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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眼(卿淅)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他不懂岑末为什么会看中简昔年,但他舍不得拦她,所以他向岑末提了个要求,只要岑末答应下来,他会同意岑末签这部电影。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接这部电影吗?”
这句话吴先秋问过岑末,如今也用相同的方式来问叶筝。
叶筝笑笑。这时风变大了,卷得他尾音松散,有些听不真切,“巧合吧,而且我挺喜欢这剧本的……”
“喜欢是理由吗?”
“是啊,喜欢还不够吗?”叶筝抬起头,笑弯了眼,眸光跟天上摘下的橘色糖纸一样,浸润在微光当中,令人如沐春风。
吴先秋凝着神思考,直到打火机被他压出一道飘乎乱晃的火苗,才轻叹道:“以前是我看错你了……”
他音量不大,被风声盖了过去。
杂货店就在面前,叶筝没闲心思去管吴先秋说了什么,对他来说买酱油才是正事,再磨叽下去饭都要凉了。
叶筝推门进去,牵得风铃叮叮铛铛的,之前听阿姨说过,这间铺子在伏秋开了好几十年,从爷爷辈熬到了小孙子,历经三代,挺不容易的。
而这小孙子现在也不年轻了,没逃过中年发福,顶着个大肚腩在嗑瓜子,听到有人进来,他乐颠乐颠地把空壳扫入垃圾箱,又朝里头呸呸两声,抹干净嘴巴再问:“要买点什么?”
“酱——”叶筝刚开口就被吴先秋的铃声打断了。
吴先秋啧一声,指向门外,“你继续,我去外面接个电话。”
“好。”
叶筝又跟店主重复一遍,“麻烦要一瓶酱油。”
店主腿脚不好,走路一跛一跛的,他弯着腰从架子底层拉出一个纸皮箱,里面横放着几瓶生抽老抽,又问,“要哪个牌子的?”
“随便,都行。”
买完过后,叶筝赶巧撞上了吴先秋火气最旺的时候。他一脚踩在石阶上,一手叉腰,不见任何风度礼节,吼得一声比一声大,“是,我是去看他!他是——”
眼瞅叶筝出来了,吴先秋长长地出气,把紧压的眉头松下去,仓猝挂断电话,“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就这样吧。”
权当没听见他们的对话,叶筝扬起手中的生抽酱油,“买完了。”
吴先秋强行忍耐情绪,将手机转成静音,向叶筝挥挥手,“你回去吧,我有点事要忙。”
“嗯,好。”
身为一个“寄宿者”,叶筝知道自己应该跟黎风闲保持距离。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不需要知道更多、不需要试探和深入了解,也不需要做与众不同那个。
正如黎风闲对他那样,不声张、不过问。
只是他不得不想,黎风闲那种性格,是会无条件对他付出,对他好的人吗?互不认识的时候送他去酒店,刚来闲庭时给他买衣服、送维生素,连饭菜不加辣都考虑周至……叶筝会装傻,可终归不是真傻,他能感觉到黎风闲对他有种隐秘的体贴。
不是错觉。
因为心底那阵幽微的热暖是不会骗人的。
它要经得起沉淀,而不是轻轻悄悄地散了,叶筝就是这么肤浅一个人,他想要别人继续对他好,任何有可能毁坏这段关系的事物都会被他排除在外,所以他能很好地遏抑住自己的探究欲。
谁知道越过这条界之后会不会引来反效果。
能维持现状就好。

第26章 加训
回到闲庭,叶筝看阿姨有点忙不过来,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站着显得碍事还添乱,他收拾了一下餐具就回房读剧本去了。
焦点重新放回电影上,那些模棱两可的东西由它自然发展吧。
“我已经记不得你走的时候穿的是哪件衣服了,我想了很久,没日没夜地想,后来我才发现,其实那并不重要,因为我还有三十六句话没来得及和你说。”
平心而论,温別雨的台词不算多,但确实不容易背,要么是大段大段的回忆杀,要么是没什么逻辑的对答和自白。
比如上一秒周海问他冷不冷。
他答,我腰麻了。
比如简昔年骂他是个不要脸的婊|子。
他答,鸟会飞,我也会,因为我不怕高。
这有什么意义吗?
叶筝又把原著翻了出来,吃饭也没舍得放下手机,一直看到十点,这当中的内涵没琢磨透,倒是把眼睛给折磨住了,连对焦都十分困难。
他瘫床上,四仰八叉地,想给姚知渝发条消息,只是一打开聊天界面就看见那句——
“把自颜与己当成温別雨。”
求助无门,叶筝拆了个蒸汽眼罩敷着,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黎风闲仍然没回来,由薛淼暂当代课老师。
送走那群呱噪的孩子们后,薛淼冲叶筝笑笑,比了个大拇指,“不错啊,进步很大嘛,私下练了多久?”
他们这行全靠练,叶筝能在短时间内成长这么多,她用脚趾头猜都知道是加训换出来的成果。
“有空就练。”叶筝含了一块软糖,拿过吸尘器跟她一起清理练功房,“每天七八个小时吧,没认真数过。”
大概是他说得太过镇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问他一天能睡几个小时,薛淼微怔,一扫帚捅在了墙角,大赞一句,“厉害啊。”
将垃圾袋捆好后,叶筝用手肘抵开了门,把住,等薛淼先走。
薛淼抱着背包,肩上垫了条毛巾,“对了,你们那电影什么时候官宣呀?”
“快了,应该就在这个月底。”
“能透露一下谁演周海吗?”薛淼小声问,“还有简昔年。”
“我签了保密协议,要是提前跟你说了的话……”叶筝往脖子上抹了一刀,“姚编和费导可能会直接把我埋了。”
“行吧,那我等官宣好了。”薛淼笑一声,也不追问了,“希望到时候有惊喜。”
“保证有惊喜。”叶筝说。
二人路过饭厅,阿姨循例留了一下薛淼,让她在这儿吃完午饭再走。
薛淼摇摇头,“你们吃吧,我约了人。”
她看阿姨在拧保温壶,桌上放了三个不同颜色的饭盒,便多嘴问了句,“阿姨,你是要给别人带饭吗?做了这么多?”
“是啊,给黎小姐带的。”阿姨将它们一一码进保温袋里,依次叠着,装好后又掂了下重量,“还挺沉。”
“是去疗养院吗?”薛淼上去挽她的手,借力把保温袋顺了过来,“这样吧,我今天开车过来的,你坐我的车去,反正也顺路,就不用提着这么沉的东西走来走去了。”
阿姨瞪大眼睛,“这、这怎么好意思。”
“哪儿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叶筝站在屏风旁,一点儿也插不进她们的对话。不过在薛淼的帮助下,他总算知道了阿姨为什么要买那么多菜回来。
原来是给黎音做的。
而黎音现在……在疗养院?
所以上次黎风闲半夜出门是去看黎音了?
自知没他什么事,叶筝配合地去开门,又从薛淼手中接过保温袋,“我送你们到车库。”
两人走后,叶筝自己一个回屋里干闷饭,干到黎风闲回来了依然毫无所觉,用勺子一下一下戳着丝瓜,眼见快把饭碗戳翻了,他卒然听到黎风闲的声音在身侧响起,“昨天有人来过吗?”
“啊?”叶筝没反应过来。
“昨天是不是有人来了。”放下纸袋,黎风闲将用过的手套和口罩一并丢弃,他眼底满布红丝,比平常多了点阴翳。叶筝看他这副模样,脑海里有个转瞬即逝的念头,速度之快,连他自己也捉拿不住,像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情绪。
既然黎风闲都知道了,他没必要再说谎,实实在在地回答,“有,吴先秋来了。”
“好。我知道了。”黎风闲深知吴先秋会到闲庭找他,只是昨天事发突然,忘了要将这件事告诉叶筝。
一天一夜没睡,他空不出多余精力来思索这件事,本想上楼假寐一下,不开窗帘,就这么在封闭的小环境里补眠,可他没想到,这一觉直接睡到了凌晨。
缺氧感死死扼在黎风闲的咽喉上,他从噩梦中醒来,带着劫后余生的喘息摸了摸颈动脉,仿佛要从这剧烈的搏动中找到他还活着的证据,确认自己没有重复死在那场困境里。每次做梦都像一场无法脱身的轮回,有种逼在眼睫的真实感。
从躺椅上撑起身,黎风闲想下楼热点吃的。
夜深的郊区会把每一种声音都放大开来,就算是呼吸声也听得一清二楚。于是两下沉闷的咚咚声在廊道上无止境地翻涌着。
黎风闲放慢脚步,这个点闲庭没有第三个人,除了他只有叶筝,在经过二楼的时候,那阵无节律的闷响愈发清晰,澄黄的灯光从最里头那扇门里倾斜出来。黎风闲按了按额角,有些头痛,又是无奈,他知道叶筝会私下加练,但没想过他会去那间房。
这种落地声太过耳熟,以致让黎风闲觉得叶筝是不是疯了。没人在旁边看着或者指导,他怎么敢一个人去碰平衡木?
转进二楼,黎风闲脚步一重一浅的,变得不耐烦。他推开那扇半掩着的门,同时把叶筝从平衡木上吓了下来,撞得脚上铃铛清悦动听。
黎风闲:“你在干什么?”
叶筝站在厚垫上,刚才脚后跟踩歪了一下,导致半边磕得生疼,他尽可能无视那阵痛感,说:“你、你怎么来了?”
“谁让你练这个的?姚知渝?还是费怡?”黎风闲平声问。
《幻觉》里有温別雨一个人练平衡木的剧情,黎风闲下意识联想起这个。
刚睡醒不久,黎风闲眼中的水汽还没彻底消散,眼皮上方泛着一点红。叶筝被他这眼神看得背脊酸麻,汗又湿了点,他侧望着平衡木,一只手拂了上去,面上有着浅浅的印子,叶筝不落痕迹地将它抹掉,“跟他们没关系,是我自己过来的。距离开机也没剩多少时间了,怕赶不上进度,就想着先试试……”
假的,离《幻觉》开机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急这么一星半点,叶筝只是顺口找了句话说。
他没有去看黎风闲,也不敢再看,总觉得黎风闲身上带了钩子,勾得他莫名发热。
在死一般的寂静过后,叶筝终于想好了怎么转移话题,正要张嘴,却被黎风闲用一句话砸了他个神清气爽。
“你要练也可以。”黎风闲看着他说,“明晚我来教你。”

出问题。出了那个大问题。
这一对一的特训来得比他想象中早,叶筝还没做好心理准备。而黎风闲明摆着不让他继续练平衡木,他不动,黎风闲也不走,就这样僵执了半分钟,时间的流逝越拉越长,叶筝忍不住敲了敲腿,然后硬着头皮,在黎风闲的视线底下转过身,开始拾掇东西。
他知道黎风闲还在看他。
视线是有温度的,从喜爱到厌恶,人们藏不住眼睛里的东西。
叶筝从前站在表演台上,能清晰感觉到自己在被观众吞噬,慢慢沦为他们眼中的一件物品,也许是乐园里的水晶摆件、旋转木马甚或是冰淇淋。从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他无法选择自己成为什么,只能被迫接受短促、日复一日,贫瘠或真诚的眼光。
一个微不足道的缺口都会成为致死的破绽,任由他人评头论足。所以无论如何,看他的人都是赢家。
可在这温度以外,叶筝还从黎风闲那里感受到了一种痒意。
他的眼神像水彩,寂若无人地泼过自己的每一寸发丝,然后是后颈、脊骨、尾椎。它们有不同颜色,甚至有重量和质感,流淌出旖旎的滑痕,连带心跳也漏了一拍。
挪几块垫子跟跑完马拉松似的,叶筝累得直吸气,他默默暗示自己不要去躲,黎风闲又不会吃人,有什么好躲的?有什么好心虚的?
熄了灯,这样貌似比较安宁,叶筝绷着的弦也随之松了些。他抱起那两台架着的相机,关上门,手上明明没怎么使劲,却听咣铛一下,那半死不活的锁被他拽了下来,苟尽最后一丝生命。
叶筝嘴角一抽,“这锁……”
“扔了。”黎风闲说。
等叶筝超度完这门锁,没走几步,他又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他脚链没脱。
窸窸窣窣的声音钻进耳道里,激得他毛孔紧缩。叶筝一直不认为这小玩意能弄出多大动静,又不是风铃,有时候喘气声儿都能遮过它的响声,偏巧在这个时候,它威力倍增,一个微小的颤动也能撞出万马奔腾的气势。
走完这段路,叶筝的忍耐指数也到了极限,他撂了句晚安,用逃难的步速跑回了房。
进屋第一件事是把脚链脱掉,叶筝开了一盏台灯,将红绳圈进手上,轻轻晃了下。
真的很吵吗?
也没有啊。
他坐在板凳上思考人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变得那么浮躁,要好好当温別雨才对……温別雨会因为一条脚链就把自己整得神经过敏吗?
不会。温別雨还能用这它去勾|引周海,称得上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了。
叶筝冲了个澡回来睡觉。
黑色树梢随风摆动,月光结在天中,那罪恶的铃铛索命般追进他的梦里。
透湿的背心缠在身上,下摆被推高一截,他像躺在了水中,铃音晃荡,全身微微漾淌着,连筋骨都化了。叶筝是受不住这渐渐湍急的浪,想挣起身,却发现腰侧被什么东西死死限制着,动弹不得。等那铃声稍缓,他才将晕进眼里的汗擦掉,没等他看清那黑黢的弯月,一阵敲门声把他喊醒了。
阿姨:“叶筝,下来吃饭了,都快一点了。”
叶筝双眼无神,用手背盖在脸上,他是很久没睡过这么放肆的觉了,花了两、三分钟才找回神志,心如死灰地拴紧裤头爬起床。
把东西洗干净后,叶筝又回房发了会儿呆——
对着一条晾在衣架上、迎风飘摇的内裤发呆。
年轻没什么不好的。
下楼吃饭,还好只有叶筝自己一个人,不然……也不知道不然些什么,总之一个人挺不错的。
他刚吃两口菜,阿姨就端着热汤从厨房里出来,“这是海参鸽蛋汤,补气补血的,对腰啊肾啊都挺好,你要多喝点。”
肾……吗?
叶筝欲哭无泪,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挤牙膏地挤了个“好”字出来。
本以为今天跟肾有关的场合就到此为止了,喝完最后一口汤,他罕见地接到了段燃打来的电话。
“稀客啊,”叶筝接起电话,“怎么不发微信改打电话了?”
段燃对敲键盘一向情有独钟,坚持能打字绝不语音的原则,让叶筝在三年里只接到过他两通电话。
这是第三通。
“你接了《幻觉》?”段燃声音低哑,在喧嚣的背景声中脱颖而出,“你是不是接了《幻觉》?”
叶筝窝椅子上,用勺子拨着汤渣,“哪儿听来的料?又是内部人员?”
“你、岑末、顾明益,”段燃发了两张截图给叶筝,“还有赤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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