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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个俏媳妇[八零] (蔡蔡不菜)


  程锦年之所以这么告诉林木木,无非是想告诉这个女人,他已经开启了赚更多钱的步伐,在女人提出的三个要求中,他除了画画还没开始着手,别的都开始了。
  他坚定地认为,只要三个都做到,这个女人一定会愿意给他做媳妇的。
  林木木笑道:“你现在还挑挑拣拣呢?”
  “那是自然,俺是希望人越来越多,这样的话,俺就可以去揽更多的活儿,但也不能光贪多,那些偷奸耍滑的,或者太笨的,进来了也是充数罢了,俺希望俺队伍里的人,能够一个是一个,绝不含糊。”
  这是宁缺毋滥的道理,林木木懂。
  “还有,你还会继续教俺学认字吧?”
  林木木一顿。
  随即点了点头,虽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脑残地要去教这个男人,但是既然已经从赵玉刚那里把这活接过来了,就不可能只教一次便撂挑子,这也不是她风格。
  “以后你把我每次交给你的东西都学完,就将录音机带过来,我会把下次要学的内容录进去,并且写下来交给你。”
  程锦年开心地点头,他怕这女人只是三分钟热度,不再教他了。想学文化是一,更重要的是,借着学文化的由头,才能有继续见这个女人的机会,否则每次来连个借口都没有。
  不过,人心是□□,总是得到一点,就想要两点。他想的是,若是这个女人能够亲自面对面教他就好了,而不是只将声音录在录音机里,让他每次听着心痒难耐,又够不着,那种感觉真是太折磨人了。还有这个女人写的拼音,实在漂亮,若是能够亲眼见到她写字的样子,该有多美!
  要出发的那天,程锦年早早就赶到了四合院,在门口等着林木木。
  里边没了货的四合院,显得整洁宽敞,而且带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兄弟们跟着他到了新老板那里,吃的住的都没这边好,所以他们一个个的对四合院想念的紧。
  他又何尝不是?只是于他来说,更想念的是四合院里的人,只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便习惯了每天晚上看看她的后窗才能睡得着。
  虽然接下来看后窗是没以前那么方便了,但想到能够陪着她出差,而且是好几天,程锦年就抑制不住的兴奋。
  他们离开四合院的时候,于水秀想跟着走,但是他没有答应。
  于水秀想的是,干什么工作对自己来说并不重要,当务之急是跟上程锦年。可是那个男人真的狠起了心,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为她在新老板那里争取个活儿,还美其名曰为她好。在林木木这里,是比在工地上风吹日晒强,给的工资还多,更适合她一个女人来做,但是她不怕受累吃苦,就想跟在那男人身边而已。
  程锦年是一根筋她知道,林木木那女人的态度她却越来越难以琢磨。但是在于水秀的心里,只要他们没在一起,那么她就有机会,除非他们结婚了,她也就死心了。所以,前段时间,她就秉着一个原则,不黏缠,不放弃。
  那男人不让她跟着去工地那边,于水秀失望过后又释然,因为她知道,那男人一定会瞅着机会便往这边跑,自然不是为了看她,是为看林木木,不过他来看林木木,她便也能见着了。
  兄弟们都走了以后,林木木就把后罩房空了出来,说以后备做他用,让她住到了前院来,挨着正房有东西两个耳房,她挑了一间住下了,这耳房比厢房差了一些,也小了一些,不过于她来说,已经很不错。
  现如今,竟然得知程锦年要陪着林木木出差,一去就是几天。这程锦年已经不是林木木的人,要出差也应该找自己手下的人陪着才是,干嘛找已经离开的程锦年?他又不再拿她的工钱,还要给她干活吗?于水秀颇为不解,又颇感酸涩。
  收拾妥当的林木木,提着一个大包,一个小包走出了正房的门。大包是一些换洗的衣物,小包里则是……钱。
  一出门,林木木只用眼睛的余光都能感受到那个叫程大年的男人看她的时候那种毫不顾忌和炽热,她好像已经习惯了他的不懂掩饰。
  在程锦年的眼里,因为外出,女人收拾的清爽又利索,倒又有些不同的风味。
  程锦年不太会描述。实则林木木确实喜欢各种风格变换着来。在百山洼的时候,她是个衣袂飘飘的小仙女;来到平城再见的时候,她身上那股子飒爽的劲儿就跟她骑的那摩托车一样明朗,甚至带着点豪气;今天的她,一身休闲,显得随和又阳光,雪白的运动鞋映着白嫩的肌肤,相得益彰。
  这个女人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面,惹得他都看不过来了。
  自己手里已经提着一个包,里边是一些日常用品,程锦年还忙不迭地过去想将林木木手里大小两个包都接过来,但林木木只将大的包递给了他,小的留在了自己手里,这可是她的身家性命,这男人冒冒失失的,再给弄丢了,那可就没地哭了。
  程锦年一笑,知道那小包里指定是钱,还想着,这女人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别人出门都是把钱装到不起眼的袋子里,越是破旧肮脏越好,因为这样才不会引起贼的注意。不过,看看女人那一尘不染的穿着,确实与破旧肮脏不搭边。
  赵玉刚带着病中的郑小柔从东厢房里出来送他们。
  于水秀也从耳房里走了出来,先看了程锦年一眼。
  在于水秀的眼里,那男人竟有些跟过去不太一样了,穿的人模狗样了一些,就连神情都慢慢退却了过去庄稼汉的味道。她想,人总是会变的,平城毕竟不是百山洼。只是那个男人的心为什么就不变呢?眼睛始终盯着那个他在百山洼时候娶过的“媳妇”。于水秀想,什么时候他可以变得清醒一点,真正明白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他的媳妇就好了,只有心里真正明白过来,他才能将眼睛移到别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周围的人都是空气,只看着她。
  在西厢房的张伟民听到院子里有些动静,便不由好奇起来。
  林木木要出差的事儿,每个人都知道,只张伟民一人被蒙在鼓里,因为没人跟他提起。
  走到院子里一看,见林木木和程锦年大包小包,再一看林木木那打扮,张伟民便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他们这是要出差。问题是她出门为什么带着那个村夫?看起来不大像村夫了,但骨子里就是个村夫!
  早就憋疯了的张伟民跳脚就跑了过去,将林木木拉到一边,悄声道:“木木,你是出差吗?去哪里?我陪你去啊。”
  平时没事,他就一个人在平城瞎逛,也想过去别的城市转转,但是实在没有独自旅行的兴趣。在他想来,男人的身边就得有女人,才能玩的痛快。
  林木木白了他一眼,“不用,你就留在这里好好干活,记住,少嘚瑟,什么事儿听玉刚的,你要敢梗着脖子瞎指挥,我回来后就赶你出院子。”
  其实就张伟民来说,之所以嘚瑟,一开始也无非是想对所有人宣示下他对这女人的主权罢了,否则他才懒得跟一帮乡巴佬瞎扯淡,奈何这小女人对他的态度实在可恶,那些个乡巴佬也都是看她的态度行事,自然都不再忌惮他的主权宣示。
  他其实也早就想通了,他们迟早是要回去的,这边的人和事都是过眼云烟,这个女人现在再嘚瑟,回去后,他们的身份还是会颠倒过来,他是个有着自己公司的老板,而她只是个大三的学生,到时候他再“收拾”她也不迟。
  前段时间,林木木这女人交往了一个老师,没人跟他提,但是他自己偷摸看到过那个老师送她回来,他想那也是过眼云烟罢了,就由着她,当然,他现在去管,这女人也不可能听他的。
  没想到,还没几天,她自己就先腻烦了,竟再也不见那老师露面。
  而这个村夫,自然也只能是过眼云烟。不只是过眼云烟,以后只能是她历史的黑点,记忆里恨不得抹去的一笔。
  在张伟民想来,无论是现在,还是回到三十多年以后,百山洼的那段经历会永远是她留在他这里的“把柄”,有了这“把柄”,不信她真的会甩了他。
  可明明是黑点,却要带着他出差?
  张伟民便讪讪道:“你带着我出去,不更体面吗?况且,我还能保护你,那村夫出去了,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他能干什么啊?”
  林木木一脸冷笑,丝毫不给他留面子:“张伟民,你保护我?像在百山洼的时候那样保护我吗?”
  张伟民吃了个憋。
  那次的事情成了他在她这里的黑点。
  当时他是真不敢出头,那是没有王法的乡村,平时出点人命,也就是给点钱了事,他这个外来的“乞丐”,估计人家就草席一卷给扔了。他想的是,反正她也死不了,那个光棍是要她做媳妇,又不是要弄死她。
  “你为什么带那村夫去?”
  张伟民想,你从百山洼逃出来,自然是想离他远远的。前段时间的接触,也是为了工程而已,周围没人嚼你那段黑历史的舌根,想必你是害怕别人知道的,所以让那村夫也守口如瓶了。既然是给你抹黑的人,为什么还要搅和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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