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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眼(卿淅)


“他喜欢喝酒,喝醉了就睡觉,怎么叫也叫不醒。那时候我才七岁?还是八岁?记不清了,但我差点杀了他。应该有两三次吧,就差一点,没舍得下手。后来我把剪刀扔了,不然我总想那样做。”
姚知涏用手肘轻轻碰了下费怡,压着声音问:“我哥不是说他没演过戏吗?看着还行啊,是我的错觉吗?”
“这场戏的难点在于台词,而不是怎么演,他根本不需要演,”费怡把可乐放在茶几上,转身走到另一边,“镜头甚至不会拍他的脸,只拍他的背影。”
姚知涏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但我觉得台词也不错啊。”
“观棋不语,知道什么意思吗?再说话以后都不带你来了。”费怡学着姚知渝的语气,把这只彩色的叨叨鹦鹉料理安静了。
叶筝扶着腿站起来,还在继续。
他见“周海”脱下戏服,以为是要走了,只得疾步上去拉他的手,声音轻飘飘的,跟窗外杂音融为一体。
“你能留下来陪我吃饭吗?”

费怡做了个打板的假动作。
抛开好坏这一点,她能从这场戏里感受到叶筝的用功,台词背得一字不差,发音也不含糊,这些无关技巧造诣,纯粹是勤奋换来的。
身为导演,她不强求演员具备惊天地泣鬼神的演技,但一定要会服从指示,能准确无误地执行剧本上的动作和对白。
“有两个地方要改进。”费怡说,“第一,你语速太快了,平常怎么说话就怎么说台词,不用很流畅,能把它说完整就行。第二,别用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去看周海,太露|骨了。”
费怡检视着叶筝的目光,几乎在同一刻,她听见了叶筝茫乎的呢喃声,“含情脉脉?我有吗?我没有……”
“你有。”费怡不自主地磨了下牙尖,她粗粗扫过两人还牵着的手,假设叶筝松开后再说这句话,可信度应该会比现在高一个档次。
费怡平实的言语反而让叶筝触电般清醒过来,他放开黎风闲的手,黏绵的麻意从掌心奔至眉尖,他几不可查地蹙了蹙,想起一件事——
黎风闲有洁癖。
那刚才……自己的手有在出汗吗?
“不好意思……”叶筝对黎风闲说。
黎风闲脸上没显露出任何情绪,只是沉着答道:“没事。你们继续吧,我走了。”
叶筝干咳一声,脖子上像架着个固定装置,除正前方以外的范围都不在视野之中。他觑向费怡,把那股奇妙的触感掐了回去,用问题揭过这阵尴尬,“导演,我要怎么去演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就、就温别雨对周海的好感,怎么演比较好?”
“不用刻意去演。”费怡把遗落地上的抱枕捡起来,深红色,像人的心脏,她终于笑了一下,“电影是由镜头组成的故事,而不是你一个人的故事。就算你像根木桩一样站在海边,我们也有办法通过剪辑、运镜,补插对白来完善整个场景。如果我告诉你怎么演,电影就变得有局限了,你要放心大胆地去做,错了的话我会提醒你,跟刚才一样。”
楼下一辆货车载着不成调的民谣驶过,费怡将抱枕还给叶筝,笃定地说:“我们不希望看见一个很死板的温别雨。”
给叶筝讲完戏,费怡捎着姚知涏走了,她下午要回工作室开会,不能在闲庭留太久。
把两人送到门口,门没关上,一道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被风轧得有点走音。
但叶筝还是认出来了。
小羊穿着背心沙滩裤,从电摩托上下来,他解开头盔,朝叶筝挥舞手臂,兴奋地大叫,“叶筝!我申请到第一轮的面试了!”
叶筝换了双鞋出去,“你怎么找到地址的?”
“闲庭又不是什么秘密基地,网上一搜就有啦。刚想给你打电话来着,谁知道那么巧。”小羊从摩托后座拎出一个用尼龙绳捆着的黄麻袋,小心翼翼地放到地上,“这是我老家产的天然蜂蜜,一共两罐。一罐你的,一罐给黎风闲。”
叶筝笑着看他,“还以为两罐都是我的,原来是我想太多了。”
小羊没接他的话,似乎在这件事上尤为稳重,“不行!我还没给黎风闲还礼呢。”
“还礼?”叶筝每个字都听得明明白白,但不知道为什么,串联在一起他又不懂了,他问,“你认识他吗?”
这一问把小羊也问蒙圈了,静谧许久,小羊才颤颤巍巍憋出一个苦笑,“啊,我以为你知道……就那个,文艺汇演,是他送你去的酒店。”
文艺汇演当天。
登台前最后一次测体温是三十八度半。
吃的退烧药没起效,小羊一遍遍用手背去探叶筝前额,好声劝他,“要不咱们去一趟医院吧,不是还有俩小时才轮到你吗?”
叶筝摇头,用冰袋敷着喉咙降温,“外面全是记者和粉丝,不能去医院。”他想着三十八度也没多严重,普通小感冒,多喝热水就好了,只要不影响唱歌,对他来说都是小打小闹。
直到上台前的一瞬间,叶筝感觉后脑勺被人打了根长钉进去,每隔一秒就会往里旋一点,把颅骨都磨碎了。片密的钝痛感由头顶慢慢扩向两侧,胀得太阳穴随时都可能爆炸。
那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
主持人应该是看他脸色发青,随便问了两个问题就放他下去了。
下一组出场嘉宾是由本地大学生组成的交响乐团,一共五十多号人,把通道重重围住,连苍蝇都飞不进。
工作人员安排叶筝从另一个出口回后台。
眼前疯狂闪动大小不一的点状亮光,面前路过的是人是鬼他已经分不清了。叶筝脱力地蹲坐在墙角,捂住嘴巴小声喘咳,想用尽仅余的力气给小羊拨电话。
他记不清之后发生了什么,只残留几帧断裂的画面,好像是在车上,他以为是小羊找到他了,开车把他送到附近的酒店。
“外面在下大雨,我一直给你打电话,打了四、五次才有人接。再晚一点我真就直接报警了,不开玩笑。”小羊说得很严肃,“黎风闲把酒店地址发给我,我到了酒店才知道你吐了人家一身,人还裸|着上半身,没衣服换,只能让前台买一套新的送上来。”小羊低叹一声,又抽着鼻子说,“你说你啊,都那样了,还不愿意去医院。隔着手机都能听见你在那儿喊不要不要的,别的全忘了,就记得不去医院是吧?”
听完,叶筝如遭雷击,“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以为你知道啊,你又没问,忙活几天又把这件事给忘了。”小羊抓了把脸,而后把蜂蜜塞给叶筝,“君子报恩十年未晚,你还来得及。”
像被封印在了路旁,叶筝呆滞地捧着两罐琥珀色的蜜,有种云里雾里的迷失感,“这也太……魔幻了。”
太阳烤得炽盛,小羊推着叶筝往回走,到树荫下躲躲,“魔幻什么呀,这叫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呃这个你爱修不修……快回去吧,这里太热了。”
叶筝胸口憋闷,怎么也笑不出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黎风闲那样,知悉他所有狼狈。仿佛被刀子划了一道口,连最里层的秘密都被挖掘出来,袒|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不是一罐蜂蜜,一句谢谢就能抵消得过去。
叶筝没有办法平心静气地跟自己和解,是一次次的意外和疏忽,才让他的污点和丑陋无所遁形。回到三楼,他借着吸气的空隙,将顶在要穴上的烦闷和不情愿压下去,然后敲响黎风闲房门,“是我。”他说。
数秒后,门板从内侧拉开。有很浅和、润湿的香气逸散出来,是沐浴乳的淡香,叶筝随即意识到自己选错了时间。黎风闲刚洗了澡出来,头发还没擦干,浴袍扣带松垮地系在身前,穿得很随性。
沐浴露经过体温蒸升,散出某种馥郁醉人的香味。
视线恰好对上黎风闲微敞的领内,在紧实的线条上游弋闪过,叶筝恍忽地退了一步,收回那有点走歪的目光,把蜂蜜递前,“这是我助理从老家带来的,说要给你一罐。”
黎风闲想去接,却见他久久不松手,甚至把罐沿抓出了指印。半天没有下文,叶筝也不像要走的样子,就这样若有所失地站在门口。
“有话要说?”黎风闲问。
叶筝被他的声音唤回了魂,仿佛从梦中惊醒,他看见有水珠从黎风闲的发尾滴落,圆滚的一颗,就像他在梦里看见的那样,撞在玻璃上,又似击中了别的什么。
“文艺汇演……”叶筝不清楚黎风闲在想什么,也不知道问出去的话是否会有回应,直说又有点矫情,弄得跟回忆杀一样,伤春悲秋地背着感谢词。
一犹豫,到嘴的话就折成了两半。
他想,比起石沉大海,不如点到为止。
略去那天的枝枝节节,叶筝从简地表达谢意,“文艺汇演那天应该是病傻了,什么都想不起来……醒了之后第一眼看见的是我助理,就没多想……我才知道原来那天是你送我去的酒店。”他磕磕绊绊地组织语言,由于心里张皇,说话没有章法,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即便如此,他还记得要把正事留到最后,“不知道你今晚有没有空?想请你吃顿饭当谢礼。”
“今晚……”水蒸气洇渗过的音色有点微微的懒意,黎风闲正要开口,桌上的手机响了。他进屋接电话,背过身解开浴袍扣带,又将它重新系紧。宽松的棉质一下贴覆在了上身,勾描出英挺的肩背线。
虽然是再普通不过的浴衣,穿在他身上却有种与相貌不符的坚挺。大概是房间装修选采了冷色调,无形中给人带来一股深重的压力感,叶筝觉得胸间有些闷胀。
门边放着两个铁灰色的书架,有三层高,黎风闲从顶层拿出一本记事薄,翻动纸张时拖动出慢而沉滞的沙沙声。叶筝觉得那声音很近,像静电黏在耳廓滋滋作响,刺得他大脑皮层轻颤酥麻。
见黎风闲有了动作,叶筝从速转过身,揉着脸回到走廊上。
这通电话持续了十分钟。
叶筝在走廊上走完第七个来回,黎风闲换上了便装,手里拿着一个装满药盒的纸袋。看起来仍是往日那样,没有多余感情,眼里那点歉意被他压得很紧,在叶筝脸上稍作停驻,“抱歉,我今晚有事。”
“哦哦,”叶筝摆摆手,“没关系,那改天再说吧。”
正想再约时间,叶筝忽然被黎风闲的右手摄住了神——
纸袋上两根红色粗实的绳子在食指上卷了一圈,缠得用力,在皮肤上勒出一种不真实的惨白。
叶筝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先走了。”黎风闲前走两步,经过叶筝时,他又回头,对叶筝说:“之后我都有时间,你定好日期再告诉我。”
“好。”叶筝下意识摸了摸耳朵,“那……再见。”
“再见。”
蜂蜜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叶筝抱着罐子进厨房,将它放到柜子里。
他又给自己烧了壶水,刚一沸,阿姨就提着两篮子肉和海鲜回来。闲庭伙食是好,可常住的也就他跟黎风闲两个人,消化不了那么多,按这个量算,够吃上四、五顿了。
“叶筝呐。”阿姨将篮子放到流理台,看叶筝在开冰箱,以为他是饿了,“要吃什么吗?我给你煮?”
“不用不用。”叶筝合上柜门,把冷气逼了回去,笑得一板一眼,“我就想拿几块冰出来兑水喝,壶子里没冷水了。”
“这样啊……”阿姨将买回来的草莓一颗一颗装进盆里,蓄水泡着,跟叶筝唠些闲话,“对了,我买了条鲈鱼回来,你喜欢怎么吃?清蒸还是红烧?”
叶筝不常进厨房,对鱼的认知仅停留在熟了和没熟之间,哪几类鱼适合清蒸,哪几类适合红烧,他完全没有概念。
职业缘故,叶筝录歌或者是开演唱会前都需要严格控制饮食,几乎顿顿吃草,不加调味酱汁,时间久了他已经没了世俗的那个欲|望,开水烫菜、白灼鸡肉,能下嘴的他都不挑。这下突然问他爱吃什么想吃什么,叶筝仔细想了下,好像真没心痒哪道菜。
深刻明白到这点,叶筝把选择权交还给阿姨,“按平常那样煮就行,我什么都吃。”
“我们一般都水煮,但辣椒太多怕你受不了。”阿姨把蔬菜放到水流下冲洗,溅起稀稀拉拉的水声,“你不是要唱歌嘛,嗓子金贵着呢,都没敢给你放辣椒。风闲特别交代了,要做清淡点。”
叶筝来闲庭这段时间,三餐是比较清淡,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黎风闲的惯常口味,没想到是对方顾及他还要唱歌,特地安排的。
他和黎风闲凑整算是半个同行,尤其忌酸忌辣,这种狂野不羁的饮食方式让他乍舌,挑起半边眉问,“他……演出的时候也不戒口吗?”
叶筝自问只会在咸鱼时期馋一两勺辣椒酱,常吃肯定会挨小羊训,更别提小羊在这方面的戒备性,瓶盖歪了半分都能看出来,他敢开罐小羊就敢藏,狠起来甚至给他一锅端了。
“以前要上台的时候会戒,但风闲有两年没唱了。”阿姨怅惘地摇头,沥干菜上的水份,冷不丁转向叶筝,问他:“你们那电影啥时候开始拍?”
叶筝身形微僵,似乎还沉浸阿姨的上一句话里,然而他站得挺直,阿姨没觉察出来。
“差不多十月份。”叶筝说。
阿姨似懂非懂,“十月好啊,天气都凉爽点。”
之后又聊了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话,阿姨拿出菜板,嚓嚓切着青瓜,她刀功精湛,片出来的丝儿跟网上卖的护手神器不相上下。
叶筝心中一动,顿时生出一个想法,“阿姨,您能教我做菜吗?”
“嗯?”她笑了笑,手上动作不停,接着切完剩下那半段,“怎么突然想学这个?”
叶筝抓了抓头发,“因为有两场厨房戏要拍,主角又是个特别会做菜的,得学两招傍身。总不能让导演现场教我怎么切肉和面……”
说到这,叶筝不得不感谢姚知渝,还好写了两道有手就能做的菜。
阿姨:“好呀。其实做菜嘛,做熟手了一点儿都不难。”
叶筝用手机录音,一边打字记笔记,把阿姨讲的大概顺序写了下来。
“拿刀的时候手臂不要夹紧,放开一点,肉是会滑的,所以一定要按紧,然后慢慢往前推。”阿姨把切好的肉丝往碗里堆,她擦了擦手,想去拿酱油,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哎!我这脑筋是越来越不好使了,又忘了买酱油。”
现在时间还早,叶筝洗了把手,“我去买吧。”
阿姨自然是拉不住他,刀刚放下,人就一溜烟儿地跑没影了。
叶筝从架子里抽出把伞来,一开门,面前站了个白发过半的男人。他手抬空中,大概是想按门铃。
男人脸颊抽了抽,跟叶筝异口同声道:
“叶筝?”
“……吴老板?”

“吴先生。”叶筝眨着眼更正了称呼。
“老板”虽不是贬义词,可用来打招呼总归欠妥,吴先秋是锦禾的老板,但锦禾跟他叶筝又没什么关系,由他嘴里叫出来像在套交情。
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跟吴先秋见面,前两次有罗安牵线搭桥,倒没有冷场。罗安这人优点有限,口才是他为数不多上得了台面的活儿,哪怕叶筝明确拒绝锦禾的好意,他也能体面地收尾,不会让两个人难为情,大家还能有说有笑碰个杯。
只是现在不一样,他跟吴先秋互相僵持着,叶筝搜刮半天也没能刮出一句下文,反是想起了段燃那句话——
“有人说他是吴先秋的私生子,吴先秋没否认。”
叶筝是没想通吴先秋为什么打算签他到锦禾,他的优势在于会写歌,不过锦禾不缺创作型歌手,多一个不多,更枉论他负面新闻缠身。叶筝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锦禾想搞慈善,渡他于水火之中,也不至于海角天涯追到来闲庭。
所以吴先秋是来找黎风闲的。
叶筝目光定在吴先秋槁黄的脸庞上,整个人病秧秧的,胡子也没修,嘴巴周围黑了一圈,连身上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半新不旧的——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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