宇皆是眼睛一亮,他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余淑兰却皱起眉头,不太赞同,“笙笙,我觉得不太可行,我白天还得去田里干活,这薯条也不知道销不销得出去……”
她有这种顾虑,余笙完全理解。
她沉吟道:“这样吧大姑,明天我们仨先去摆摊试试,如果卖得开,你再决定要不要。”
余淑兰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就先看看。”
就这样,几个人吃了晚饭就风风火火的忙碌起来。
宋思宇负责洗土豆洗番茄,宋思楚负责削皮去番茄皮,余笙负责切条剁泥,余淑兰负责冲掉土豆上的淀粉泡盐水。
临睡前又把土豆条捞出来晾干,第二天一大早余笙就起来炸薯条,做番茄酱,趁着还热乎运到镇上去卖。
余笙是真的想赚钱,直接就吆喝起来,“卖薯条卖薯条!地地道道的外国炸薯条,不香不要钱!”
宋思楚和宋思宇都有些不好意思,低垂着脑袋。
余笙的吆喝还真有效果,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啥是炸薯条啊?”
“还是外国来的炸薯条,别是吹牛哟!”
“不香真不要钱?给我试一下。”
“……”
“我像是会吹牛的吗?”余笙白皙的俏脸上漾着自信的笑,爽快的道:“你们试一下,是真的香!”
说到可以试,围过来的人就更多了。
宋思楚和宋思宇见状,心里都有些急。
余笙这也太大方了吧,这些人一人试一点,要是不买那岂不是亏大了?
他们想提醒,但又不方便说,只能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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