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内心的不甘在怂恿我,它说宁可从天上的云彩跌落地面,都不应该站在只由一根树枝撑起的高台。
如果他只是我的朋友,或者同事那也就算了。
但这个人,一天到晚和我抬头不见低头见,帮我做饭帮我扫地,成天穿着尺寸合适的围裙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试问谁受得住?
96.
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好像二十几年都白活了,再要么就是老了,太老了,不再懂热血了。
“你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
还以为能透他的微表情盯出点什么,看来这也是理想主义的一种表现。
“嗯?”他是懵的。
“就…...我接受能力挺好的,说什么都没事。”是我亲手断了退路,且不后悔。
“什么?”
他还是懵的。
有必要吗?
“你有看到我电脑屏幕上的文档吗?”
他赶紧摇头:“您别担心,绝对没有,我过去的时候已经自动黑屏了,一个字都没看过。”
我懂了,他没看到,而且以为我现在在质问他有没有看到我的‘机密’。
说明还没结束。
“哦别误会,我是想着如果你看到了就好了……”我决定踢上这临门一脚来庆祝我情感经历的峰回路转,“要不你现在来看看?”
他却犹豫了。
作者有话说:
97.
“我还是先切萝卜吧,把汤炖上就跟您去。”
这种时候我善解人意的特质善解人意地消失了:“先跟我来吧,我知道白萝卜一时半会儿不会氧化。”
“……嗯。”
我停下要迈出的脚步,回望他:“所以你还是有看到的吧。”
所以还是不愿意。
98.
他又摇头:“不是,真的没有,我绝对没有看到您电脑上的任何一个字,我可以发誓。”
发誓这种套路已经不流行了,但光看他焦急而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就已经觉得过意不去。
“好吧,我信你。”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
“没看到电脑上的字,那又是什么东西让你这样担惊受怕?”
99.
我已经知道了,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电脑是我精心选择的版本,但不是唯一的版本。比起过不了几分钟就会自动变黑的屏幕,纸痕笔迹才是表达情意更恰当的方式。
他一定看到了我练习过几十次的话,就在那堆零落的打印纸里。
“我不想你以家政人员的身份留在这里一辈子,我想你健康快乐。”笔尖的记忆早已流连脑海,我背诵道,“如果可以,就以家庭人员的身份留下可以吗?”
100.
哈哈哈这种剧情也太理想化了,我一个奔三的成熟男人能有这么肉麻?
我告诉你,觉得我不行的肯定都是单身!
在他面前,我就是可以!
101.
如此一来我们之间彻底没了保护,我或笨拙或突兀的感情全都裸露在外,已经一览无余。
“拒绝我也不会因此丢掉工作,我保证。”绝对要保持意识的纯净,公私分明,除非真的在一起,就只谈恋爱不谈条件。
我看到他笑了,很轻很浅不仔细辨认都不一定能看出。
我愣了一下,闭眼再睁作为确认,他真的在笑。
“我看到了。”他亲自验证道,“对不起真不是有意的,您桌子上全都是,我也不能闭着眼睛给您收拾。”
“然后呢?”我们两个对立站着,我比他高一点点,他微仰着脸,眼睛亮亮的。
“我吓了一跳,觉得这句式特别眼熟,但又不确定是您工作上的东西还是别的什么。”
“对,就是别的什么。”
他一顿,调侃道:“或者是无差别发放从中获取灵感也说不定。”
“当然不是。”
我们必定是互相喜欢上了,才能在这样的紧要关头开起玩笑。
“那您是认真的?”他又添上宾语,“您是认真地对我说?”
102.
我们在一起了,是我所预想的最好结果。
据他所言是我的魅力吸引了他,虽然这点还没让他好好解释,但我觉得可信度还是挺高的。
当晚那锅棒骨萝卜汤格外浓郁,快把我喝醉了。
“咱们这么就在一起了?”我问。
实在是纳闷,在如此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与往常并无不同,按时按点吃起了晚饭。
“因为平时就已经是这样了。”
他帮我盛出最大块的棒骨,单独舀在一个小碗,又淋了些汤水。
“你吃。”我把他递过来的碗端到他面前。
以前最大那块肯定是我吃,毕竟主人。
“你吃吧。”他又要送过来。
“一起吃?”其实我也不知道棒骨这种东西怎么一起吃。
103.
我们一起吃了个大棒骨,那可真是前所未有的美味。
晚上我送他回家,一起步行在昏芒路灯的街上。
“从我家到你家要多久?”
“七八分钟。”
我想起他租住的小区,旧得仿佛明天就得拆迁。
“房租什么时候到期?”
“还有两个月。”
“然后呢?”
“看情况吧。”
我嗯了一声。
这便是最好的安排,如果一切顺利,两个月后我们就同居了。
作者有话说:
104.
我太庆幸自己是个自由职业者了。
写稿写到极限的时候,溜出去,逮住我的小可爱啵两口。
人生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只是我可能害他效率变慢了,以前他八点钟准时下班,现在偶尔要加班到十点甚至十一点。
“今天别走了。”
“不行,明早该买菜了,好菜要抢的,从你家过去还要绕路。”他温柔地拒绝了我,要不是我了解他,会觉得这是在欲擒故纵。
“只是因为这个?”
我觉得不是。因为如果他睡在这里,就只能和我在一张床上凑合,即便是King Size,但毕竟是完整的一张。沙发倒是够大,但我舍不得他睡,他也舍不得我睡。
嘿,多大的难题。
105.
我还是送他回去了。
我们在那块破石墩前吻别,还遇到一个刚下班的人。我理解任谁在本该静享孤独的归家路上看到粘作一团的两个人都会有点害怕。
好在我礼貌纯良的微笑打动了那位陌生人,随后那祝福的目光也自然要收下。
我们又拥抱了一会儿,缓慢地摇摆着。
“那我上去了?”他说。
“嗯快上去吧。”
“你也是,早点休息。”
我喜欢看他的背影,因为我自认为能从中观察到他的表情。
很神奇的技能不是吗?归根结底是想象力而已。
106.
既然都在一起了,等我们这半年的合同到期,我们怎么也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我付钱他做事。
至少要为他分担一部分。
但是我这根老废柴又能做什么呢?
洗衣做饭扫地插画,也就做饭还有施展的余地。
想想那个画面,天,怎么会有人能拒绝做饭好吃的人。
107.
我想为他做饭,但现实是我不得不分出大部分精力保证这顿菜肴不会让人食物中毒。
开玩笑的。
目前为止,我一共给别人做过两顿饭。
第一次是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妈生病在家没去上班,且不幸赶上我放假在家。我做了一碗清淡的鸡蛋面,放了点青菜,放了两颗小混沌,还撒了点胡椒粉提味。
最后我妈虽然没留下激动的泪水,但十分欣慰地说:“儿子长大了。”
之后两天听说她身体还是不太舒服,但我没再有机会照顾她。因为我被送到了爷爷奶奶家,玩儿泥巴去了。
第二次是做给大学时期我室友的,后来他从坚决不点外卖的养生学者变成了……每月要在外卖软件充会员的韭菜。
108.
我的第一次练手选在了某日送他回家以后。
已经易主几个月的厨房还真有点让人认不出。我以前过于随意,各种食材和调料只按拆包和没拆的分,没过半个月干香菇就一股八角味,旁边生小米散发一阵鸡精加无碘盐的咸香。
现在可不一样了,井井有条到我都不敢用。
初次练手不想太为难自己,我锁定了还剩几块的咖喱块。
谁不爱简单的美味呢?
我烧了些水,准备下菜。
109.
等等,我好像还没切菜,也没洗菜,以及没看一眼家里还有什么菜。
我家的菜基本都是当天早上买的新鲜菜,库存很少,肉类除了年初朋友给我的一只小羔羊还冻在最里面,其他也都是需要的时候才会去买。
虽然还是被我找到了三根手指那么大的牛肉,蔬菜却是毫无库存。
这可怎么办呢?咖喱里总不能只有牛肉沫。
我回头看看已经烧开的水,咬咬牙跺跺脚,从橱柜里这儿抓一把葡萄干那儿捞一把芸豆扔了进去。
我告诉自己,重点不是辅料,是咖喱。
110.
我在十分钟前把咖喱块放了进去,尽心尽力搅拌十分钟,终于成了可喜的半流体状态。等我找来一个大碗盛好,勺子和下饭的电视节目都整齐摆在面前,才终于发现一点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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