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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眼(卿淅)


一扇不隔音的木门,他知晓了一个属于十六岁、少女黎音的故事。
黎音原本是京城黎氏,也就是瑞溪集团家的千金,母亲黎正兮和闲庭的创始人结为连理后生下的她,也许是受到父亲影响,黎音从小就喜欢唱戏,且天赋远高于常人,到了十六岁,家里准备送黎音出国念书,却被她拒绝了。祖父祖母为此大动肝火,原本就不受黎家待见、门不当户不对的父亲也因此被迁怒。黎音有一把好嗓子,更有一身动人的傲骨,她为了专注学唱戏,放弃将来升读名校的机会,也正是如此,黎家一怒之下将她逐出家门,认为家里有一位戏子已经够可笑了,再来一位,那是让她们家族蒙羞。
于是十六岁的黎音独自去到了闲庭。一个几乎运作不下去的剧团。
想要筹资金、拉赞助,黎音跟着父亲到不同地方演出。都不是剧场,只是个有棚子的地方,夏季没空调,冬日没暖气,从淋漓的汗水到严寒中吐出白雾,半年时间,父女二人几乎跑遍了整个C国。颠沛流离的行程日复一日,她年迈的父亲很快就吃不消,不久后便在异乡的医院病逝。
此后,闲庭就成了黎音的闲庭。
处理好父亲后事,黎音在一个聚会上第一次听到了吴先秋的名字。一位前辈说这个人喜欢听曲儿,前不久刚投资了个小剧团。可那样的天之骄子,怎么会是黎音能接触到的人呢?她不知道吴先秋的电话,不知道吴先秋任何的联系方式,只凭着这个名字,她在一年之中最冷的那个夜晚,冒着大雪等在锦禾楼下。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也不会在雪夜不顾危险,孤身拦下一辆黑色商务车。
她对吴先秋说,她是闲庭的黎音,她想要锦禾的赞助。话没说完,她听见司机轻藐地笑了。
吴先秋当然不同司机,他有良好的教养。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黎音,吴先秋说,商务上的洽谈,需要和他的秘书预约时间。
雪真的太大了,大到要压垮一个女孩,但黎音感不到冷,她几乎要哭,像雨水忍住落地的一瞬,她忍住了那滴泪。
之后吴先秋还是把黎音送回了闲庭。
再之后便是很俗套的情节,黎音邀请吴先秋到闲庭看她们排的戏。
朱钗凤冠,绮罗粉黛,唱的是长生殿,吴先秋一个人坐在台下,出生那样高贵的人,博闻又多识,去过最好的戏班,听过最隆重的大戏,却还是被她们这小小的堂会戏惊艳得说不出话。顺理成章的,吴先秋答应给他们投资,并且重点栽培黎音,带着她出国比赛、又参加了数不清的业内聚会。
黎音也因此认识了吴先秋的家人,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都是少爷作派,贵族子弟。有一天黎音照常到锦禾等吴先秋,不料想遇到刚从会议室出来的吴弘锡,他是吴先秋的哥哥,看黎音只身坐在会客室,他便请黎音到楼上的休息室休息。黎音起初是拒绝,是吴弘锡一再邀请,她才不得不应承——
那是锦禾的当家之一,她开罪不起。
吴弘锡的助理给她泡了一杯茶,喝下后,黎音很快就睡着了。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身上没穿衣服,全身被清洗过,吴弘锡和他的两个兄弟一起坐在她的床边抽烟,见她醒了,他手夹着烟摸上黎音的脸,似是兴起地问,你成年了没?
报警。黎音打电话报警了。讯问她的警察要她仔细阐述自己是如何被侵犯、用了什么姿势、时长多久、有几个人、谁先谁后,黎音说她不记得了。警方又派人带她去指定医院验伤——采集体|液,检查身体,可最后出具的诊断书只能证明她有发生过性行为,却无法判断是否为强迫。
走出医院,黎音连哭的力气都没有。等林振山和袁溪觉察出黎音的不对,已经是几个月后,黎音的RTS*症状逐一显明,冷漠、呆滞、行动迟缓。她断断续续回忆起那些人说的话,以一副不以为然的情态,他们说,你尽管去报警,你尽管让警察来抓我。
金钱、权力、人脉,吴弘锡将他们之间发生过的事情歪曲成一场双方自愿的交易。至于那些强|暴指控,则被他混淆为黎音事后反悔,想对他进行勒索,故意污蔑他的。
袁溪带情感麻木的黎音到医院就诊,医生确认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以及,四个月的身孕。个人体质不同,孕期的黎音肚子并不明显。
问了好久,黎音才愿意将这件事告诉林振山和袁溪二人。可她不愿意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无论夫妇二人如何劝说,她都不同意。也许那不是一个正确的抉择。只要当事人不同意,他们也无权叱责什么。
头几年,黎音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的孩子,仿佛他合该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好景不长。黎风闲在成长过程中,长得越来越像黎音,他的眼睛,他的鼻子……嘴巴呢?嘴巴像吗?黎音细细地看。好像有点不太像呢。
灵魂上的压舱石就这么被打翻了,她被重浪狠狠击沉在了深渊。看着黎风闲的面容,黎音想起那句话,孩子是天使,是最天真、最无邪的存在。是这样吗?她问自己。
如果是,她们又缘何会在这个孩子的面孔上,看见恶魔的基因。原来最亲爱的,也是最致命的。
离开天虹,黎风闲回到闲庭的地下室。离家,再返家,似乎是生物的本能。地下室曾经有很多植物,天气好时,黎音会给它们浇水,饱满的露水在叶片上试图滴落,在他有拥有记事能力时,黎音时常抱他来这里,是个没有日光的秘密花园,黎音告诉他,叶子是植物的主要器官,它负责将阳光和二氧化碳转化为生长所需的能量。所以它很重要。叶子很重要。
如今再看,哪有什么盆栽植物。四周被漆上新的水泥,伸手去摸,仍能摸到磨损和龟裂的痕迹,当初的美好再也不见。
有人说,死亡是对死的终结。
十岁的黎风闲暂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只想说,妈妈你看,就算没有人保护我,我还是会边笑边哭地长大。他坐到地上,窗门紧闭,夏天的风吹不进来,却有一只手沉默地推了推他,于是时间哗一下向前跑去,像一条不能逆流的河。
光影明明暗暗,无风无声的地下室幻变成整洁清净的居住房,沙发、柜台、电视机、能环视海景的落地窗,浅浅一片月光洒在地毯上,走出露台,黎风闲给架子上的绿植施肥,屋内的电视机放着音乐节目,突然,他听见了叶筝的歌。脱下手套看天,天上星光熠熠,他用手机拍下这一幕,没有犹豫,按下发送键,分享出去。
黎风闲:今晚看见了星星。
黎风闲:还听到了你的歌。

第94章 没谈
白日之中,一缕游云都碰不着的蓝天,鸟儿成群结队地越过,羽翼被火炬般的烈阳描出一道细细的金边。
“听过那么一个故事么,传说,一位父亲为了和儿子一起逃离迷宫,用羽毛和蜡做出了两对翅膀。”
戏班后院里的一个夹角,阳光照不到的位置,周海躺在长椅上,手里转着根狗尾巴草,秆子直立,绒绒的刺毛膨松地张开,于风中摇曳。他捏下一撮纤毛,对准掌心吹掉,“父亲特别叮嘱儿子,叫他千万不能飞太高,一定要和太阳保持距离,这样翅膀上的蜡才不会被烤化……”
“然后呢。”温别雨咚地放下洗衣服的盆子,有水溅出来,弄湿他的拖鞋,“你身上这件衣服要不要脱下来洗?”他问周海。
“刚换的,不洗。”周海望着屋顶上的雨檐,两块铁片做的,不知道是太久没人管还是怎么,有半边已经塌了,澄净的日光从陷落的那条缝里漏下来。他竖起右腿,脚掌刚巧踩在光的中心。
“然后他们就这样飞啊飞,飞出了迷宫,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儿子觉得自己终于能离开那座迷宫了,高兴得不得了,所以一直向上飞,飞到了太阳附近……”
温别雨蹲到地上,把穿过的内衣内裤都用水浸湿,搓洗出咕叽咕叽的声音。
“结果啪——蜡融掉了,儿子就这样掉进水里,死了。”扔下半截狗尾草,周海转过去看温别雨,顿时被他盆里堆积成山的衣物震得眼睛都大了一圈,“嚯,一次洗这么多?你这是攒了多久?”
“又不是我一个人的。”
“那是几个人的?”周海问。
“不知道。没数过。”
“你就一点也不关心戏班里面的人啊?”周海翻过身,改成趴的动作,下巴搁木椅上,右手又捡起那条狗尾草,用草尖尖去撩温别雨的额发,“一个人不无聊吗?”
“为什么要关心他们?”温别雨不明其意,手上机器一样不停地揉搓衣服,怄气地,“我只是个打杂的。”
“哈。”看不见周海脸上是笑是讥,温别雨只听见这样的一声,接着便是另一句话,“所以你也不想搭理我对吗?”
手指磨红了一片,指节泡在水下有轻微的变形扭曲,温别雨停了半秒,再拎起衣服拧干、抖开,迸飞出来的水丝撒了周海满脸,周海也没躲,还是那样侧着脸看他。
好长一段时间,他们都默契地没说话。
鸟鸣、蛙声,金秋一切碎杂的、自然的响声,都变得有隙可乘,一分不落地收进了麦克风。
取景器里,木椅、塑料盆,两个人的身影与背后一大片杂草横生的泥水路一同入镜,视角越摇越高,是压着砖块的铁皮房顶,是牵住房子两头的红色晾衣绳,是离地面很远、有两只雏鸟的鸟巢。
“Cut!这条过。”费怡放下耳麦。
一旁提心吊胆的助理终于敢把酒杯递上去。
这场戏不算难,没有复杂的台词和动作走位,却一连NG了六次,每次不过半就会出娄子,不是叶筝台词情绪不到位就是眼神的质感太差劲。
找个非科班出身、又没演戏经验的小白就是这么难搞呢。助理看了看天色,还好过了,要是再NG多两条,太阳移位,光线接不上,那他们还得等第二天继续这场戏。
“Denis,换机位。”费怡在监视器后看回放,手里摇着酒杯,“顺便帮我把叶筝叫过来。”
“是。”助理戴上耳机,对话筒说,“叶老师麻烦过来一下。”
叶筝还蹲在小屋外的空地。秋天酷热的天气下,水面清凌凌地折射出几条斜红的光,眼睛验收着色彩,舌头好像尝到盐色的汗味,在扩音器里听见自己的名字,叶筝甩甩手上的水,撑着膝盖站起来,向后场走。
“叶筝,你过来看看。”费怡把他叫到监视器后。
方才拍摄的内容在没有后期加工剪辑的情况下放映出来。可能是蹲太久,叶筝有一点昏眩,他听见顾明益和他的台词从音箱里播出,
“听过那么一个故事么……”
“然后呢。”
“刚换的,不洗。”
“又不是我一个人……”
到这里,费怡按下暂停键,说:“有些导演拍戏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一个镜头NG二、三十次——不要以为这是夸大了的数字,对我们来说,NG十次和NG三十次的意义差别不是很大,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拍的take越多,人就会越怀疑自己——怀疑自己为什么要拍这场戏、怀疑自己为什么要找这样的演员、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应该来当导演。”呷一口酒,费怡坐到折椅上,两条腿交叠到一起,酒杯夹在指间,随便被她搭到一边的小圆桌上,“其实我给你们的指示和给摄影老师的指示完全一样。”
“你必须明白一场戏的主旨是什么,这些台词、这些动作,是为了什么而发生。”费怡又从桌底下翻出一个纸杯,右脚勾过冰桶,抽出里面的一支酒,倒出半杯给叶筝,“来,喝了。”
叶筝双手接过,杯壁浸渍着紫红色的液体,想了想,他还是说,“费导,我喝酒上脸,待会儿可能要麻烦Linda给我重新上妆。”
“嗯。”费怡答应了。
杯口到唇边,停住瞬秒,还没喝下去,叶筝发现那是一杯果汁,香味和费怡玻璃杯上挂着酒泪的红酒完全不一样。
看到叶筝一口将黑加仑汁喝完,费怡又给他续上一杯,“拍戏其实就是要你把手里的果汁喝出喝红酒的感觉。能明白吗?”
“明白。”
“下一场戏是你的第一场大戏,陈杏来过来找周海,看到你俩在一块儿,她问周海你们认识吗?周海说刚认识,你说不认识。”费怡翻开剧本,将卡在衣领的笔取下来,“这里,”她在陈杏的名字下划了两杠,“陈杏问完这个问题后,你觉得温别雨应该要做什么样的表情?”
“……皱眉?”
“为什么皱眉?”
“因为他不想和周海扯上关系。”
没说是,也没说不是,费怡对此不置可否,“其实你的一些微表情控制得很好,五官和肢体动作也很精准,你开过那么多场演唱会,你很清楚自己要怎么做才能在粉丝的镜头下显得更好看。”
一段很不错、语带嘉许的开场白,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叶筝知道,费怡接下来要说的才是正文。
“但电影和照片不一样,它不定格,不需要你表现得很漂亮,”费怡指了指在道轨旁调器材的摄影组,“把你拍得好看是他们的事,你只需要把最自然的反应做出来。”
重新拿起酒杯,费怡向叶筝做出碰杯的动作,“所以,我们回到刚才那个问题。陈杏问完那句话之后,你应该做什么样的表情?”
叶筝用盛着果汁的纸杯轻轻撞上玻璃杯口,“不用做任何表情。”
“皱眉也不用?”
“不用。”
费怡盯住他两秒,慢慢,把杯子贴到自己唇上,带一点玻璃的共鸣,说:“Cheers.”
饰演陈杏的演员是位年近四十、长年被海外杂志评选为C国最有古典魅力的代表女星何香宜。
瓜子脸、丹凤眼、樱桃唇,如花似玉的一张脸,又是学民族舞长大,体态、身势,自有她的风韵和情调,一颦一笑都别有生姿。
从房车下来,何香宜已经换好衣服,一件格纹棉布连衣裙,手、脚,都细得跟竹竿似,头发用一支檀木发簪高高盘起。
“Faye。”她向费怡张开双臂,“拍戏辛苦了。”
费怡把对讲机塞衣兜里,和她抱了一下,“香宜姐。”
“第一次看你穿这么普通的衣服,还有点不习惯。”何香宜摸了摸费怡的发尾,笑叹一声,“不过长这么美,穿什么都好看。”
“过奖了。”费怡带着她往前走,“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两位主演。”
“好。”
一路上工作人员都在跟何香宜打招呼,她笑眯眯地,一个一个应下来。
院子里,叶筝和顾明益在配合工作人员做走位彩排,看到费怡和何香宜进来,他们和摄助说了声,便上前去迎接这位新加入的女演员。
“明益,好久不见。”何香宜温吞细语,和顾明益握了握手,“上次和你合作你还在念初中,”她用右手在胸前比了个身高,“现在都长这么大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顾明益笑了,“有那么久吗?看您还以为是昨天的事呢。”
何香宜摇摇头,“老了。”她又去看叶筝,仍旧笑着,“你就是‘小雨’了吧。”
用的是电影里的称呼。
叶筝也做出同她握手的姿态,面对矮他许多的何香宜,叶筝微微弯下腰,“是的陈老师。”
回握了下叶筝的手,何香宜头转向费怡,笑道:“那我们开始吧。”
这场戏过得很顺。
费怡提前收工放饭,下一场戏要等到深夜才开拍,现在相当是中场休息。
小羊拿着保温杯上来,拧开,倒出一半温水进杯盖里,晾了晾,才给叶筝,“来,先喝点水。”
西洋参蜂蜜水。叶筝边吹边喝,小羊摸摸袋子,把手机交回给叶筝,“昨晚有人给你发消息,我看你睡着了就没叫你。”
“好。”
进组之后叶筝基本没什么时间看手机。在片场就不说了,又要走戏又要彩排,忙得脚不沾地的。好不容易熬到下工,眼睛还能不能睁开都成问题,更别提去回消息了。
这阵难得有几个小时休息时间,叶筝上了回酒店的车,点开手机消息栏。
黎风闲:今晚看见了星星。
黎风闲:还听到了你的歌。
这么日常,有点不像是黎风闲会说的话。
难道遇上什么事了?
昨晚十一点发的消息,现在去问会不会太迟了?叶筝想了很久都想不到该怎么回。
接送剧组员工的车停到了酒店门口,等其他人下车后,小羊拍了拍还在对着手机出神的叶筝,“到了,我们下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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