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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时有风 [出版] (绿亦歌)


  林向屿平视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几年前在酒会上他看到胡近西装革履的身影,觥筹交错间,光阴飞逝,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长成风度翩翩、肩膀宽厚的男人,他说:“唯独这一件事,我办不到。”
  “我已经错了十五年,您不能让我错一辈子。”
  窗外,一群候鸟由北至南,飞在归乡的途中。
  人生路遥遥无期,浪子天涯,明月几时,何日归家,何处是家?
  “我的人生,”他缓缓地说,“可以没有金钱、荣耀、权力,甚至没有阳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没有她。”
  胡近从林向屿的公司出来,林向屿将他一路送到停车场。
  胡近停下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奋斗着。
  他忽然说:“还有好多年啊。”
  林向屿没有问他什么还有好多年。
  他或许是说,等林向屿长到他如今的年龄,理解他所说的话,还有好多年。又或许在说,自己这样孤独活着的时光,还有好多年。
  过了两天,胡琳去林向屿家里找他。
  胡琳非常开心:“我想到了,她应该是去上海了,她在那里读的大学,我们前不久还一起去上海参加校庆。”
  胡琳没有察觉林向屿的沉默,继续兴致勃勃地说:“我记得她一个室友的名字,这几天一直找人帮我打听,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对了,向屿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准备,我一直没来得及跟你说……我姐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
  林向屿终于有了点反应,抬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见到他了……是还不错啦,就是有点惹人烦……但还是挺不错的。”
  林向屿轻声问:“是吗?”
  “所以别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来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选一个,还是你好。”
  胡琳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林向屿:“你怎么了?”
  他垂下眼帘:“以后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诉我了。”
  “你什么意思?”
  “让她走吧。”
  胡琳像是没听懂一样:“你什么意思?”
  林向屿没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为什么?!”胡琳愤怒地大喊。
  林向屿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离开这个决定的人是胡桃,这是她的决定,她的人生。”
  她那仓皇的前半生,为母亲活,为林向屿活,甚至为了胡琳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为自己活过?
  “为什么?”胡琳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说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辈子,再也见不到她?”
  “原来如此,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你了!我姐走了,你觉得自己终于甩掉了一个包袱!对不对?又不是你赶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没关系,对不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对不对?再没有人可以来指责、道德捆绑你了,对不对?!”
  胡琳怒极反笑:“就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她?”
  胡琳太过愤怒和伤心,以至于没有看到,林向屿垂下的手握成拳头,青筋暴突。他的脑海里,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对话——
  “你的人生不能没有她,所以你要以爱的名义将她捆绑在身边,相互折磨、相互纠缠,把彼此最后的爱意都磨得一干二净?哪怕她再也不会快乐?”
  胡近继续说:“我听胡桃说,你学的是海洋生物保护,每次提起你,她总是两眼发光,自豪骄傲的。”
  “那么年轻人,你告诉我,什么是爱?”
  林向屿沉默以对。
  胡近轻轻“呵”了一声,像是轻蔑,又像是嘲弄。
  “爱是把飞鹰还给天空,把犀牛还给草原,把鲸鱼还给海洋——把自由,还给爱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桃花笑春风,就让她随着风,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风了。
  短暂的沉默后,林向屿才慢慢将手放开,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气。
  他身心俱疲,强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轻轻地说:“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他的余生,即使再也不能见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后,林向屿搬入了他在市中心买给她的LOFT公寓。她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他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些换洗的衣服。
  林向屿搬家的事,谁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煮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端上饭桌却让人没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护身符,是当年他在峨眉山金顶给她求来的,她说过,她永远不会摘下来。
  还有一个硬皮的记事本,翻开来,第一页用黑色记号笔写着“生日快乐!”,右下角有个大大的笑脸。里面每一页都画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边写着一些相关资料,学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种属和简单的描述。
  记事本的最后,是他高中时候的学生证,那时候他眉目清秀,一脸青涩,呆呆地对着镜头,剑眉斜飞。学生证的边缘已经卷起来,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东西了,上面的字迹都褪了色,却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着。
  就像她被时光酝酿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屿单手撑着桌面,心痛如绞。
  那年月有多好,怎么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哗啦,倒像是敲门的声音。
  “胡桃,”他对着空气轻声问,“是你吗?”
  “胡桃。”
  “胡桃。”
  你在哪里?
  你去了哪里?
  男人捂住眼睛,靠着空荡荡的墙,竟然落下泪来。一滴两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伤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我不会。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经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尾声
  1.
  胡桃走后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屿终于收到了关于她的消息。
  是胡琳冲到他的办公室里,将厚厚一沓照片“啪”的一声摔在他的办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说,“你们都不愿意再见她,我恨你们。”
  她看着林向屿的眼睛,一字一顿:“林向屿,我恨你们,恨你们每一个人。”
  林向屿坐在办公椅上,没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静地看着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发泄完,才淡淡开口:“我请你吃晚饭吧,想吃什么?”
  胡琳是真的怒极,冷笑两声:“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了人!我真的对你太失望了!”
  然后她“砰”的一声,把门摔得惊天动地。
  而她身后的林向屿,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转回椅子,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回复标着“紧急”的邮件。他的手放在键盘上,眼帘垂下,却久久没有敲下一个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屿才从那一动不动的僵硬中回过神来,颤抖着伸手去拿起那沓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卡其色的背带裙,曾经齐腰的长发被一刀剪下,短发及耳,看起来真是青春无敌。
  一张一张照片翻过去,最后一张,是个下雨天。她穿着一件白色风衣,走在市区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撑一把黑色的雨伞,雨水顺着伞面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没有拍到男人的侧面,胡桃低下头,用手指把头发拢到耳后。
  照片的背后,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钢笔写上地点:Melbourne,Australia。
  林向屿用手轻轻摩挲着照片,似乎生怕惊动了里面的人。他闭上眼睛,有风吹过,桌面上剩下的照片一阵哗啦作响,翩翩飞舞,落了满地。
  “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命运最残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把你错过的,一件一件摆在你面前,让你明明白白看个清楚。
  而直到那个时候,你才知道,你已经永远地失去了。
  这天夜里,林向屿在办公室枯坐了许久,夜晚整座城市灯火通明,他已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过神的时候,他的手指停在开灯的按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他在黑暗里静静待了一会儿,然后走到书房,找出一张电影光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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