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不过来了。
原来食堂也有差别的,不是所有的食堂,都像三伯所在的采石场里的食堂,有大块肉大块鱼。
这会子,刘军还不知道,现在物资紧缺,哪个食堂都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大鱼大肉,他印象中采石场里的食堂菜比较好,那是因为每回遇上食堂菜好的时候,他三伯才会带他过去打一顿牙祭。
哪怕现在肚子有点饿,他也想打退堂鼓,而且看着前面的人打菜,里面掌勺的师傅,那勺子连抖了几下,剩下打到碗里,已没有了多少,反正都是要花钱和票,他想去国营饭店吃,并且,那边的份量很足。
刘军想了一下,伸手拉了拉骆大姐的衣摆,喊了声骆姨。
骆大姐看过来,问:“可想好吃什么呢?”
刘军点了点头,“想好了,我和弟弟打一份二两的米饭,一份炒丝瓜。”
“就这么点。”骆大姐很诧异,她家里正好有两个差不多年龄的男娃,很清楚这个年龄孩子的食量,刘军又是那种一看平常伙食很好、营养充足的孩子,不然,哪会养得这么好,“你和你弟两个人,这点哪够吃呀?”
“够吃了,我们早上吃饱了才出门,现在还不饿。”刘军忙说道,看到弟弟刘华要说话,忙地拉住他,只是不料到,弟弟刘华是没有出声,他自己的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咚响了起来了,这就是有点太尴尬了。
刘军只得笑了笑,打算圆过去,“骆姨,家里最近置办了些家什,钱票有些困难,我们要省着点,一份就够了,我奶说了,乡下孩子,饿了多喝两口水就饱了,我现在和弟弟,托骆姨的福,能跑来食堂吃饭,已经算很奢侈了。”憋着劲编理由,反正不能说是嫌弃菜不好。
怎么说,都是人家一番好心。
听了这话,骆大姐只觉得这孩子可真乖巧懂事,这么小,就开始知道替家里打算了,果然,好孩子都是别人家的,一对比,她只觉得自己家里那两个天天向她吵着要吃肉的熊孩子没眼看,这么一想,她看刘军,越看越觉得顺眼。
只可惜,现在家家都不富裕,所以,她再喜欢,也没有补贴一顿的打算,何况,关系没好到,她来补贴的程度,出口夸赞道:“你真是个好孩子,太懂事了,你爸妈有你这样的儿子,真是有福气。”
“能成为我爸妈的孩子,我也觉得有福气。”刘军笑得眉眼弯弯,应对自如,对这种外来的夸奖,他早已经习惯了,从小到大,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子。
二两饭一份炒丝瓜的份量,真的很少,不过也很便宜,只要一毛钱和二两的粮票,看了眼饭盒的饭和菜,刘军没有和弟弟立即吃,而是抬头对骆大姐说道:“骆姨,我想和弟弟去外面的座位上吃,顺便等我爸。”
骆大姐原本想让他们在这儿吃,不过听了后面半句,倒不好劝,“我送你们一起过去。”说着,看了眼自己打的饭菜。
刘军也同样看了眼骆大姐食盒里的韭菜炒蛋和炒丝瓜,忙说道:“骆姨,不用你送,不耽误你吃饭,我记得来时的路,我可以带着弟弟过去。”
“不行,我送你们一起。”骆大姐想到她付的钱,很麻利地站了起来,“走吧。”于是端着食盒,领着刘军和刘华出了食堂,刚走到候车室的棚子里,就见值班室的另一位大姐跑了出来,“你们算回来了,我正打算去找你们,有位穿着军装的刘春生同志,正找你,说是来接他家孩子。”
话刚一说完,刘军拎着饭盒,就朝他爸所在的方向跑去,“爸,你来了。”
格外的热忱。
刘春生一看到大儿子,下意识就想躲,心里暗道:这小子又不对劲。
“爸,刚才你没来,骆姨带我们去他们食堂打了饭菜,一共是一毛钱和二两的粮票,都是骆姨垫付的,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和票,你赶紧给骆姨。”
刘春生心里疑惑,因为媳妇很信任大儿子,又要买东西,媳妇给大儿子的钱票可是很足,不比他身上的少,不过有外人在场,他没拆儿子的台,掏了口袋,把钱和票付了,又向骆大姐道了声谢,才领着两个孩子走。
“你身上带有钱和票,干嘛让我付?”一出车站,刘春生就问向大儿子,谁知大儿子把饭盒往他手里一扔,“给你买的午饭,当然你付钱。”
有这么好心?
刘春生直觉不信,他已经怕了,一路上,狼狈地钻了不下五次的毛蒿丛,腿都发软地站不住,幸好,在路途中,遇到一个乡村诊所,人家给他吃了粒止泻的药丸,后面才好了些,就这样,走到县城差不多用了三个多小时。
“为什么给我买,你们怎么不吃?”刘春生看了眼大儿子,又看了眼,瘪着嘴,有些不高兴的二儿子。
“你带我们去国营饭店,我和弟弟去国营饭店吃。”刘军说完,从背篓里抱出一双筷子,递给他爸,“找个树荫的地方蹲下来,你先吃完,然后去河边把饭盒洗了,我们再去国营饭店吃饭,这个饭盒,我还有用。”
去了国营饭店,他还想打一份好吃的,带回去给妈和妹妹吃。
刘华很不高兴,他很饿,大哥还不让他吃饭,然而,在听到大哥这番话,却一下子阴转晴,兴奋道:“爸,大哥,我要吃肉,今天这个食堂里的菜,都没有肉……”喜欢进城,还不是为了吃顿肉。
刘军想拉住弟弟,却没拉住,都让他口快,说了出来。
刘春生算是听明白了,尤其打开饭盒,看到里面的炒丝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个大儿子真够可以的,刘春生第一回 想胖揍大儿子一顿,“你们吃肉,就让你爸我吃这个。”
刘军被戳穿了,也没有一丁点儿觉得愧疚,反而理直气壮道:“爸,这个可是白米饭。”
“你不吃,可以让华子吃。”刘军又补了一句。
边上的刘华,重重的点头,“我很饿,我可以吃,只是爸,我想留着肚子等会吃好吃的。”
听了这样扎心的话,刘春生只觉得,还不如不说,一上午已经耽误了,他们还有事情要办,也没时间再耽误,于是刘春生领着两个孩子直接往饭店走去。
相比于两个孩子的兴奋劲,刘春生没有什么精神,他是又饿又累,这个时候,去国营饭店,就有些晚了,他们赶到的时候,有些菜都没有了,不过有道黄豆焖猪脚,想也没想,刘军就点了三份,又点了三份米饭。
钱票什么的时候,他进饭店前就准备好了。
刘春生只觉得大儿子心眼实在是太多了,因为要出门,今日的遭遇,他也没法和儿子算账了,并且,他现在又累又饿,也没有那个心力去计较,单单论耍嘴皮子的功夫,他是怎么都赶不上大儿子的。
等候上菜的功夫,正打算先吃饭盒的饭菜,垫巴一口,不料好死不死,又看到凌云翔抱着他女儿走了进来,真是冤家路窄。
第66章 离别
缘分,用后世的话说, 这到底是什么猿粪?
刘春生他一点都不想要这样的猿粪, 而大儿子刘军几乎是反射性地看向他, 带着高度警惕, “爸,我们今天已经付了钱。”提醒他,不能像上次那样,直接起身走人。
一听这话, 刘春生更觉心塞,呕得厉害,他至于又打一架嘛,上次是因为这辈子第一回 见,贸然又看到大儿子和对方很熟悉, 他才会那样头脑发昏, 热血上涌。
低下头, 打开食盒吃饭。
来个眼不见为净。
刘军稍稍放下了心,刘华饿得吞咽了一下口水,刘春生见了,把食盒往二儿子面前一推,“华子,你一起吃点。”
刘华忙摇头, “不要,我要等着吃猪蹄。”
刘春生只好把递筷子的手,收了回来, 看了眼大儿子,却见大儿子转头朝凌云翔望去,只是没有像上次那样,熟练地上前去打招呼,而凌云翔大约进来后,就看到了他们,所以坐的位置有点远,相隔一个对角。
一个在西北角,靠近端菜窗口的位置,一个在东南角,挨近饭店门口的座位,这个时候差不多快要过饭点了,店里来吃饭的人,早已轮过两三拨了,因此,人少得有点稀稀拉拉,听服务员说:再来人,不招待了,米饭都没了,下次吃饭要赶早。
凌云翔怀里抱着女儿,他女儿双手好像受了伤,用白纱布裹着,一张脸又黑又瘦小,衬得那对大眼睛如铜铃一般大,他不记得,凌云翔这个长大后性格乖张的女儿,曾有过这样一副惨状,而且上辈子凌云翔好像只有这一个孩子。
和小女儿刘艳同岁,叫什么名字来着?
他一下子有点记不起来了。
“爸,凌楠受了伤,我过去看看她。”
对了,就叫凌楠。
刘春生一听名字刚恍然过来,然后才意识到是大儿子凑过来的声音,以及听到大儿子说去看人的话,正要不同意阻拦,又见刘军压低着嗓音说:“爸,他是城里人,又是工人,和他来往,对我们有好处,将来指不定会遇到,需要找他帮忙的事。”
刘春生满脸愕然地看着大儿子,倒是他忘了,大儿子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
这一辈子,这个时候,大儿子和凌云翔,加上今天也只见过三面,能有什么感情,说直白一点,就是冲着凌云翔的工人身份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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