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有穿着朴实的人路过,大家都拿奇怪的眼光看着我走路,直到脖子拧歪到极致。
从这些朴实的人的眼里,我读懂这真是一处村庄,大城市里的人偷觑人是斜眼看,不拧脖子的——他们都假装正经在走路,只是用余光看人;这里的人是丝毫不掩饰地看人,像观看动物园里的老虎狮子一样理所当然地盯着你看,直到脖子拧歪。
这些天的夜色极好,月光像缥缈的白纱笼罩远近的农田、屋舍和远山。
听着潺潺的流水,我新奇而宁静。
“你醒了?”伍海彦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嗯。你也醒了?”我们都明知故问,“这是哪儿?”
“秦领上风。”他说,“风景可好?”
“极好。”我说,“然后呢?”
“吃饭。”我的肚子的确咕咕地响过了。
他进去院子里锁好车子,然后带着我沿着水渠里水流的方向朝前走,屋子在左端,水渠和农田在右端,一切又拢在月色朦胧里。
深院里,偶尔传来狗吠声,我又吓了一跳。
他笑着看我,这狗吠声让我不知不觉想起昨晚他的所为,刚刚建起来的好感,顿时去掉一大半。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秦岭上风
偶尔的就会有人迎面走来,如果是老者,十有八九伍海彦会跟他打打招呼,一般老者会问,“你回来了。”
原来这里曾是他生活过的地方。
“这渠里的水一直流到外村去,然后在一个大水库汇集。”我没有发问,他自我介绍了起来。
走了近500米远,拐进一条小路,在一片田野围起来的一处屋子面前停下来,门口摆着数张桌子,有一围坐了四五个人,正在吃饭。
“这里的钉螺很好吃,你看到刚刚那水渠的水了吧——那是从山上流下来的水,钉螺就在那些泉水的石头缝隙里长大的。”他说完招徕服务员,其实那根本就是屋子的主人家。
要了一份钉螺和走地鸡,一份油菜。
乌黑溜光的钉螺的肉质细腻脆得结实,鸡也是广州甚少见过的鲜美,连菜的味道也是夹着浓浓的好吃的菜腥味。
饭后,走路回去停车的屋子前。
伍海彦掏出钥匙开旧屋的门锁,“这是我的家乡,时隔一月半载,我会回来住上一两天。不过去了北京之后,越发回来的少了。”
“以前也不曾听你说过。”
伍海彦听完,微微一笑。
推门进去,亮灯。
一阵经久的霉味扑鼻而来,显然,这屋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居住了。
屋内地板铺的是20厘米规格的瓷片砖,一张八仙桌靠墙放了。
“秦领上风,我回来了。”他边跟着老屋打招呼,边关上小栏栅,敞开大门,然后推开对着八仙桌的一扇小窗,一阵冷风穿堂而过,空气顿时清澈澄明。
我新奇地打量这屋子,仿佛时光倒流,回到80年代——八仙桌、八仙桌靠墙的墙上粘贴的墙画和上面的奖状——有伍海彦的,有伍海彬的。
“伍海彬。”我轻轻念了念这个陌生的名字。
“我哥哥。”他两手按在八仙桌上,撑着身体,长长叹了口气,“12岁那年,去水库里游泳,再没回来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一沉,伍海彦也经历失去亲人的悲恸!
“因为这件事,为了避免触景伤情,我爸爸妈妈举家迁徙到广州去,这里便没有人居住了。”
伍海彦拿起放在桌面的鸡毛掸子,扫去上面并无存在的灰尘。
“一切都保留原来的样子——20年前的样子,一砖一瓦,我们都没有挪动过。爸爸原来就在广州的一家酒家里面做主厨,在广州有一小居住处。”伍海彦顿了顿,“妈妈是这里的乡村教师,我们家祖祖辈辈守在这里,守着那三分薄田,直到哥哥出事了。”
伍海彦说到这里,眉宇间拢聚了深沉,哽咽道,“那年8月,事发之后,妈妈整日以泪洗面,阿爸便带她与我去了广州。没过多久,妈妈辞去乡村老师的公职,我们就一直呆在广州。”
伍海彦说完,冲我笑了笑,那丝笑,掩饰不了眉宇间狭长泛红的眼眶。
我看着墙壁上那张张的奖状,上面不是第一名就是三好学生的荣誉与称号,它们的主人不是伍海彦,就是那个名字叫做伍海彬的12岁孩子。墙纸之上,两张稚幼的天真的脸仿似在上面。
伍海彦一旦说起伤心事,必将心思沉缅于过去。为了让他开怀些,我笑盈盈道,“既然带我来了,就带我四周围逛逛,也不枉走了这一遭。”
他略带歉意地觑了我一眼,“今天原本只想见见你,但见你依旧生我的气,临时起了主意,带你来这儿了。”
“你倒是说说,临时起的什么主意了?”我歪头看他,因为他的的过往经历也曾失去至亲的人,因而生了同病相怜的怜悯之情了。“
“我一时冲动,想带你来看看我的童年,我曾经的乐土——秦岭上风。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呼吸它的空气,喝它蜜一样甘甜的水,还有我的兄弟,我爱的狗——”伍海彦说到这里,去客厅拉开抽屉,拿出一本相册。
这一夜,我目睹伍海彦曾经的快乐,曾经的哀痛,曾经的爱——它们就镶在相册里,无论我曾经对他生过怎样的气,面对这份真诚,我的气顿时化作的怜悯,化作丝丝的柔情,化作说不出的一种情感——即是友谊,又强于友谊,但又非是爱一种情绪。
相册里,有一张伍海彦和他的哥哥搂着一条大白熊犬的照片。
伍海彦说,那条狗是有一年他和哥哥暑假的时候,去广州跟爸爸度假期时,从街边捡回来的流浪狗。
“捡回来的时候,只有两个巴掌大,还在吃奶期。”他用手比划那狗的大小,“我和哥哥当它宝贝一样养着,给它起名彦彬,后来带它回这里——彦彬长得很快,眨眼间长得高及齐腰。”
伍海彦叹气,眼睛空洞地看小窗,“每当听到我们放学回屋,它可以从屋后一跃跳过那扇窗,进到屋子里面,对着我们摇头晃尾,亲昵地舔我们。”
“那天,我们找遍全村都寻不着哥哥,是它带着我和妈妈,一路狂奔,去到邻村的水库去。彦彬在水库岸边急的来回转圈,疯狂地叫,用爪子使劲抓地,而后,它竟然一跃跳进水里,泅去哥哥溺水的地方……打捞的大人来了,个个只顾紧张地打捞人,谁也没有去顾及彦彬,直到第二天,彦彬浮上水面,我们才知道它跟着主人殉情了。”伍海彦说到这里,眼泪忍不住往下流,他趴在茶几上嚎啕大哭,男人哭起来,那种悲恸,惊天动地,整幢屋子,都沉浸在伤心之中。
我喉咙发硬,卡的说不出话,跟着他黯然伤神,下意识地握住了他的手。
一场排山倒海之后,他收住泪。
另一只温暖的大手覆住我的手,“昨天晚上,狗吠。你害怕,我不能想象你在害怕什么,只是因为狗一吠,你就能靠近我,我喜欢你靠近我,而且,对于狗,我逗它们玩儿,就像逗我的彦彬一样,竟越逗越兴奋了。”
伍海彦说着,捧起我的手,闭眼深深吻着我的手背,“后来安卡告诉我,你最怕狗,你还害怕陌生人靠近。”
他撩起昨晚的那场惊心动魄的斗狗场景,我心里是五味杂陈,虽说经了他的一番解说,有所淡化,但那阵惊颤,仍在心里荡过。
“嗯。你知道就好,以后断断不可再欺负我。”我终于原谅了他,流下泪来。
正文 第五十二章 秦岭上风
伍海彦如释重负般,凝重的脸色缓和了过来。
“断断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他捧着我的手贴在他脸上,脸对着我脸靠近了来。
我看见我清晰的头像,印在他的乌漆一样的瞳里,一阵炙热烤近了来。
我一把将手抽离他的脸,眉头一皱娇斥了一声,“伍海彦。”
他定了定,“又开始紧张了?”
“当然了。”我违心地说,其实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轻松过,伍海彦对我毫不掩饰,我对他的警惕便消去了一大半。
“维曼,你并不讨厌我?”昏灯下,他浓密的头发下,睫毛长的可以梳理光线。
我扑哧一笑,“你说呢?”
“我们一起相处了这么些光阴,如今又跟着我到这儿来。”他低垂的睫毛闪一闪,扬在双眼皮下,“那么,你是能做我女朋友了?”
“我其实也不知道能不能做你的女朋友。”他已经站了起来,我仰脸看他,“我心底住着一群的魔鬼,专门阻挡企图入侵者,这要看你的造化,能否驾驭了它了。”
他听完眼底带着浅浅的笑意,“那要看你是否应允我在你心底的门口设阵,将魔鬼引导出来,并一一歼灭它们。”
“设阵?”
他说得甚是有趣。
“嗯。”他拉我坐到围着八仙桌的长凳上,自己站在我前面,“你应允么?”
“你倒是细细道来?”我抿着嘴笑,凉风从小窗吹进来,路过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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