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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眼(卿淅)


彼时他不过是个小有名气的星二代,是“京剧女王”顾眠芝的儿子,走到哪儿都要带上这个头衔。
经纪公司认为,假若顾明益想在这行长久地发展,他必须抹掉“顾眠芝”这个前缀,他要做他自己。因此铤而走险为他接下了这部电影。
《泷溪》由小说改编,原文短短七万字,写一个家庭的破碎,一段禁忌的恋情,少年生母因病逝世,父亲另娶了一位被拐卖到乡村的女人,少年却在朝夕相处的过程中爱上了他的“后妈”。
题材缘故,电影拿不到公映许可证,只能把片子排到港城、湾省等地区上映,也是这部戏,顾明益正式开启他的夺奖时代。
度假村那晚,顾明益说他拍完《泷溪》后抑郁了整整一年,他就像被困在了那条虚构的村子里,下了戏,他见到那位饰演后妈的女演员,还是会情难自控地叫她“欣姐”——那是女演员在戏中的名字。
电影后劲的确很大,影评人称其为“致郁系”,不无道理,一百五十分钟时长,没有一秒能让粘缠的神经放松下来。
叶筝大学时期做过有关这套电影的配乐研究,为此看过《泷溪》无数遍。
或许是眼神逗留在《泷溪》的片头上有点久,黎风闲拿下半边耳机分给他,“想看?”
“嗯。”叶筝从善如流接过耳机。
座椅中间的挡板和扶手都被放下,要共享一个荧幕,叶筝往黎风闲那边挨了点,肩与肩之间只隔了半指缝隙,他能嗅到黎风闲身上冷澈的香水味。
是麝香和橙子的混合,很中性的一支香,有一点甜,像被体表温度熯烘出来一样。
遮光板没完全闭合,自然光将屏幕边的黑框照得发亮。借由反光,叶筝在漆色背景中看见了黎风闲的脸。屏幕变成一面窥镜。
耳机里,男人砰砰砰拍着门大吼:“阿寻!阿寻你在吗?”
火盆里一阵悉索微响,啪一下,什么东西掉地上了,脚步声不疾不徐,桌椅、刀具的挪动声接踵而来,再是木门被拉开的声音。
太熟悉的一部电影,甚至不用去看,叶筝都能在脑子里抽调出相应的画面。
接下来是风声、鸟叫,镜头快速平移,穿过田间、林木、天井、红砖墙,房间内两道影子在动,湿缠的吻声和喘气声扑进耳道,收音收足了,很响、很逼真。
叶筝被这段戏带着去看黎风闲的唇。
嘴唇偏薄,上唇唇线分明,唇峰微微翘着。
一丛火抖然亮了起来,将屏幕里那点用作遮挡的色彩烧了个精光。隐匿在其中的眸光纷纷显形,两双如狼般夜行的视线冲撞到一起。冷光与暖光相叠,呼吸之间,那股甘甜的香水味被雾化了,送进叶筝肺里,再经由相连的血管输入心脏,让他有着不具名的心动。
叶筝延滞了几秒才撇过视点,转去看桌板上的玻璃杯。杯面倒影模糊,他拿上热茶喝一口,微烫的手心被水杯一暖,更热了,渗出些汗来,湿滑得快抓不住杯身。
窗外煦光被遮光板彻底压下,黎风闲拉下挡板,像是为了更好的观影体验,把会造成光效反射的阅读灯都关掉了。
看黎风闲没说什么,叶筝松一口气,戴着一半耳机,把座椅角度放低,半躺在座位上看电影。过没多久,黎风闲也把座椅调平了一点,这样并起来看,他们仿佛躺在同一张床上。
很传统的文艺片,《泷溪》节奏偏慢,导演对光影的把握却很成熟,没多少炫技的成分,全用来服务人物和剧情。顾明益饰演的阿寻坐在石板阶梯上,路灯黯淡,几只虫子围着灯泡飞转,女人站在阿寻对面,抽着一支烟,火星若明若暗。这个镜头停了很长时间,长到观众都要以为那个灯泡会无端灭掉,或者两位主角即将用对话打破沉默,然后,天突然下雨了,急雨淋在女人身上,抹乱了灯影。阿寻抬手夺过女人手里的烟,自己吸上一口就扔地上,烟头被频密的水花打灭,他站起身,从灯的边缘走进黑暗。
这使叶筝想起一句话,电影捕捉的是一些被人嘲笑的、司空见惯的日常事物,它把他们唤醒,并辅以新的生命。*
“阿寻,你爱我吗?”
“……”
“阿寻,你不要爱我好不好。”
叶筝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空乘捧来一条毛毯,打算帮叶筝披上时被黎风闲接过了,“我来就行。”他对空乘说。
“好。”空乘笑得十分标准。
黎风闲倾身把毛毯搭盖到叶筝身上,他一侧手肘撑在叶筝颊边,距离太近,能清楚感受到另一个人的体温。叶筝毫无警觉地躺在他身下。
耳机里的对话还在继续,
“阿寻,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我知道!我知道!”男生激愤地说,“你问够了吗?”
“阿寻。”女人笑了,声音却带哽塞,“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
黎风闲收回想要去碰叶筝的手,躺回自己座椅上。
电影已经快播到结局,女人从厨房里拿出一把刀,指向阿寻,像笑又像是哭,“你配说爱吗?!”一个字一个字带血似的,“你也配说爱?你他妈就是个神经病!”

第84章 翻山
晚六点,飞机准时降落在港城国际机场。办理完过关手续,有专人在接机大堂等他们。
“小姚总,费小姐,这边请。”那人为他们带路。出了客运大楼,一辆七人车开到他们面前,他撑开黑色长柄伞,站到车门旁挡雨。
姚知渝先上车,然后把费怡的手提行李接上来,“直接去酒店吧。”他吩咐司机,“这几天你听费小姐安排就行,不用来问我。”
“是。”
叶筝坐到后排最右,雨丝脉管似的支流在玻璃窗上滚淌。黑云将整片天都盖住,海平面弥蒙昏乱,车行道上隐约看见一串串晕黄的汽车尾灯。
半小时后,车开到维多利亚港对面停下。酒店迎宾员打着伞前来接引。面前一座白色建筑,凹字形,主楼颇有殖民地风格,门口的喷泉不断涌流出活水,取一个车水马龙的好意头。
小时候叶筝来这家酒店住过,是他姐姐的十岁生日,父亲带一家四口来港城旅游,顺便过过圣诞和元旦。那时候他对豪华酒店概念不深,只知道住进这样的海景大套间要花很多很多钱,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都不够住上一晚,但因为是叶笛生日,父母在这方面从来都不会吝惜。
一晃眼,十八年过去,好多东西都变了,但酒店还是老样子。
房间订的是高层位置,姚知渝进门前就呵欠连天,显然还没睡够,“晚上你们吃饭就不用叫我了。”他打开房门,眼睛蒙蒙一条线,“我要睡觉。”
“我今晚约了Alvis。”费怡对叶筝和黎风闲一点下巴,“你们也不用管我。”
行吧。叶筝接受良好,转头去看黎风闲,“那待会儿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
进门整理好行李,叶筝点开桌上的触控面板,把房间温度调高。换衣服前,他先去浴室冲了个澡,站在郁郁蒸蒸的湿雾里,叶筝忽然福至心灵般明白到叶笛以前为什么总是会在约会之前洗个澡再出门。这几乎是无意识的行为。脑筋还没想,身体就已经行动起来。
擦干水出来,叶筝一连换了三、四件上衣——
他衣服带得多。都是在星航沾染的坏习惯,对旗下艺人的外在形象管理,星航一向看得很重,丢什么都不能丢脸面,走哪都要穿新的,去一个地方换一套,有时候一天换下来的衣服都要垒成山了。
左挑右选,叶筝还是穿回普通的短袖加牛仔裤,百搭万能,不会出错的配置。出门后他给黎风闲发微信,说他已经好了,在走廊等他。
廊间有清丽的香薰味,米棕色地毯一直拓延到电梯口,叶筝往外走了两步,去看墙上的壁画。上世纪的港城街景,一栋栋逼狭的楼宇,七纵八横的直立式霓虹招牌,典当押行、酒楼、银行、夜总会,行道上人流如织,市区的士和双层巴士比肩迭踵,他们过两天要拍的海报约莫也是这种画境——
一个时代的情怀和格调。
旁边的房门打开,叶筝正好欣赏完这里的壁画,合门时扇动的软风把沐浴露香气送了点过来。很熟悉的味道,就在半小时前,叶筝把酒店同款香味的沐浴露用在了自己身上。黎风闲也是一副洗漱过的样子,头发都梳到脑后,露出如瓷般的眉眼。
“你带路?”黎风闲问。
前面就是客运电梯。叶筝第一次看他弄这样的发型,像被重新雕刻的名贵木材,雅致、倜然,香气扑鼻。叶筝看了几秒才说,“走吧,保证带你吃个爽。”
离开酒店,叶筝戴上口罩,左转进了一家商场,顺着指示路线找到地铁站入口,用现金去售票机买了两张成人单程车票。周末饭点,站内人山人海,黄衣服的工作人员用扩音器维持秩序,来的每一班列车都坐满了乘客,上车后黎风闲后背几乎都要贴上车厢玻璃。
叶筝站他身前,半环抱式地被黎风闲圈在角落,一抬眼就能对上视线,列车隆隆行驶着,车门外一片黑幽。
小孩子在哭吵。少女们高声讨论DSE模拟卷的成绩。洗碗吧,洗碗都有一万五人工。夜晚吃咩啊,两送饭得唔得?佢条仔,上个月散咗了。记得喂猫,帮猫铲屎。诊所又加价了,一次收我七百五,当我水鱼咁劏。我老细正一憨鸠。收皮啦,我又边忽得罪你。叶筝逼自己去听这些闲杂话,可耳边的呼吸、自己的心跳,仍然清晰得难以忽略。他的视觉、他的嗅觉,都被黎风闲占据得一丝不漏。
列车快要驶进下一站,一排排候车的人影透过门窗飞闪而过。停车时,车厢被惯力带着摇晃,车门旋即开启,要上车的人更多了,叶筝一只手从下绕到黎风闲背上,护住他。
低下视线,叶筝看见黎风闲的喉结稍微动了动,又挤入一大片人,手背被来来往往的人群挨擦撞击着,那应该是疼,叶筝却没放手,他看着黎风闲,手上按得更用力了。眼睛和眼睛贴近,睫毛轻轻颤抖,如蝴蝶扇出的悸动,划出一道旁人无从知晓的符号。隔着口罩,加重的鼻息凑到一起,一个绝非普通朋友能够深入的距离。
车门关闭,又过了两个站他们才下车。
叶筝拉下口罩缓了缓气,然后搭扶手电梯上楼,找到C出口。
吃饭的地方不是什么高级餐厅、也不是热门网红打卡地,他们穿过两条马路,把窄陋的长街走到底,橙色横匾招牌下,一家不甚起眼的港式小吃店。店里头坐了三四个人,侍应都靠在收银台聊天,电视上播放着新闻,看他们进来,随便指了个卡座让他们坐。
女侍应拿了两杯水和一份菜单过来。狗仔粉、香辣鱼蛋、火鸭鱼汤肉,都是很地道的港城美食,菜单另一面有个二人套餐,叶筝问:“我们点这个套餐,你看行吗?”
“你决定就好。”黎风闲把调羹筷子放水杯里泡着。
叶筝流利地用方言报了几个菜名,黎风闲听不太懂。八月的港城还是热,店铺门户大开,空调许是没开,只有两把风扇在吹,叶筝摘下口罩,拿纸把泡水里的餐具擦干,“你们那个启动仪式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早上。”
“那你什么时候走?”
“再过几天吧。”
叶筝又拿出一包面纸,抽一张铺桌上,把餐具对半分好。他坐直背,看向黎风闲,“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黎风闲说。
“你为什么要转幕后?”叶筝问。
“大杂烩、廿四味。”这时,侍应过来上餐。香辣调料的刺激一下子跃到鼻间,两根竹签插白萝卜上,叶筝又觉得这样问是不是太过突兀,遂补道:“你不想回答可以不用理我。”他把签子抽出来,笑笑递了一根上去,“试试吧,这里的招牌菜。”
黎风闲接过竹签,却不着急去碰食物,“因为闲庭不能只有我一个人。”
“对传统昆曲来说,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他说,“但流传下来的曲目还有很多,以后交给谁去唱?”
“如果不给他们上台的机会,他们永远都锻炼不出来、也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有什么问题。”
和叶筝心里猜想的结论相仿,黎风闲不是要去当什么艺术总监或者另起炉灶,也不涉及任何不愉快的过往。这只是一场对现实的让步。
“那你以后还会唱吗?”叶筝又问。
“或许吧。”黎风闲说,“薛淼现在经验还不够,会怯场。”
叶筝笑了笑,“很正常,就像我第一次上台,总想着去看观众的反应,后背一直在冒冷汗,衣服都打湿了。还没开始唱呢,就觉得自己一定会跑调、一定会发生点什么意外,然后被观众拿来当笑料。后来吧,上台的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不会去想那么多有的没的,虽然我以前的经纪人说过很多废话,但我还是记得第一次开演唱会之前,他跟我们说,‘先假装自己能做到,直到你们成功的那一天’*。”他把碟里两块裹满酱汁的牛百叶串到一起,搁进黎风闲碗里,“而且吧,大多数时候站在台上其实什么都看不清。”
“各种灯光一打,能看见的要么一片白,要么一片黑,跟散光差不多。很多粉丝以为的对视吧,”叶筝撑着脑袋,“大概都是美丽的误会。”
侍应把他们点的菜一次性上完,收托盘时,她多看了叶筝一眼,像在辨认什么,好几秒,她才抓了下手臂,从围裙兜里拿出菜单和笔,面上有点红,头一直耷着,“叶先生,可以给我们一个签名吗?签menu上。”
居然能被认出来,叶叶筝也有些意外。“可以啊。”他拿过笔,在菜单签下自己的名字,还熟练地写上日期和时间。
签名期间,侍应又盯着黎风闲看,看了好一阵,没认出他是谁,就放弃了。叶筝把签好的菜单交给侍应,“他是我朋友,”向侍应眨眨眼,叶筝小声说,“帮我们保密可以吗?”
侍应听明白了,傻呵呵在嘴上做了个上锁的动作,“那我不打扰你们啦。”
“谢谢。”
叶筝开了一瓶竹蔗茅根水,靠上椅背,“你不是看过MAP的演唱会吗?”他捏住瓶盖,大指指腹擦着盖口的锯齿,闲聊似的问出口,“我挺好奇……观众看我们的演唱会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吉光片羽一样的碎片记忆长啸着醒来,一帧一帧在黎风闲眼前串联拼合,粉丝的欢呼声犹尚在耳。各种形状的应援扇、应援布条一直往上扬,悬在顶棚上的礼花球砰一声炸开,闪光灯和七彩亮片飘作一团,近似彩云,一霎后又散落成一场缤纷炫丽的彩片雨,所有人都伸手去接,虔敬、忠心,仿佛领受神祇祝福的信众。
声浪、人浪,从各个不同方向融合到一起。黎风闲自觉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他身旁有千万个人、有千万双艳羡或爱慕的眼,舞台上的人受太多簇拥,他只是千万个人里的其中一个。
会场隆隆震响,摇撼着他手腕皮肤下的血管,氧气要被迅速瓜分消耗,黎风闲看向台上的叶筝,白色短袖,牛仔外套,长裤裤腰上系一条长款银链,一步一摇,耀眼地闪。明亮的灯光下,他一步步走近张决,精薄的肩和腰忽然被人揽过,大屏幕上精准投放出这一幕,席座的尖吼声溃决灭顶,少女们亢奋地欢呼,叶筝回身向舞台挥手,目中有流连,还在飘散的礼花擦过他的鼻头,环在他身上的那双手也因姿势变幻而不得不松开。
能容纳上万人的场馆,黎风闲一错不错地看着叶筝,却始终无法分辨叶筝的目光究竟落到谁身上。
直到今日,那道目光终于翻山越岭,来到他面前。

“感觉……很好。”黎风闲说。
看他不想多谈这个话题,叶筝也没延续下去的想法。有些事不宜在饭桌上交谈,他见好就收,“那就行,至少没白开那么多场演唱会。”
把侍应上的冰镇凉茶插上吸管,叶筝握着杯口,将塑料杯往盛满冰块的玻璃碗里一转,直按到底。冻冰喀嚓喀嚓地响,用外周寒意冻着的凉茶,杯子里没添一块冰,保留最原始的风味,“你喝过这个吗?廿四味。”叶筝问。
“没有。”吸管隐伏在棕黑色的液体里。黎风闲知道广式凉茶里有这么一款名声大震的药茶,以苦闻名,说是用二十四味药材熬制而成,但各家店有各家店的做法,二十九味,甚且三十味都有可能。
“要不要试试?”叶筝还在怂恿,两只手都搭上桌子,“很正宗的凉茶。”不知觉间用上了哄人的语气,“来都来了,就试一口,不好喝我们再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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