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看,叶慎寻,我没说谎
梦中的薄雾经久不息,青年的发梢被霜沾染。
寒风呼啸,他垂着眼,一颗颗将我的外套纽扣整理。我听着每一声的咔嗒,像谁在耳边敲响的警钟。
紧接着,画面翻了又翻,成片的迷谷树林中,头顶的雨声势浩大。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
他脖颈处的鲜血顺着雨水奔流,我仰头,看他有型的眉骨呈着淡淡的青。
“成全。”
话毕,那双将要伸出来扶我的手,消失了。
我骤然惊醒,察觉面上很热,眼角处却发着凉,感觉移动脖子都吃力,开口第一句话却是:“编辑找我了吗?”
刘大壮真是我的好朋友,他及时围过来,怜惜极了的表情,“我不知道你的QQ密码,但微博密码还记得,为了不让你的小粉丝们担心,我每天都发消息。”
例如他与好淑女在医院附近吃的甜点,或是哪天滨城的夕阳特别好看……听了许久,我缓缓坐起,手背上的点滴针又凉又刺,“但你就是没有回复编辑消息?”
刘大壮重重点了点头,“嗯!放心吧!在你没有想好拖稿借口以前,我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你这还不叫轻举妄动?
你整天以我的名义在微博更新消息她看不见?
你发微博但就是不回她消息你想死?
你就不能直接留言给她说我病了?
你现在要我马后炮地去说我病了她会相信?
“呵呵,刀呢?”
见我皮笑肉不笑,刘大壮离得远了些,“你,你想作甚?”我笑容更甚:“杀一只鸡,给你补补身体,感谢你的深明大义。”
感谢他不仅毁了我在粉丝眼中的仙女形象,还可能让我登报:作者为逃避交稿人间蒸发,编辑上门追砍三十刀。
“我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你。”刘大壮保持一脸兴奋,“盛杉跟我们回滨城了,周印去接的!”
我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他,再望了望这间病房,和窗外刺眼的阳光,语气幽幽。
“所以,你是说,我们已经离开望城,回到了滨城?”
他很给力地回应我,“对的!而且你现在躺的地方,就是叶氏旗下的私人医院!”
忽然,我好想再睡死过去。
见我又要闭眼睛往下缩,刘大壮一把扶住我的腰,“你躲也没用,叶慎寻已经来过了。”
然后在他三寸不烂之舌的叙述下,我生动得知了叶慎寻和周印等人如何对峙,以及我是怎样在叶慎寻的迫害下安稳存活到现在。
可听了那么多,我所能接收到的唯一讯息是:他还恨我。
他恨我。
恨我当初为了魏光阴,竟能做到完全不在意他的死活。最后一次分别,他将我最爱的小说撕得粉碎,指着我鼻子骂说:“郎心如铁?我很怀疑,程改改,你知道心字怎么写?”
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我呵呵笑说,我知道,因为十二年前,有个少年,曾亲自教授。而这个少年,不是他。
我想尽办法将他激怒,其实,其实……
陷入回忆的我,将指间的白色床单捏得皱巴巴。刘大壮看不过去了,抽出一张纸巾塞到我手里,“别啊青梅,捏纸吧。按照他那么龟毛的个性,说不定会追究你弄坏医院设施,会赔钱的!”
看看这吝啬玩意儿,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暴发户的儿子?!
察觉我的怨念,他更来劲,陡然将脸苦起,“吓死我了!那天叶慎寻发火的时候,我好怕牵连我爸的事业,从今以后自己再也不能做暴二代!”我极度怀疑,世上到底还有没有真情。
不一会儿,盛杉推门而入,手提一个黄中泛青的凤梨。
之前在公交上打扮成天山童姥的人,仿佛不是面前这个。此刻的女孩虽称不上金装玉裹,可橱柜里最好的东西,似乎天生为她打造。长睫毛微闪间,她眼底某些沉重的情绪已被带下去。
看见盛杉,我稍有安慰,至少还有个真心朋友,真正惦记我。盛杉却对我的赞美嗤之以鼻,“你不是看见我安慰,只是看见凤梨而已。”
天呐,世上估计没有比我爱吃凤梨的人。恨不得立马扯了针,徒手劈开。
见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她眸中暗色又浮了浮,遣退带来的人,好半晌才说:“程改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问你。究竟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发生过什么事情。”
突然被提问,我一愣,泫然欲泣,“都告诉过你,现在我柔弱得不要不要的,你偏不信,还叫我跑去咖啡馆里拿东西呜呜呜。”
显然,我避重就轻的回答没能得到盛杉采纳。见气氛不对,刘大壮趁机说去问医生情况,偷偷溜走。
当偌大的病房里只剩下我和盛杉,我依旧无言以对。
其实,并非我不愿告诉她真相。只是,不知从何说起。因为有的话一旦出口,就会显得特别傻。我可是仙女啊,怎么能让自己看起来傻气?
所幸,病房门再次被推开。
见来者,盛杉明眸膛得更大,“叶、叶老?”
跟在周印身边多年,盛杉早已将处变不惊四个字运用得游刃有余,鲜少见她惊诧的模样。
倒不是叶舜山多么吓人,而是自有记忆起,几乎没什么机会和对方见面。他不爱应酬,更厌恶束缚,前几年还硬生生辞去了代表之位,满世界跑。这样一个人,现在竟出现在我的病房,她能联想到的只有五个字:摊上事儿了。
叶老爷子来的阵仗更大,助理医生保镖跟了一溜。见状,盛杉悄悄退后了两步,给我一个“谁叫你当初将叶家心头肉害得苦,绝逼找你算账”的眼神。从那刻起,我确定了:世、上、没、有、真、情!
见我床头陈着的饮料,老爷子微抿唇,“喝饮料对身体不好……”
我好怕他下一秒会说:不如喝点酒吧。而我还不敢拒绝。幸亏他说的是:“喝点汤吧。”
语毕,训练有素的佣人将一蛊血燕呈上,有条不紊地摆弄着喝汤的一系列工具,叮叮作响。搞得平常吃饭都是饕餮之相的我,只能装小家碧玉。
见这种情况问不出个所以然,盛杉识相要先离开,我忽然出声叫住她,“你不用走。”末了,又偏头望向不远处的老人,“她可以留下吧?爷爷。”
当我那声爷爷一落地,盛杉彻底疯了,脚下几近踉跄。
结合我孤儿的出身,她在脑袋里意淫了一出大戏,那就是叶慎寻兜兜转转喜欢的,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本来这个圈子里,凭空冒出个私生子私生女之类,并不稀奇。所以,我才不能和他在一起,只能狠心去找魏光阴,叫他死心。
其实,我倒真希望是那样,简单明了。然而,叶舜山只是我父亲的老师而已。
我爸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意外死亡,我甚至连他的模样都没见过。可听说,他生前也是圈子里半个人物,虽出生清贫,却凭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与学习能力,力压一众富家公子。他大学时读经济,恰逢校长是叶老革命时期的战友,遂请动他老人家,去学校开了一堂座谈会。
那场座谈会的主题是中国与其他亚洲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期间,叶老提问在场学生,对朝鲜经济都有什么看法?我父亲用两个“最”字获得叶老青睐。
“最集权、数据却最少的国家。”
“其实朝鲜经济与韩国相比更具先天优势,因为矿产资源大多集中在北方,是韩国的二十四倍……”
座谈会后,叶舜山刻意向校长提了我爸的名字,得知他已经拿到Harvard的录取书,却坚持留在国内,想为扭转国内社会债务的经济形势出一份力。叶舜山欣赏他,主动找到他,问他愿不愿意进叶氏实习。
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机会,我父亲却和我一样傲娇,反拷问了叶舜山,斟酌他做企业的理念是否与自己一样。两人在叶家老宅院子里下象棋,下了整整一天,你来我往言语交锋,他终于甘心尊叶老为师。
只可惜,我的父亲,空有雄心和本领,却在青年之际,死于一场应酬酒后的交通意外。时不待他。
我能得知这一切,也因叶慎寻那场车祸。
他不知,当日那辆四平八稳的越野坠入山谷,扬起灰尘漫天,将他从废墟里拖出来的,不止周印和他下面的人,还有我。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血肉模糊的身体,我的目光,却定在了他跌出地面的黑色钱夹。
钱夹因惯性被翻开,露出一张照片。虽蒙了尘,细细打量,照片却新鲜。里面的女孩,白纱加身,笑得艳阳都在荡。本只是路过,帮当地人完成任务,没想要留底片。叶慎寻却瞒着我留了地址,叫人将照片寄给他,小心安放。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愿为他千疮百孔的原因吧。
他欺骗我,为了利益步步为营接近我,明明是一匹狼,却在我面前饰演绵羊。我恨他,但是,他的举动,却令我想起回忆里一个人。
我曾醉倒在桌边问刘大壮,我说,“你有没有很喜欢谁?如果你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叶慎寻或许初衷不纯,但毋庸置疑,他对我有过真心。因为他将我微小的一切,都仔细收好。于是,当他伤痕累累被送到医院,医生宣布这条生命将消逝的时刻,我灰头土脸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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