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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时有风 [出版] (绿亦歌)


  “是啊。”
  “还是老规矩?”
  胡桃想了想,重新点了一些菜,都是她以前和林向屿不怎么爱点的。
  林向屿从楼上下来,老板正好把菜端上来。他伸出手,又不知道拿哪一串吃。
  “不喜欢吃吗?”胡桃明知故问。
  林向屿摇摇头,拿起一串他最不喜欢的韭菜吃。
  胡桃欲言又止,一顿夜宵,两个人吃得都很沉默。
  胡桃抬起头,发现林向屿在看着自己。
  那一刻,胡桃没来由地觉得愤怒,她收回手,挪开了目光。
  他的身上,全是她的过去。
  她好似在尘世的泥土里苦苦挣扎,她忘记前尘往事,所以看不到自己有多狼狈,可是他懂,他什么都知道,却在这里陪着她演一出戏。
  有意思吗?她想。
  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她在心底问。
  我已经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真的,她什么都没有了。
  6.
  这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林向屿开车去找胡桃,窗外飘着细细的雪,C城虽然是南方城市,这几年,反而开始积起雪了。
  她还没吃饭,林向屿脱下大衣,在冰箱里挑挑拣拣半天,颇为嫌弃地去厨房给她做饭。胡桃过意不去,说要搭把手。
  “去沙发上坐着吧,给你倒好了桂圆蜜茶,还是热的。”林向屿一边挽起衬衣袖子,一边说。
  胡桃低下头,轻声说:“谢谢。”
  这天胡桃异常沉默,一顿饭吃得相对无言。
  “不合胃口?”林向屿问她。
  胡桃说:“嗯,想吃点辣的。”
  “你大病初愈,要忌口。”林向屿笑笑,“算了,人生苦短,下次带你去吃火锅。”
  胡桃点点头,没说话。
  吃过饭,离开的时候,林向屿在鞋柜边穿上鞋,没来由地心口刺疼,疼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皱起眉头,回过头,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胡桃。”
  胡桃站在回转楼梯的扶手处,冲他露出一个微笑。
  有光落在她年轻而美丽的脸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会走路的梦。
  林向屿觉得心安不少,他挑眉笑了笑:“钥匙放在这里了。”
  “好的。”胡桃微笑着回答。
  林向屿点点头,推门而出。
  他将门关上,渐远的脚步声传不进屋内。胡桃保持着刚刚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好久,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她才终于回过神来。
  她在这天夜里匆忙离开,搭乘夜里飞往墨尔本的航班,十二个小时,从北半球到南半球,八千多里。
  那里和她的国度昼夜颠倒,四季相反,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去往何处。
  除了钱和护照,胡桃什么都没有带走。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要离开的时候,却身无物。
  胡桃留给林向屿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柜上的钥匙压着,他临走的时候,还问她,记不记得回家的路。
  胡桃内心悲恸,她咬牙仰起头,用力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园外的铁门,胡桃最后一次回过头,望了一眼笼罩在黑暗中的家,没有星光,也无灯火,这样安静而孤独,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无依无靠。
  林向屿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离开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么预感似的,给胡桃打了好几通电话,语音提示已经关机。然后就收到胡琳的电话,她一边哭一边问:“向屿哥,你看到我姐了吗?”
  林向屿一怔,心中沉甸甸的:“怎么了?”
  “我早上起来,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说她离开C城了。”
  林向屿翻了翻手机,他并没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屿哥,你那里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钥匙,我现在就在屋外,进不去。”
  林向屿匆匆赶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着门,眼泪挂了一脸。林向屿打开门,他昨天才来过,明明屋内没有任何变化,他却明显感觉到冷清的气息。
  鞋柜上静静地躺着一封白色的信,上面是胡桃的字迹,写着“林向屿收”。
  林向屿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柜上的信,一把钥匙而已,握在手中,却沉甸甸的犹如千斤重。他颤抖着打开那封信,是已经泛黄的信纸,有好些年岁了,她向来迷恋这些带着旧时光味道的东西。
  空荡荡一张纸,上面只有简单的两行话,她说:“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再见。
  再见,我的少年。
  再见,我的青春。
  再见,我最爱的人。
  她这一生,同他说过许多次再见。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再见,竟是再也不见。
  她终于,舍得飞过这片沧海了。
  林向屿倒退一步,靠在墙上,低着头,许久说不出话来。
  原来她已经记起一切,原来她终于不胜其烦,不再爱他。陈年往事,如同一场大梦,她在梦中被鬼压了魂,只能苦苦挣扎,如今她终于醒来,过去就当过去。
  又或许,她记起了一切,唯独记不起如何爱他。
  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办法让他们回到从前了。
  7.
  在林向屿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疯了一样找寻胡桃的下落的时候,林向屿的公司来了一名意外访客。
  从上午九点开始,林向屿接连开了三个会议,一直到下午黄昏时分,他浑身疲惫,助理过来,跟林向屿说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屿一听到“胡”字,就猜到了来者何人。
  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来的胡近。还没走几步,林向屿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没有和他过多寒暄,坐下来后,只是微笑着,说:“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个关系很好的男同学,老师们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赞不绝口。我同你们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来,只是林公子没有子承父业,所以一直没有缘分见面。”
  林向屿摸不清他的来意,作为小辈,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这样说,是我游手好闲。”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经过,记得你的公司是在这里,就想着择日不如撞日,上来转转,同你说几句话。”
  “桃桃这些年,多谢你照顾了。”胡近说,“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脸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亲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后,每次我去医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错开了时间,我想你们年轻人的事,应该给你们年轻人一些时间。”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知道胡近专程来一趟,总不只是为了看他一眼。
  “那么我这个长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你听个一二。”
  林向屿还是说:“叔叔您讲。”
  林向屿看着胡近,他已经老了,脸上的皮肤松弛。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向屿,却不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他。
  在林向屿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年元旦参加市里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晚会,曾瞧见过胡近一眼。他听到周围的人介绍,说那位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胡近。而不远处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谈甚欢,手中拿着红酒杯,姿态潇洒。
  林向屿还是少年心性,对成年人的世界毫无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旁人的介绍,也只有在听到“胡近”两个字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印象,心想,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过的继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胡近正处在人生的鼎盛时期。有着中年男人持有的威严和庄重,举手投足气场强大。
  那时候他还想,这样的人作胡桃的继父,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过半百,头发染得再黑,也遮挡不住岁月的痕迹。
  然后,林向屿听到他开口说:“我希望你,离开胡桃。”
  林向屿觉得那一秒异常漫长,他手里握着茶杯,垂下眼,不动声色,等着胡近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桃桃这些年一直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和谁真的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这些年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机会重新开始,就放过她吧。”胡近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后半生,能远离那些情啊爱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儿,能真的活得像个公主一样,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
  “放过她,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她却能因此过得比过去幸福。听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这样对他说,放过她吧。
  他们都认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边,对她悉心照顾,只是在弥补心中的愧疚,只是迫于道德压力。
  没有人相信,他爱她。
  是啊,林向屿想,年少往事,那么多那么多,如果他曾有过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他和她,也不至于走到今日。
  很长很长的沉默后,林向屿等着心中飓风一般的痛楚渐渐消散,他才终于开口:“胡叔叔,您是长辈,按理说,您要指教,我总应该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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